醫療器械產品由於生產環境、生產過程、原材料、人員等原因,往往不可避免的帶有一些污染物,有必要對產品進行清洗。對於使用前需要滅菌或消毒的產品,清洗就是利用液體溶劑按照一定的程式除去產品上的污染物,減少產品滅菌前的初始污染,以保證產品最終滅菌或消毒效果。
產品清洗過程確認就是通過適宜的方法採集足夠的數據,以證明按照規定方法清洗後的產品,能始終如一地達到預定的清洗效果。為了避免產品清洗後再污染,減少滅菌前初始污染菌,還應當考慮並確認清洗後產品的乾燥、初包裝封口等環節,本檢查指南未包含該部分內容。
本檢查指南旨在幫助北京市醫療器械監管人員增強對醫療器械產品清洗過程及工藝確認的了解,提高全市醫療器械監管人員對產品清洗過程確認的監督檢查水平。同時,為醫療器械生產企業開展產品清洗過程確認提供參考。
當國家相關法規、標準、檢查要求發生變化時,應當重新討論以確保本檢查指南持續符合要求。
一、適用範圍
本檢查指南可作為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實施的醫療器械註冊質量管理體系現場核查、《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現場核查、醫療器械生產監督檢查等涉及產品清洗過程確認檢查的參考資料。
本檢查指南適用於使用前需滅菌或消毒產品清洗過程確認,給出了產品清洗工藝應當考慮的因素、過程確認的流程及要求。
二、檢查要點
(一)清洗過程及過程確認應當考慮的因素
對於確定的產品,清洗效果取決於清洗的過程。生產企業應當根據產品的生產工藝及污染情況,選擇適宜的清洗工藝,必要時可分階段清洗,但應當確認各階段的清洗工藝。生產企業在選擇產品清洗工藝及過程確認時應當考慮以下方面:
1.產品的污染
應當結合生產工藝分析評價各階段的污染源,並評價由此可能帶來的污染及污染程度。應當針對不同的污染採取適當的方式,使其污染程度減少到可接受水平。
2.清洗方法的選擇
清洗方法的選擇一般應當考慮產品的材料、結構及清洗需要達到的效果等方面。醫療器械產品常見的清洗方法有手工清洗、自動化清洗,以及兩種方法的結合。這兩種清洗方法在實際生產中套用很廣。手工清洗方法主要是手工持清洗工具,按照預定的要求清洗產品。常用的清洗工具一般有能噴灑清洗劑和淋洗水的噴槍,刷子、尼龍清潔塊等。自動清洗方法是由自動化的專門設備按照一定的程式自動完成整個清洗過程的方式。常見的有超音波清洗、高壓噴淋清洗等。由於手工清洗時,不同人員間存在一定的個體差異,而導致清洗工藝存在一定的不可控性,因此條件允許時應當儘量採取自動清洗方式。手工清洗時,應當評價影響清洗效果的各種因素,如果明確了可變因素,在清洗驗證過程中應當考慮相應的最差條件。
3.清洗過程的環境要求
應當根據產品的生產工藝、預期用途等確定清洗過程所在生產環境,且環境級別的設定應當符合法規要求具體要求。對於無菌和植入性醫療器械,末道清洗過程的環境控制應當符合無菌和植入性醫療器械附錄的相關要求。對於產品非末道清洗過程(如粗洗),其所在的生產環境無特殊要求,可根據產品要求確定適宜的生產環境。
4.清潔劑的選擇
清潔劑應當能有效溶解污染物、不腐蝕清洗設備及醫療器械產品,並且本身易被清除。建議使用專用的清潔劑,一般不使用家用清潔劑。應當明確清潔劑的名稱、主要成份、清洗濃度及配製該清潔劑的方法。必要時,可驗證或評價清潔劑殘留量是否在允許的限度內。生產企業還可根據污染物和產品材質的性質自行配製清潔劑。
5.產品清洗的溶劑
醫療器械產品清洗過程中最常用的溶劑是水,包括純化水、注射用水等。末道清洗過程使用水作為溶劑時,應當符合相關法規和標準要求,由於特殊結構、化學性能、污染物性質等因素,也可能使用有機溶劑,常見的有乙醇等揮發性好、低毒性的溶劑。
6.常見的清洗過程參數
(1)清洗次數;
(2)清潔劑的品種及清洗用濃度;
(3)清洗介質,如純化水、注射用水、酒精等;
(4)清洗時間;
(5)清洗的溫度;
(6)水量和/或水位;
(7)一次清洗產品的最大數量及擺放方式;
(8)超音波頻率(超音波清洗方法);
(9)清洗液使用次數;
(10)水壓及流速(高壓噴淋方法)。
7.典型型號的選擇
產品的清洗過程確認可選取有代表性產品的典型型號進行。代表性產品及典型型號的選擇應當考慮不同產品的材質、結構、加工工藝、生產環境等因素。當引入新產品時,需評價該產品是否適用於清洗過程;必要時,應當開展再確認。
8.接受準則及檢測方法
生產企業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自行確定運行確認及性能確認的檢測項目以及檢測樣品的抽取方式和數量。一般情況下,不宜只選擇目測觀察一項。常見的檢查項目有:
(1)目測觀察。應當無明顯油漆、油脂、焊劑、焊渣、熱處理或熱成型氧化皮、灰塵、垃圾、金屬或磨料顆粒和廢屑,無明顯損傷。目測觀察應當在一定光照度下進行,包括通常的和補充的照明。必要時,目測觀察應當輔以管道鏡、鏡子以及其他輔助工具,檢查難以看到的表面。燈的表面應當防止被檢驗表面強光炫目。
(2)擦拭試驗。用清潔、不掉絨的白色棉布等,以高純度的溶劑潤濕(但不要飽和),以評價不可直接目測觀察的表面潔淨度。
(3)產品清洗後生物負載的檢測。檢測方法可參照現行版本《藥典》、《醫療器械的滅菌微生物學方法第1部分:產品上微生物總數的估計檢測清洗產品的初始污染》(GB/T 19973.1- 2005/ISO 11737-1:1995)。
