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鄰里單元:“鄰里單元”是組成居住區的“核心細胞”, 為適應現代城市因機動交通發展而帶來的規劃結構的變化,改變過去住宅區結構從屬於道路劃分為方格狀而提出的一種新的居住區規劃理論。提出者
1929年美國人科拉倫斯.佩里(Clarence Perry)創建了“鄰里單元”(Neighbourhood Unit)理論。鄰里單元理論包括6個要點:根據學校確定鄰里的規模;過境交通大道布置在四周形成邊界;鄰里公共空間;鄰里中央位置布置公共設施;交通樞紐地帶集中布置鄰里商業服務;不與外部銜接的內部道路系統。科拉倫斯.佩里提出的鄰里單位理論,其目的是要在汽車交通開始發達的條件下,創造一個適合於居民生活的、舒適安全的和設施完善的居住社區環境。
他認為,鄰里單位就是“一個組織家庭生活的社區的計畫”,因此這個計畫不僅要包括住房,包括它們的環境,而且還要有相應的公共設施,這些設施至少要包括一所國小、零售商店和娛樂設施等。他同時認為,在當時快速汽車交通的時代,環境中的最重要問題是街道的安全,因此,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建設道路系統來減少行人和汽車的交織和衝突,並且將汽車交通完全地安排在居住區之外。
組成原則
根據C·A·佩里的論述,鄰里單位由六個原則組成:(1)規模:一個居住單位的開發應當提供滿足一所國小的服務人口所需要的住房,它的實際的面積則由它的人口密度所決定。
(2)邊界:鄰里單位應當以城市的主要交通幹道為邊界,這些道路應當足夠寬以滿足交通通行的需要,避免汽車從居住單位內穿越。
(3)開放空間:應當提供小公園和娛樂空間的系統,它們被計畫用來滿足特定鄰里的需要。
(4)機構用地:學校和其他機構的服務範圍應當對應於鄰里單位的界限,它們應該適當地圍繞著一個中心或公地進行成組布置。
(5)地方商業:與服務人口相適應的一個或更多的商業區應當布置在鄰里單位的周邊,最好是處於交通的交叉處或與臨近相鄰鄰里的商業設施共同組成商業區。
(6)內部道路系統:鄰里單位應當提供特別的街道系統,第一條道路都要與它可能承載的交通量相適應,整個街道網要設計得便於單位內的運行同時又能阻止過境交通的使用。
鄰里單元的基本規劃原則
在鄰里單元系統里,各部分被組織在一起形成一個有機的整體。鄰里規劃的基本原則是,城市鄰里單位既被看做較大整體中的一個單元,其自身也應被當做一個單獨的實體。政府管理、消防、安全保衛及其它各種服務,都依賴於城市市政設施來提供。大多數居民在鄰里單位之外工作,同時為了投資證券、觀看演出或參觀博物館,甚至是購買鋼琴,他們不得不光顧城市中心區。但是有一些功能設施確實是地方性的,並且專屬於一處精心規劃的社區。其它鄰里機構和服務只是偶爾出現,但以下服務設施卻是非常普遍的。它們大體上可以分為四類:學校、小公園和遊戲場地、小區商業和居住環境。父母們對城市中的公共教育系統普遍感興趣,但他們對自己的孩子上學的學校則尤為關注。類似地,他們也非常關注自己的孩子與其他孩子共同玩耍的庭院。關於小商店,住戶們只要求它們可以方便到達,並不要求它們一定緊鄰自己的住宅。商店應該相對集中且能滿足多種要求。在“居住環境”這個詞中,包含著建築質量、道路格局、街邊和庭院綠化、建築布局和後退距離及其與商店的關係等多方面內容。居住區的汽車加油站和其它商業設施也都被列入居住環境,並且整體塑造著它的外部氛圍。這些,都構成了人們的居住環境的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