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商務局

一、職能調整
(一)劃入原縣糧食局的職能。
(二)劃入原縣經濟貿易委員會綜合管理全縣商貿流通業及相關服務業職能。
(三)劃入原縣經濟貿易委員會主管的特種行業(商品)監管職能。
(四)劃入原縣經濟貿易委員會國有商貿企業改革、指導、監督、管理、服務職能。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市有關商貿流通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提出商貿流通業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起草和實施商貿流通業地方性規章。
(二)負責推進商貿流通業發展;擬訂開拓市場、促進消費的政策措施;提出培育商貿流通大企業、促進商貿流通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三)承擔組織實施重要商品市場調控和流通管理的責任;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糧油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負責重要商品的儲備管理工作。
(四)負責城鄉商貿統籌發展工作;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鄉商業網點規劃;承擔城鄉統籌商貿網路建設工作,推進城鄉市場體系建設。
(五)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責任;擬訂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
(六)承擔商貿流通業監督管理的責任;按有關規定對畜禽屠宰、汽車流通、舊貨流通、拍賣、典當、租賃、木材節約、再生資源回收等行業進行監督管理;負責石油成品油、液化石油氣、散裝水泥、酒類等重要商品經營的管理。
(七)指導、監督商貿流通各類促銷活動。
(八)在縣國資局的指導下,做好全縣國有商貿企業改革工作。
(九)擬訂縣域糧食總量平衡和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提出糧食流通發展戰略的建議;負責糧食流通的行業管理和糧食流通設施的建設管理;負責縣級儲備糧油管理和糧食收購市場準入工作;承擔糧食監測和應急調控、糧食庫存檢查、政策性糧油供應管理的責任。
(十)負責管理按規定剝離的糧食企業政策性財務掛帳。
(十一)負責商貿流通重點行業、糧食流通管理和重點商品的行政執法監管和商務舉報投訴受理;負責糧食流通市場的監督執法工作;參與打擊商業欺詐等工作,維護公平交易。
(十二)負責推動商貿流通科技信息化建設;實施糧油信息化工程;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商貿流通各類業務資金、專項基金,組織指導商貿流通業、糧食倉儲保管檢化驗職工技能培訓和有關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行業科技創新工作。
(十三)負責局機關的機構編制、人事勞資、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加強機關效能、綜合治理和信訪穩定工作。
(十四)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能,縣商務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和政務公開、後勤服務、督查督辦工作;負責商貿流通目標考核工作;負責機關規章制度建設。
負責商貿流通各類業務資金、專業基金的管理,負責機關行政事務和財務工作,管理機關資產;負責管理按規定剝離的糧食企業政策性財務掛帳;負責局機關勞資人事及統計工作;負責機關紀律檢查、黨風廉政建設、效能建設、學習教育工作,承擔本單位黨的建設和領導班子建設工作;負責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承擔本單位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二)市場運行監測科
承擔重要商品的市場供求狀況監測工作;負責市場預測、預警和信息發布;分析商貿流通經濟運行狀況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商貿流通統計,編制有關商品運行、經濟運行各類重要資料;提供市場信息和信息資源服務;負責商貿調研課題的組織實施。
承擔糧食監測預警工作,組織實施糧食應急供應保障預案;負責糧油行業統計工作和糧油市場信息工作,掌握糧油市場動態,提出全縣糧食的收購、銷售價格意見,監督檢查糧油價格執行情況。
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工作;擬訂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推動商貿流通誠信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工作,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負責商務舉報投訴的受理工作。
承擔突發性災害和突發性事件重要商品保供應急工作;牽頭擬訂重要生活消費品和重要商品應急保供預案並組織實施;負責落實重要商品儲備制度,負責糧食、食用油、肉類、食糖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場供應和市場調節工作。
(三)行業管理科
負責糧食、食用油調控工作,擬訂糧食總量平衡和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負責縣級儲備糧管理,提出儲備糧的規模、總體布局、計畫調整及購銷、輪換計畫等並監督實施;負責糧食收購資格審查,指導、協調政策性糧食購銷和糧食產銷合作工作。
負責糧食流通行業管理和糧食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擬訂糧油儲備規劃,負責糧油設施的規劃、建設、投資管理;指導糧食倉儲管理、安全保管工作;負責地方儲備糧承儲庫點的資格審查、定點和實物管理工作;負責糧油質量的監測與檢驗管理工作;指導糧食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培訓、鑑定和糧食行業科技創新工作。
負責對汽車流通、汽車報廢、舊貨流通、拍賣、典當、租賃、木材節約、再生資源回收等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負責石油成品油、液化石油氣、散裝水泥等重要商品經營的管理。
負責酒類商品產銷行業監督管理工作。
負責畜禽屠宰行業管理及生豬定點屠宰有關證、章、牌手續的核發工作。
(四)產業發展科
貫徹國家商貿產業政策,擬訂商貿流通產業發展規劃、行業規劃、商業網點建設規劃;提出商貿流通相關的財稅、金融、價格等政策建議;負責商貿流通信息化建設和電子商務工作。
負責批發零售業行業管理工作,擬訂培育和促進商貿流通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
負責城鄉統籌商貿網路體系建設,指導商品市場和各類專業市場的建設管理;推動物流配送、連鎖經營、代理、直銷、特許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指導、監督縣內商貿流通各類促銷活動。
負責對餐飲業、住宿業、美容美髮業、洗染業、沐浴業等監督管理工作。
負責商貿流通的對外經濟合作;擬訂商貿流通經濟合作規劃;加強區縣間、省市間區域性商貿合作和交流。
(五)政策法規科(掛安全生產科、監督執法大隊牌子)
貫徹及實施商貿流通業、糧食流通管理相關法規、規章,提出有關政策建議,指導商貿流通業的改革工作;負責商貿業流通業、糧食流通安全生產指導工作;負責做好全縣國有商貿企業改革工作。
負責商貿流通重點行業、糧食流通管理和重點商品的行政執法工作;負責糧食收購、儲存活動中的糧食質量和供應糧食質量狀況的監督檢查工作;參與打擊商業欺詐等工作,維護公平交易。
負責本縣畜禽定點屠宰的行政執法工作,打擊私屠濫宰行為;依法查處無證生產、銷售和制銷偽劣酒類商品等違法行為;負責對餐飲、住宿等行業進行實地監督管理,依法查處經營中的違法問題;負責整頓和規範經濟秩序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維護市場秩序,與有關部門配合,打擊不公平競爭,消除市場壟斷和地區封鎖;現場監督管理石油成品油、液化石油氣的流通,打擊違法違規和擾亂市場秩序行為;負責全縣流通和物資行業在生產、交易等方面的安全檢查;負責舊貨市場的行政執法工作。
四、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縣商務局機關行政編制1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科長(主任)5名。黨內職務和紀檢組長按規定配備。
機關後勤事業編制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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