(4)產品微粒污染檢測(產品有微粒限度要求時)。有行業標準要求的,執行行業標準,如《一次性使用麻醉用過濾器》(YY0321.3-2009)。無標準要求的,可參照現行版本《藥典》中有關不溶性微粒檢查法的方法檢測清洗產品的微粒。
(5)其他項目,如清潔劑檢測、清洗前後清洗用水微粒或PH變化等。
(二)清洗過程確認的相關要求
清洗過程確認應當證明清洗過程在一定的清洗過程參數範圍內能夠持續達到預期的清洗效果。
1.工作小組
應當成立過程確認小組並明確小組成員的職責。小組成員一般來自生產部、質量部、研發部等部門。過程驗證小組應當制定過程確認方案並按照方案完成確認工作,形成確認記錄和確認報告。
2.確認方案一般包括如下內容:
(1)驗證目的;
(2)適用的產品範圍、作過程確認的典型產品以及選擇理由;
(3)過程確認小組成員組成及各自的職責;
(4)所採取的清洗流程及清洗方法;
(5)需確認的清潔過程參數;
(6)檢測項目、方法、取樣原則及可接受準則;
(7)所要使用的設備、設施清單(包括稱量、監控和記錄設備)以及其校準狀態;
(8)應當保留的記錄。
3.過程確認環節及要求
一般分為安裝確認(IQ)、運行確認(OQ)、性能確認(PQ)三個過程。
(1)安裝確認(IQ)是指有客觀證據支持,即正確地考慮到所有符合廠商規格的過程設備和輔助安裝系統的主要布置和設備供應商的說明。一般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清洗過程的環境應當符合要求;
2)清洗過程中使用的溶劑應當符合要求;
3)清洗過程不會對產品性能、其他工序及潔淨室環境造成污染;
4)使用設備清洗的,應當具有設備隨機檔案,例如使用說明書等;
5)使用設備(如超音波清洗機)清洗的,應當確認具有安裝條件,如工作電源等;設備可按照設定參數正常運行,如超聲頻率,清潔時間,溫度等;
6)使用自動化清洗的,應當制定設備的操作規程;
7)手工清洗的,應當確認具備清洗工具;
8)操作人員和檢測人員的培訓及資格確認。培訓內容一般應當包括清洗設備操作規程,適用時還應當包括潔淨室相關管理制度、產品清洗等方面的內容;
9)編制產品清洗過程有關生產和檢驗操作規程及相關制度。
(2)運行確認(OQ)是指通過客觀證據,確認使產品符合所有預期清洗效果的過程參數控制範圍。
1)設備可以按照預定設計的參數運行;
2)選取代表性產品的典型型號,通過參數確認來建立適宜的清洗過程參數。一般通過最差清洗過程參數組合來清洗,產品應當達到清洗效果且不應當有損傷,如最高、最低溫度,最短清洗時間,最少清洗次數,最低清潔劑濃度等;
3)驗證產品清洗過程有關操作規程的適用性。
(3)性能確認(PQ)是指通過客觀證據,證明在規定的條件下,通過清洗過程能夠連續地清洗出符合所有預定要求的產品。
1)應當使用按照正常工藝下生產的產品作性能確認。應當通過預期使用的清洗過程;
2)用於清洗過程性能確認的批次生產的關鍵物料應當由批准的供應商提供,否則需評估可能存在的風險;
3)最終確定清洗過程的具體方法及工藝參數,確定相關操作規程。
4.再確認
為了確保工藝處於受控狀態,一般應當在以下情況時進行再確認:
(1)經過一定周期;
(2)發生影響產品質量的重大變更,如產品結構、材質、清潔工藝發生變更;
(3)有新產品出現,且不能被原有的典型型號覆蓋。
5.在產品質量監測過程中應當採用持續工藝參數監測的方法支持產品清洗過程處於受控狀態。當趨勢出現漸進性變化時,應當進行評估,必要時可採取相應的措施確保清洗過程處於受控狀態。
(三)應當形成的檔案
1.經批准的驗證方案,其中至少應當明確過程確認工作組及其人員分工、驗證方案、驗證實施計畫、可接受標準等。
2.驗證過程中應當保留的記錄(含環境監測、清洗用水監測的記錄)。
3.驗證過程中要求獲取或保留的制度、說明書等。
4.經批准的驗證報告,其中至少明確最終確定的過程參數。
5.根據確認結果形成的清洗操作規程。
參考文獻
1.《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於發布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範附錄無菌醫療器械的公告》(2015年第101號)
2.《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於發布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範附錄植入性醫療器械的公告》(2015年第102號)
3.《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2015年版四部
4.《醫療器械的滅菌微生物學方法第1部分:產品上微生物總數的估計檢測清洗產品的初始污染》(GB/T19973.1- 2005/ISO 11737-1:1995)
5.《一次性使用麻醉用過濾器》(YY0321.3-2009)
6.《質量管理體系過程確認指南》(GHTF第3工作組)
7.《藥品生產驗證指南》(2010)
8.Cleaning Validation Guidelines,FDA
9.ASTM A380-06 Standard Practice for Cleaning, Descaling, and Passivation of Stainless Steel Parts, Equipment, and Syste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