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經濟委員會

鄭州市經濟委員會是承擔工業行業規劃、工業企業改革、工業經濟運行調節、巨觀指導多種所有制企業發展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根據《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鄭州市市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鄭辦[2004]31號),設定鄭州市經濟委員會。鄭州市經濟委員會是承擔工業行業規劃、工業企業改革、工業經濟運行調節、巨觀指導多種所有制企業發展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部門職能1.貫徹執行建設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擬訂建設工作地方性法規、規章和相關政策;負責編制建設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城市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城市規劃、建設、市政、房管等部門的工作。
2.組織建設系統各部門編制城市建設計畫,並會同發展改革部門平衡後,報市人民政府批准;負責籌措和綜合平衡城市建設資金,監督檢查城建規費的徵收和資金使用情況;負責城市建設統計、匯總和分析工作;負責組織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論證;負責城建項目的全過程管理;負責對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建設項目和重要工作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建設行業的對外經濟技術合作。
3.指導、參與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詳細規劃的編制審查審定工作;參與編制國土規劃和區域規劃。
4.負責城市建設綜合開發工作;負責編制城市建設綜合開發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房地產開發項目年度計畫的制定和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建設管理工作;負責住宅小區各種配套設施建設管理工作;負責組織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綜合驗收;負責城市建設拆遷管理工作。
5.負責建築業、裝飾裝修業和建築市場管理工作;負責建設工程監理、招標投標、工程質量、施工安全和工程竣工驗收管理工作;負責工程建設標準定額和工程造價管理工作;負責建築、安裝、裝飾、商品砼、構配件生產企業及相應中介機構的資質管理;指導建築施工隊伍的管理工作;負責建築施工許可證的審核和發放;負責建築機械、起重設備和垂直運輸設備的使用和安全管理工作。
6.負責城市建設勘察和設計業管理工作;負責工程勘察設計單位資質和從業人員執業資格管理;負責勘察和設計市場管理;負責工程建設標準和強制性標準實施的監督工作;負責建築工程施工圖設計檔案審查工作;負責建設項目初步設計管理工作;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負責工業與民用建築的抗震設防管理工作。
7.負責制定建設行業科技發展規劃;組織推廣信息技術、節能技術和高新技術在建設領域中的套用;指導建設科技項目攻關和科技成果認定工作。
8.負責制定小城鎮建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建設標準;負責起草有關小城鎮建設法律法規、政策措施;指導縣(市)、區村鎮建設和管理工作。9.負責建材行業管理工作;擬定建材行業發展戰略和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管理建築材料市場;負責各類建材產品的質量檢查;負責全市建材產品使用管理和建築節能、新型牆體材料以及散裝水泥推廣使用工作。
10.負責編制建設行業人才培養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建設行業執業資格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建設工程定額勞保費用的統一收繳、撥付和調劑管理工作。
11.負責委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勞動、機構編制管理工作和離退休職工管理工作。
12.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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