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世威

嘉靖十三年,父服滿,補刑部主事,遷員外郎。 嘉靖二十四年,世威遷浙江布政司參議。 嘉靖三十年,遷四川參政。

鄭世威(1503~1584年),字中孚,號環浦,陽夏(今首占村)人,弘治十六年(1503年)正月初五日生。幼聰穎,閱書一遍能誦。嘉靖八年(1529年)進士。適台省缺員,詔從新科進士中推選。諸進士都想方設法入選。世威說:“才離開文章,就想得台省御史之職。豈不有些急於仕進。”遂不往。初授戶部主事,出監通州倉。一日忽動思家念頭,上疏乞南徙,便於養親。未得旨,父死,丁憂歸。 
嘉靖十三年,父服滿,補刑部主事,遷員外郎。恤刑陝西,出死囚96人。嘉靖十六年,擢廣西按察司僉事。部大吏知其處事公正,改注廣東,遷江西。大學士夏言時家居,巡撫、布政司、按察使皆造府問候,都由旁門進內,獨世威不入。對司門的人說:“相國雖尊貴,但奈何使省大夫由旁門出入?請還我名刺!”司門者大驚異,為其開中門,乃入。 
巡撫汪玄錫託言往上清宮為皇帝祝壽,各官皆隨從前往,世威視祝詞,不過為夏相國祈子,乃語同僚曰:“我們不是夏相國私黨,為什麼要來?”及焚《上神疏》,強迫世威署名,乃拂衣而出。夏言愈怒,思報復。 
嘉靖二十四年,世威遷浙江布政司參議。翌年夏言再入相還朝,道經杭州,文武官員皆爭先恐後迎接,獨世威託言公務忙,不往。夏言益怒,陰使巡按御史楊九華尋事劾之。九華考察世威未有失職,置不論。
嘉靖二十六年夏,倭寇寧、台,巡鹽御史鄢懋卿系一小人,受夏言指使,劾世威失律,後夏言敗,事乃止。時臨海中津橋增鹽額,歲以千計,世威議削商籍,以所增稅與民,台州士民皆稱頌。翌年冬,詔起江西按察司副使。時嚴嵩當國,族黨布滿朝廷,威嚴比夏言更為厲害。副使熊楫,乃嚴嵩之戚,用廉價買廢寺田千畝,世威以市價出售,賑救飢民。楫持嚴嵩書信示世威,世威置之不理。入京朝覲,謝絕下屬所有贈送。時豐城縣知縣韓弼、安福縣知縣黃履新、新城縣知縣陳溫皆以強項得罪豪強,考績得下下。世威為他們申辯,得改移中上。返任,益議饋遺之禁,他說:“罰款用儲谷,備水旱及其他災患,今用以贈送上官,是違反國法也,如境內有數千里之災,一旦欲儲三月糧,救數千萬人之命,豈能辦到?”這提議被擱置,未實行。 
世威在江西曾署提學使,兩次監分試事,所得多才俊之士,以譚綸最著名。 
嘉靖三十年,遷四川參政。嘉靖三十三年冬,念嚴嵩父子終必害己,乃致仕歸。家居教授生徒,著書。嘉靖四十一年五月,嚴嵩敗,大臣交章舉薦世威,詔起南京右通政司。 
隆慶元年(1567),擢都察院左僉都御史,升右副都御史。隆慶三年,遷南京吏部右侍郎,改北京刑部右侍郎。時張居正為相,威權無比,役使九卿。世威嘆曰:“吾方壯時,得罪夏言、嚴嵩,幾乎喪命。今老矣,安能再事新貴人。”遂謝病,致仕歸。 
世威歷官數十年,態度平易,一本至誠。崇尚理學。雖以侍郎家居,環堵蕭然,僅留二三個蒼頭灌園耕作。有時親自荷鋤,參與勞作。客有訪公,遇公于田間,以為僕人,對他說:“請代我通報主人。”公應諾而入。俄而衣冠出待客,即田間耕作人也,賓主相與一笑。 
萬曆二年(1574年),修縣誌。十二年二月病卒於家。賜祭葬,贈刑部尚書,謚恭介。大學士葉向高為其撰墓志銘,墓在岱峰麒麟山。入祀鄉賢祠。著有《岱陽匯稿》2卷,自訂《年譜》1卷,《四書問答》、《詩經問答》10卷,《長樂縣誌》8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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