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人愛魚

鄭人愛魚

鄭人愛魚是一個典故,出處戰國·韓·韓非《韓非子·外儲說左上》鄭人有愛惜魚者,計無從得魚,或汕或澪或設餌笱之。魚新脫網罟之苦,憊甚,浮白而噞喁。未三日,魚皆磷敗以死,鄭人始悔不用或人之言。

原文
鄭人有愛惜魚者,計無從得魚,或汕或或設餌笱之。列三盆庭中,實水焉。得魚即生之。魚新脫網罟之苦,憊甚,浮白而噞喁。逾旦,鬣尾始搖。鄭人掬而觀之曰:“鱗得無傷乎?”未幾,糝而食,復掬而觀之曰:“腹將不厭乎?”人曰:“魚以江為命,會處以一勺之水,日玩弄之,而曰‘我愛魚我愛魚’,魚不腐者寡矣!”不聽。未三日,魚皆磷敗以死,鄭人始悔不用或人之言。
翻譯
鄭國有個愛魚珍惜魚的人,考慮沒有什麼途徑得到魚,就用汕用澪用魚餌釣魚。排放三隻盆子在廳堂之中,裝滿水。得到了魚就養著它們。魚剛脫離網的困苦,很疲憊,浮到水面咭咭地喘息。過了一天,鰭尾開始搖擺。那鄭國人捧出來看著說:“鱗沒有傷吧?”沒多久,餵食谷末和麥麩,又捧出來看著說:“肚子不餓吧?”有人說:“魚憑藉江水為活命之所,遇上這樣呆在一勺的水中,每天玩弄它,還說‘我愛魚我愛魚’,魚不腐爛的少啊!”那人不聽。沒過三天,魚全都磷片脫落而死,那鄭國人這才後悔不聽有的人的話。
注釋
計:考慮
掬:捧
糝:飯粒
出處戰國·韓·韓非《韓非子·外儲說左上》:“鄭人有欲買履者,先自度其足,而置之其坐,至之市,而忘操之,已得履, 乃曰:‘吾忘持度’。反歸取之,及反,市罷,遂不得履。” 韓非子(約公元前280—前233)即韓非。我國戰國末期思想家、政治家。是當時著名思想家荀卿的學生。韓非繼承和發展了荀子的法家思想,吸取了他之前的法家學說,成為法家的集大成者。秦始皇十四年(公元前233年),因受李斯的讒害,被殺於秦。他的著作後人稱作《韓非子》,現存55篇。他反對以血統為中心的等級制度,提倡“貴族”“民萌”(氓)平等;反對“用人唯親”,提倡“用人唯賢”;反對儒家的“禮治”,提倡“法治”;同時還提出“術”(君主駕馭臣民的手段)和“勢”(君主的權力)來和“法”相輔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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