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地方稅務局

鄭州市地方稅務局

鄭州市地方稅務局是一個鄭州市的政府部門,該部門成立於1994年10月。

局長致辭

誠摯歡迎您訪問鄭州市地方稅務局網頁!

鄭州市地方稅務局是鄭州市專司地方稅收徵收管理服務工作的行政執法單位,目前負責管理的稅種主要有營業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城市建設維護稅、印花稅等10個稅種和教育費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

鄭州市地方稅務局自1994年成立以來,在河南省地方稅務局和鄭州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領導下,征管質效和隊伍素質日益提升,稅收收入連年大幅增長,為鄭州市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做出了應有的貢獻,被中央文明委命名為“全國文明單位”;被河南省委、省政府命名為省級文明單位;被國家稅務局總局命名為“全國稅務系統文明單位”;被鄭州市委、市政府命名為“文明系統”。

鄭州市地方稅務局網站是建立在英特網上的稅務局,通過它,您可以足不出戶了解鄭州市地方稅務局的職能、機構設定、近期稅收工作動態等概況,也可以了解到國家已公布的稅收法律、法規、規章、歷年稅收收入統計資料等信息,還可以通過網上的聯繫方式實現稅務違法案件舉報和稅務人員違法違紀舉報以及通過網上的業務系統享受諮詢服務、辦理稅務登記、網上申報等涉稅事項。

稅收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稅收不是孤立的,稅收連著你我他。稅收工作需要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民眾的理解和支持,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民眾也需要及時了解稅收政策和稅務機關的工作情況。我們期望通過本網站能在鄭州市地方稅務局與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民眾之間架起一座溝通的橋樑。

歡迎您對我們的網站提出寶貴的意見,以便更好地為您服務。

衷心感謝您對國家的貢獻和對地稅工作的支持!

鄭州市地方稅務局黨組書記、局長 李新峰

地稅簡介

鄭州市地方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10月,負責鄭州市(除鄭州新區)地方稅徵收、管理、服務工作和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物價調節基金、工會經費、地方教育附加等地方規費的代征工作。

目前,全系統共有幹部職工2249人,機關設17個處、室、中心,下轄15個徵收管理單位、1個市局稽查局、1個發票管理局和新地印務公司、地稅賓館,其中機關服務中心、培訓中心、發票管理局為事業編制;共轄102個基層稅務所。管理服務納稅人18.9萬戶,其中,國有和集體企業3097戶,其他內資企業及分支機構7.9萬戶,各類外資企業879戶,個體工商業戶10.7萬戶,管理員人均管理納稅人210戶。

建局以來,全系統累計組織各項收入近1000億元,稅收年均遞增22 %以上,在全省地方稅收中的比重一直保持在四分之一強,稅收總量位居全省首位。2010年地方稅收首次突破200億元大關,總量和增幅均位列全省首位和中部六省會城市第二位,為鄭州市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撐。蟬聯兩屆“全國文明單位”殊榮,連年被省局評為“目標管理優秀單位”第一名,被鄭州市委市政府授予“特別貢獻獎”。

市局領導

李新峰 鄭州市地方稅務局局長、黨組書記

王鋼 鄭州市地方稅務局副局長、黨組副書記

劉潔玲 鄭州市地方稅務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裴國慶 鄭州市地方稅務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孫武江 鄭州市地方稅務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宋 山 鄭州市地方稅務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陳慶大 鄭州市地方稅務局總經濟師、黨組成員

韓培鴻 鄭州市地方稅務局總會計師、黨組成員

王繼恆 鄭州市地方稅務局黨組成員、市稽查局局長

部門職能

1.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稅收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各項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制定地方各稅具體的徵收管理辦法。

2.負責地方各稅(主要有營業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城市建設維護稅、印花稅等10個稅種) 、教育費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和省、市人民政府制定徵收的其他費金的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

3.負責地方稅務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

4.負責監督檢查各部分、各單位和地方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5.負責匯總、編報全市地方稅務部分的稅收計畫、會計、統計報表和票證管理工作。

6.負責按照授權或許可權管理全市地方稅務系統的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7.負責地方稅務隊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以及教育培訓工作。

8.負責全市地稅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及紀檢、監察工作。

9.負責組織稅收政策法規宣傳和理論研究。

10.負責承辦河南省地方稅務局和鄭州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信訪、保密和保衛等工作;承擔政務、信息公開和新聞發布工作;承擔網站運行和內容更新工作;管理其他行政事務。

政策法規處

擬訂並組織實施本系統普法、依法行政、依法治稅工作方案;組織實施地稅系統內部執法檢查和執法監督工作;組織協調涉及多稅種、綜合性稅收政策的落實工作;承擔重大稅收案件的審理和行政處罰工作;組織實施稅收執法責任制和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工作,承辦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外部涉稅公文的會簽工作;承擔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

流轉和財產行為稅處

組織開展營業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財產與行為各稅種和教育費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的稅政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上級規定在執行中的一般性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

所得稅處

組織開展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的稅政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上級規定在執行中的一般性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

國際稅務處

(大企業稅收管理處)負責落實有關涉外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家(地區)間稅收協定、協定(安排);處理有關涉外稅務事項;承擔大型企業的納稅服務工作,實施稅源監控和管理,開展納稅評估。

契稅和耕地占用稅處

組織開展契稅、耕地占用稅的稅政管理工作,擬定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上級規定在執行中的一般性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

計畫財務處

編制稅收收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稅收計畫;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組織開展稅收收入的分析、預測和重點稅源監控管理工作;組織落實稅收計畫、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等相關制度並監督檢查落實情況;管理稅收票證;管理稅收數據;負責稅收統計工作。擬訂本系統財務管理、基本建設管理辦法;管理機關財務和本系統的經費、財務、裝備、固定資產;審核彙編本系統的財務預決算。

納稅服務處

組織實施納稅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協調和指導系統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對系統辦稅服務場所、納稅服務熱線等實施管理,規範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的納稅服務行為;落實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開展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組織實施稅收信用體系建設;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貫徹落實國家註冊稅務師管理政策。

征管和科技發展處

起草綜合性稅收征管規範性檔案;擬訂稅收徵收管理的長期規劃和綜合性方案;組織實施稅收管理信息化的總體規劃和方案,提出並審核匯總信息化建設資金的預算安排意見;承擔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中業務需求、項目管理、基礎數據標準制訂的綜合管理工作;承辦市局信息化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督察內審處

組織實施對稅收執法權和行政管理權的監督;對各類審計結論進行督察落實;承擔本系統財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品採購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人事處

擬訂本系統人事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管理本系統的人事、機構編制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直屬單位和直屬機構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管理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宣傳教育處

負責稅收宣傳工作;負責本系統幹部教育培訓規劃的擬訂和實施工作;負責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

監察室

組織協調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負責本系統各級地稅機關及工作人員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及稅收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本系統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和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負責本級管理的幹部信訪舉報、違法違紀案件和系統內重大案件查處工作。

離退休幹部工作處

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本系統離退休幹部工作。

電子稅務管理中心

制定本系統電子稅務管理工作制度,指導、協調本系統電子稅務業務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各套用系統運維與相關服務管理體系建設;組織實施本系統硬體、網路、數據中心等基礎設施建設和運行維護;組織實施本系統信息安全體系建設與信息系統安全保障工作;負責與外部門信息交換的技術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本系統信息化技術培訓工作;辦理上級和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12366”納稅服務熱線

負責省地稅局“12366”納稅服務指揮中心轉辦的各項業務,為納稅人提供納稅諮詢、辦稅指南服務、受理涉稅舉報和投訴等。隸屬於納稅服務處領導。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