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投資辦事大廳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進一步提高行政審批效率,減少審批環節,簡化審批程式,縮短審批時限,切實加強行政審批工作的管理,提高政府辦事效率,最佳化我市投資環境,根據《鄭州市投資辦事大廳工作實施方案》,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鄭州市投資辦事大廳(以下簡稱辦事大廳),實行“一站式”辦公的工作體制,“一門受理、限時辦結”,面向全市集中辦理企業登記審批事宜。
第三條 辦事大廳工作成員單位由與投資辦企業審批有關的市政府辦公廳和市監察局、工商局、國稅局、地稅局、外經貿局、招商機構、公安局、公安消防支隊、文化局、衛生局、環保局、菸草專賣局、經貿委、藥監局、新聞出版局、科技局、鹽業局、旅遊局、民政局、廣電局、勞動保障局、交通局、郵政局、質監局、教育局、林業局、農業局、安監局、體育局以及鄭州海關、河南檢驗檢疫機構、銀行等部門和單位組成。上述成員單位中具有企業註冊登記前置審批職能的,審批事項一律實行網上並聯審批。涉及企業審批事項較多的工商、外經貿、招商、國稅、地稅等部門和銀行進駐投資辦事大廳設立辦事視窗,同時設立社會中介服務機構“中介代理”視窗,以快捷、高效的服務職能,實行大廳“一站式”辦公。
第四條 辦事大廳工作由市政府辦公廳統一管理。成立投資辦事大廳聯席會議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分管秘書長擔任,市政府辦公廳指派專人負責組織、協調整個辦事大廳工作。
第五條 辦事大廳聯席會議辦公室職責:
(一)承辦辦事大廳工作成員單位聯席會議。
(二)制定辦事大廳各項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三)監督檢查辦事大廳各成員單位及視窗工作人員執行規章制度的情況,分析研究實施中遇到的問題,提出解決問題的具體措施。
(四)開展與辦事大廳工作相關的業務培訓。
(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有關工作。
第六條 進駐辦事大廳的視窗工作人員,由進駐單位選派,每單位至少選派2人,經辦事大廳聯席會議辦公室審核後確定,代表派出單位開展業務工作。所派出人員在辦事大廳工作,一般須定崗兩年以上。期間,人事關係不變,身份性質不變,工資福利和獎金均由原部門發放並與原部門現職人員享有同等待遇,業務上接受原部門領導,日常工作由辦事大廳聯席會議辦公室協調、管理。
第七條 辦事大廳視窗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辦事大廳工作人員守則》,不能勝任工作或有違紀行為的經聯席會議辦公室同意後,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離崗學習或商原部門調換(調換期間不得缺崗),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八條 凡進駐辦事大廳的視窗工作人員必須遵守下列守則:
(一)至少提前5分鐘上崗,不得遲到、早退,不得隨意離開視窗崗位。辦事大廳工作人員實行指紋考勤管理,考勤結果每月向派出單位通報。
(二)按規定著裝,儀表端莊。女同志不得戴耳環,染指甲;男同志不得留長髮,留鬍鬚。
(三)不得在大廳內抽菸,中午不得飲酒。
(四)熱情大方、舉止得體、說話和氣、用語文明,不得以任何理由與辦事人員發生口角。
(五)工作時間不得大聲喧譁、相互聊天、談論與工作無關的事,不得上網瀏覽與辦事大廳工作無關的內容,不得電話聊天,視窗有辦事人員諮詢時不得接聽手機。
(六)優質服務,高效辦結。嚴格辦事程式,依法辦事;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辦事時限。
(七)嚴格執行首問負責制,對辦事人員諮詢的問題認真解釋、引導服務、不得推諉。
(八)依法行政,廉潔自律,不得以任何理由刁難、為難辦事人員。嚴禁吃、拿、卡、要等違紀行為。
第九條 凡進入大廳的登記審批項目,各部門不得在辦事大廳以外受理。違者由辦事大廳聯席會議辦公室會同市監察局追究其部門的責任,並根據情節給予當事人行政處分。
第十條 辦事大廳設立專門收費視窗,由銀行代理收費,凡在辦事大廳發生的任何行政性收費用均由收費視窗統一收取。
第十一條 辦事大廳設定意見箱、意見卡,由市監察局負責開取和受理。
第十二條 本辦法由市政府辦公廳負責解釋。
本辦法自2003年9月10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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