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一)將原市經濟委員會的職責整體劃入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二)將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承擔的工業行業管理、工業經濟運行職責及信息化管理職責劃入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具體包括:研究提出工業發展戰略,擬訂工業行業規劃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工業行業技術法規和行業標準的擬訂;負責提出全市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國家與省對口部門和本市用於工業和信息化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意見,按照國務院和省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國家、省和市規劃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組織有關工業和信息化項目竣工驗收和後評價工作;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的擬訂及組織實施;組織領導和協調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編制市重大技術裝備規劃,協調相關政策;工業日常運行監測;工業的節能、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促進工作。
(三)將原市信息化工作辦公室承擔的信息化管理職責劃入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四)將原市中小企業局行政職責劃入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五)負責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高新技術與傳統工業改造結合。加快推進全市信息化建設。
(六)將原市經濟委員會承擔的負責綜合運輸協調、擬定綜合運輸發展規劃和政策、組織聯合運輸、組織協調春運的職責劃給市交通運輸委員會。
主要職責
(一)研究制定全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信息化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
(二)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行業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按照規定許可權,負責行業準入及許可的相關工作,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推進工業、信息化對外合作與交流。
(三)監測分析全市工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經濟運行中煤、電、油、氣、運等生產要素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組織全市工業企業扭虧增盈工作;負責全市工業企業減負工作。
(四)研究擬訂全市重大工業項目布局規劃。負責提出全市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國家與省對口部門和本市用於工業和信息化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意見,按照國務院和省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國家、省和市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和技術改造項目。負責有關工業和信息化項目竣工驗收和後評價工作;研究制定工業承接產業轉移的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
(五)組織實施國家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組織實施國家、省和市有關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全市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組織開展企業技術中心建設,組織實施名牌戰略。
(六)承擔全市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協調的責任。組織擬訂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依託國家、省和市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
(七)負責全市電力行業監督和管理工作。依法監管電力供應和使用,規範電力市場秩序,研究擬訂電力經濟運行綜合調控目標;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行業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的監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全市工業、信息化的行業節能、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促進工作,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八)推進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推進企業管理幹部知識更新和企業家隊伍建設,組織工業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指導相關行業企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九)負責工業企業生產過程中多種運輸方式的協調和銜接,協調緊急狀態下企業重要物資的調運及重點港、站的疏運工作,負責企業鐵路專用線共用管理工作。
(十)負責組織推進全市產業集聚區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產業集聚區政策措施,負責組織實施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建設,協調解決產業集聚區建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十一)負責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公有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負責全市擔保行業監管工作,建立完善中小企業融資服務體系、創業輔導、企業信用擔保等社會化服務體系,研究推進中小企業融資方式創新,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十二)統籌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協調推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指導協調電子政務、電子商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
