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志柱

曾任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助理審判員,2007年9月任審判員,現任智慧財產權審判庭第一合議庭審判長。 2008年獲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國智慧財產權審判工作先進個人”稱號。 主要致力於民事審判工作和智慧財產權研究,是全省智慧財產權審判領域的資深法官。

基本情況
鄭志柱,男,漢族,1972年11月生,廣東省汕頭市人,西南政法大學法學學士、中山大學經濟法學碩士、暨南大學技術經濟及管理專業(智慧財產權研究方向)法學博士。曾任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助理審判員,2007年9月任審判員,現任智慧財產權審判庭第一合議庭審判長。
主要業績
辦案公正、快捷,主動承接其他同事的部分疑難案件。在系列案的審理中,既發揮牽頭、統一協同作用,又草擬法律文書,保證案件在審限內高質高效審結。所審結的疑難案件涉及的部分問題是全國首次出現,涉及理論界長期爭論而未有權威結論的問題。在審判中強化調解優先意識,耐心進行多方協調,促成當事人達成調解協定。2006年調解結案率達44.3%,2007年調解結案率達49.4%。2006~2007年完成綜合材料29篇,多項調研成果分別獲全國法院系統和廣東省法院系統的論文三等獎,案例分析《海口明亮安格科技開發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訴廣州市海珠區美科金屬製品廠侵犯專利權糾紛案》被收錄於《最新智慧財產權典型疑難案例判解》。2008年獲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國智慧財產權審判工作先進個人”稱號。主要致力於民事審判工作和智慧財產權研究,是全省智慧財產權審判領域的資深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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