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是鄭州市的政府部門。

單位職能
(一)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了解掌握全市工作情況,根據市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對市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進行調查研究和綜合協調,提供決策諮詢服務,提出政策建議。 (二)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三)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廳名義印發的公文。 (四)研究市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請示市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五)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處理需由市政府直接處理的重要問題。 (六)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對市政府決定事項及市政府領導同志有關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並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七)負責辦理市政府工作範圍內的人大、政協的建議和提案工作。 (八)負責市政府及辦公廳公文收發、運轉、印製工作;指導全市政府系統的文秘工作。 (九)負責全市政務信息的采編和分析;負責全市政府系統政務信息網路的協調和指導工作。 (十)負責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指導監督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十一)負責市政府電子政務建設總體規劃的擬訂、組織實施和督促檢查。 (十二)負責市政府值班、應急值守和市長電話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提供應急信息和社情民意信息,傳達和督促落實市政府領導同志指示;協助做好需由市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十三)負責綜合協調全市金融工作。 (十四)負責或參與全市重大活動的籌辦工作。 (十五)領導市接待辦公室、市直機關事務管理局及市政府駐外辦事機構。 (十六)辦理市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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