(十三)負責相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協調維護全市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和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四)負責全市國防科學技術工業行業管理工作。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查工作,建立健全機關各項規章制度;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工作;承擔政務公開、辦公自動化及套用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工作;承擔機關政務信息、工作簡報、新聞宣傳等工作;負責機關後勤保障和安全保衛工作;負責編報部門預決算和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
政策法規處
負責組織起草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監督、檢查有關法規和政策執行情況;落實國家、省有關工業、信息化產業政策,組織擬訂我市相關產業政策和措施,負責行業準入制的管理;組織擬訂工業化與信息化融合的政策措施;負責委綜合性檔案、重要文稿的起草和重點課題調研工作;負責本部門有關法規規章草案和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開展法制宣傳和工業普法教育,推進機關依法行政;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承擔市減輕企業負擔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組織人事處
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黨群工作;協調、指導委屬單位加強黨組織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組織開展幹部培訓工作;指導行業隊伍建設、職工培訓、職業準入、職業技能鑑定工作;負責全市機械、電氣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評審工作。
工業經濟運行調節局
監測分析全市工業日常運行,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制定和組織實施近期工業經濟運行調控目標;負責工業經濟運行調節;負責工業經濟運行中煤、電、油、氣、運等主要生產要素的供應保障和綜合協調工作,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突出問題;負責全市工業經濟運行調節資金的管理;負責全市大企業(集團)的培育和發展工作;負責企業扭虧增盈工作;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相關工作。
產業結構調整處
根據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制定工業和信息化行業的發展戰略、發展規劃,會同相關處室制定專項規劃;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布局規劃和結構調整措施,促進工業發展方式轉變,組織擬訂產業結構調整目錄;負責企業電子商務推進工作;負責企業融資方式創新、信用管理相關工作;負責指導工業、信息企業加強企業管理和管理創新工作;組織開展企業管理幹部培訓,推進企業家隊伍建設;負責組織實施工業行業內部審計和績效檢查;提出有關行業財稅、價格、金融等政策建議;負責全委績效目標管理工作;指導相關行業協會、學會的業務工作;承擔市加快工業經濟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投資和技術改造處
負責擬訂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和技術改造規模和方向的意見,提出重大工業項目布局的建議;負責監測分析工業投資和技術改造運行狀況及趨勢;負責市本級用於工業和信息化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編制技術改造計畫並組織實施;按規定許可權,審核、備案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和企業技術改造項目;負責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實施、竣工投產及驗收、後評價全過程的監督管理。
能源和資源綜合利用處
(鄭州市三電辦)
負責全市電力行業監督管理工作;監測分析電力運行態勢,平衡電力資源;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的行業節能、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促進工作;組織實施全市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節能評估和審查;依法實施節能監察和行政執法;負責組織落實工業節能技改項目政策;負責全市資源綜合利用企業、熱電聯產企業的認證;承擔市工業企業節能降耗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三電”管理辦公室日常工作。
安全生產處
指導全市工業企業(不含煤礦)、信息化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組織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指導重點行業排查治理隱患;負責工業、信息化行業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工業和信息化行業新、改、擴建項目的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組織、參與行業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工業、信息化行業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工作,組織、參與有關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發布安全生產信息。
對外產業合作處
負責工業企業對外合作與交流的綜合協調;制定並組織實施承接產業轉移的政策和措施;監測、分析工業企業對外產業合作運行情況,組織實施提高產業配套協作能力工作;參與擬訂扶持工業企業擴大出口和利用外資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以及區域間、企業間的協作、配套與聯合,促進企業到境外投資創辦企業;組織指導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
園區處
負責全市產業集聚區建設工作;組織實施城鄉工業布局調整;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產業集聚區發展措施;監測、分析產業集聚區經濟發展動態,組織落實產業集聚區發展目標;負責產業集聚區考核評價工作;協調解決產業集聚區建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的建設和培育工作。
汽車產業處
負責汽車行業管理;組織制定汽車行業發展規劃,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促進汽車行業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監測分析汽車行業運行情況,協調解決行業發展的重大問題;貫徹落實行業發展政策、法規和標準;研究推進行業產業鏈、企業群發展;參與汽車行業內重大技術改造、投資和引進項目審核論證工作;負責汽車企業的準入管理;推進汽車零部件國產化,加快汽車後市場發展;指導汽車產業企業調整和重組;承擔市汽車工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裝備產業處
負責組織協調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制定裝備製造行業發展規劃,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促進行業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監測分析行業運行情況,協調解決裝備製造行業發展的重大問題;貫徹落實行業發展政策、法規和標準;研究推進裝備製造行業產業鏈、企業群發展;參與行業內重大技術改造、投資和引進項目審核論證工作;依託國家、省、市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自主化和首台(套)套用;指導裝備製造企業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高技術產業處
