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松標[廣東省揭陽市原副市長]

鄭松標[廣東省揭陽市原副市長]
鄭松標[廣東省揭陽市原副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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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松標,男,漢族,廣東揭東人,1964年9月生,中央黨校在職研究生學歷,工商管理碩士。1987年1月參加工作,1991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廣東省揭陽市副市長,揭陽市公路局局長、黨組書記,市機場辦主任。 2015年6月13日,鄭松標被控受賄、單位受賄及濫用職權三項罪名,在佛山中院受審,涉案金額過千萬元。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1987.01--1988.04 在揭陽縣勞動服務公司工作,任揭陽縣勞動局團總支副書記;

1988.04--1992.02 在揭陽縣經協辦工作,1988.12起任團總支書記 (其間:1989.09--1991.07在廣東省經濟管理幹部學院組織人事管理系讀書);

1992.02--1992.10 在揭東縣政策研究室工 作;

1992.10--1996.10 在揭陽市委辦公室工作;

1996.10--1998.05 任揭陽市委辦公室副科級幹部;

1998.05--2001.07 任揭陽市委辦公室秘書科主任科員;

2001.07--2002.10 任揭陽市機場辦主任科員(2002.02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中山大學行政管理本科畢業);

2002.10--2005.02 任潮汕機場籌建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

2005.02--2005.11 任潮汕機場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2005.07定為正處級);

2005.11--2007.03 任揭陽市政府副秘書長、潮汕機場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其間:2003.09--2006.07參加中央黨校函授學院在職研究生班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2007.03--2012.01 任揭陽市政府副秘書長,市公路局局長、黨組書記,市機場辦主任 (其間:2008.10—2010.12參加華南理工大學EMBA班學習,獲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2012.01--2013.07 任揭陽市政府副市長、副秘書長,市公路局局長、黨組書記,市機場辦主任。

廣東省十一屆人大代表,中共揭陽市第四屆委員會候補委員,五屆委員會委員。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3年2月28日從中共廣東省紀委有關負責人處獲證實,廣東揭陽市副市長鄭松標涉嫌嚴重違紀,正在接受組織調查 。

依法雙開

2013年7月23日中共廣東省紀委有關負責人證實,揭陽市副市長鄭松標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經中共廣東省委批准,廣東省紀委對揭陽市副市長鄭松標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經查,鄭松標在揭陽市工作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多次收受他人賄賂,數額巨大。

廣東省紀委有關負責人稱,鄭松標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並涉嫌犯罪。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規定,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廣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鄭松標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開庭審理

2015年6月13日,繼揭陽市原市委書記陳弘平落馬受審,其昔日下屬揭陽市原副市長鄭松標也被控受賄、單位受賄及濫用職權三項罪名,在佛山中院受審,涉案金額過千萬元。然而對於指控,鄭松標辯稱是迫於領導要求“被收錢”。庭審並未當庭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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