負責電子信息行業管理;組織制定電子信息行業發展規劃,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促進行業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監測分析電子信息行業運行情況,協調解決行業發展的重大問題;貫徹落實行業發展政策、法規和標準;研究推進電子信息行業產業鏈、企業群發展;參與行業內重大技術改造、投資和引進項目審核論證工作;組織工業企業自主創新、新產品開發,促進高新技術成果產業化;組織開展工業行業技術標準及企業的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實施企業技術中心建設;負責行業科技成果和情報管理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系統裝備、微電子等基礎材料的開發和生產;組織協調有關重大工程項目所需配套裝備、元器件、儀器和材料的國產化;促進電子信息技術推廣套用;按規定許可權審核高技術產業建設項目有關事宜。
新興產業處
負責新材料、新能源、生物醫藥、節能環保和軟體業等新興產業的發展;組織制定新興產業發展規劃,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促進新興產業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監測分析行業運行情況,協調解決行業發展的重大問題;貫徹落實新興產業發展政策、法規和標準;研究推進行業產業鏈、企業群發展;參與新興產業內重大技術改造、投資和引進項目審核論證工作;負責醫藥儲備管理;負責災情、疫情藥品器械的緊急調度;推進軟體服務外包和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協調信息安全技術開發。
紡織服裝產業處
負責紡織、服裝、家電、工藝美術等消費品行業管理;組織制定行業發展規劃,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促進行業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監測分析行業運行情況,協調解決行業發展的重大問題;貫徹落實行業發展政策、法規和標準;研究推進行業產業鏈、企業群發展;參與行業內重大技術改造、投資和引進項目審核論證工作。
鄭州市食品工業辦公室
負責食品、包裝等行業管理;組織制定食品行業發展規劃,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促進食品行業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監測分析食品行業運行情況,協調解決行業發展的重大問題;貫徹落實食品行業發展政策、法規和標準;研究推進食品行業產業鏈、企業群發展;參與食品行業內重大技術改造、投資和引進項目審核論證工作;承擔市食品工業辦公室、市包裝行業管理辦公室日常工作。
原材料工業處
負責鋼鐵、鋁及鋁加工、有色、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耐材等行業管理;組織制定原材料行業發展規劃,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促進行業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監測分析原材料行業運行情況,協調解決行業發展的重大問題;貫徹落實行業發展政策、法規和標準;研究推進行業產業鏈、企業群發展;參與行業內重大技術改造、投資和引進項目審核論證工作;負責農藥企業的準入管理,承擔農業化學物質行政保護有關工作;組織協調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承擔市禁止化學武器公約事務辦公室日常工作。
市信息化工作辦公室
市政府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統籌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負責全市信息化建設和信息產業的規劃、管理、監督、協調和考核;負責市政府投資的信息化項目的論證、立項、審批、監管、驗收工作,負責市級財政用於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的監管和使用;負責組織指導全市電子政務、信息安全和社會事業信息化的推進,推動信息服務產業發展;研究提出全市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標準和規範;負責推動“數字鄭州”工程的規劃建設以及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和共享;協調推動跨行業、跨部門互聯互通,促進電信、廣播電視、計算機網路融合;協調全市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全市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和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負責市信息化建設促進中心、各黨政機關信息中心及信息系統建設的業務指導工作;承擔市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國防科學技術工業辦公室
負責全市國防科學技術工業管理工作;負責軍品科研、生產計畫和軍工單位軍轉民及民品配套工作的組織協調和保障服務;負責企業鐵路專用線共用管理工作;負責軍品質量和戰時動員的有關工作;負責工業和信息化企業生產過程中多種運輸方式的協調和銜接;組織擬定工業生產重點物資運輸應急方案;協調緊急狀態下企業重要物資的調運及重點港、站疏運工作;負責民用爆破器材的安全監管和質量監督工作;承擔市國防科學技術工業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市民爆器材生產流通行業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企業處和信訪處
負責協調指導推進工業企業改革、改制、兼併、重組,推動現代企業制度建設;負責協調解決委屬工業企業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協調市屬工業企業勞動管理、工資管理、保險福利、工人培訓和勞動工資統計工作;推進職工就業、再就業工作;協調工業企業勞動爭議工作;協調工業企業復員退伍戰士安置;負責困難工業企業和困難職工救助工作。
負責委屬工業企業信訪工作;受理涉及委系統來信、來訪;承辦上級領導機關、市信訪部門轉辦交辦的有關信訪案件;協調委屬企業穩定和重要信訪問題。
離退休幹部工作處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離退休幹部管理和服務工作。
人員編制
行政編制
鄭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11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市信息化工作辦公室主任1名(副縣級);中層領導職數54名(含總工程師、總經濟師、總會計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各1名)。
事業編制
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9名。
規定設定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其他事項
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附則
本規定由鄭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鄭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