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州同鄉會介紹
“鄧州同鄉聯合會”簡稱“鄧州同鄉會”是由鄧州籍學子及政商人士等自發組織成立的民眾性社會組織,全國統一管理,在各省及省級主要城市建立分會組織,方便同一地域或城市的同鄉們聯繫鄉情,凝聚力量、同謀發展。
我們以“公益服務、團結互助、資源共享、同謀發展”為建會宗旨,依託“鄉情”為發展根基。通過同鄉會的組織和活動,打造一個鄧州籍同鄉之間互信、互愛、互助的交流平台,為提高家鄉及全國各地鄧州人的形象、經濟和文化實力做出貢獻。
本會是一個非政治、非盈利性的社會團體組織,由鄧州籍同鄉人士自願組成,不具備政治聯盟特點。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關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三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必須由理事會全體表決通過。本會設立理事會,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會員大會閉會後,由理事會領導同鄉會的職能機構及全部工作,對全體會員負責,對外代表同鄉會。第一屆理事會成員從籌備委員會中選舉及推薦產生。
本會實行會費制,以年為單位,普通會員會費100元/年,主要用於本會通訊錄印製、網站建設及維護、資助家鄉貧困學子及困難家庭、敬老院孤寡老人及關心下一代工程等。同鄉會經費屬於全體會員所有,堅持財務公開原則,經費使用由全體會員審查監督。
鄧州同鄉會各部門人員組織架構
鄧州同鄉會人員組織架構
榮譽會長若干名;名譽會長(若干名);會長(1名);副會長若干名;顧問(2-5名);秘書長1名、副秘書長(1-3名);財務總監1名、財務會計2名;組織部部長1名、副部長(1-3名);策宣部部長1名、副部長(1-3名);外聯部部長1名、副部長(1-3名);信息部部長1名、副部長(1-3名);
各地分會人員組織架構
會長(1名);副會長若干名;秘書長1名;財務總監1名;組織部部長1名、副部長(1-3名);策宣部部長1名、副部長(1-3名);外聯部部長1名、副部長(1-3名);
鄧州同鄉會的定位及目標
鄧州同鄉會是一群以鄧州籍大學生為主發起和組織的一個無盈利性質,純公益行為的一個自發民間團體組織。鄧州同鄉會全國統一管理,各地同鄉會應以總會為基本,發展和壯大各地同鄉會組織。同鄉會組織可積極與各地鄧州商會等組織相互銜接聯動,資源互補。
短期目標是:定位及目標;建立各地組織架構及職能劃分;搭建交流、網路平台;肅清人員,完善各項制度;完成各地信息對接,服務入會會員。
長期目標是:信息資源共享,互幫互助;發展和壯大組織;攜手共進,合謀發展;服務學子,為家鄉建設積極做奉獻和公益等。
吸收對象為:高中生或大學生;政、商、軍、界以及熱愛公益事業和熱心為鄧州建設作出貢獻的鄧州籍人士。
望大家加入的同時,要認清我們的宗旨,在共享資源的同時,可以產生合作,一起發展壯大。當然鄧州同鄉會只是提供一個平台,同鄉會不會以經濟利益為倡導主體,我們以公益服務為前提。
請各地負責人認真領悟,多方宣傳。
鄧州同鄉會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全國各地鄧州同鄉之間的情感聯繫,團結互助、同謀發展,特成立本會,為規範運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會定名為鄧州同鄉聯合會,簡稱“鄧州同鄉會”。
第三條本會是一個非政治、非盈利性社會團體組織,是由鄧州籍同鄉人士自願組成、不具有政治聯盟特點。
第四條本會的宗旨是:“公益服務,團結互助,資源共享,同謀發展”、通過本會的組織和活動,打造一個鄧州籍同鄉之間互信、互愛、互助的平台,為提高家鄉及全國各地鄧州人民的形象、經濟和文化實力做出貢獻。
第五條本會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為一切活動的根本準則。
第二章會員
第一條凡原籍鄧州,現今工作或求學於全國各地的學子、商人、政客等,願意遵守和履行本會章程的,均可申請加入本會成為會員,參加本會的活動。
第二條本會會員必須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熱愛祖國,熱愛家鄉,熱心公益,為鄧州同鄉服務,甘於奉獻,為鄧州人民的各項建設和長遠發展服務。
第三條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參加同鄉會的會議和各項活動;
(三)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在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可以求助同鄉會幫助解決;
(六)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七)本章程闡明的其他權利。
第四條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章程,執行本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會的合法權益和聲譽;
(三)積極參加本會活動,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照會費繳納標準及使用管理辦法的規定,及時繳納會費;
(五)關心本會工作,主動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和信息;
(六)積極宣傳本會,發展其他有益於本會的鄧州籍個人、企業或組織加入本會;
(七)本章程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五條會員一年無故不按規定繳納會費或不參加本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六條任何會員未經會長批准或授權,不得以本會名義組織、參加、從事和本會不相關的活動,如有發生一律視為個人行為,如對本會造成名譽損害的,本會將根據其情節輕重予以追究責任,同時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可予以除名。
第七條本會會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經理事會核准通過後予以除名:
(一)被剝奪公民權利者;
(二)嚴重違反本會章程,破壞本會聲譽者;
(三)利用本會名義進行非法活動者。
第三章本會的組織機構
第一條本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
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討論並決定同鄉會的重大事項;
(五)制定《會費繳納與使用管理辦法》;
(六)授權理事會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代為行使對新增理事會成員的審查決定;
(七)決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二條會員代表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出席才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三條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三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必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
第四條理事會是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會員大會閉會後,由理事會領導同鄉會的全部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對外代表同鄉會。
第五條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法律顧問等職務人員;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六)決定設立或取消辦事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新增理事會成員及副秘書長、各分支機構主要負責人和專職人員的聘任;
(八)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審查批准本會的財務預算和決算;
(十一)審議《會費繳納和使用管理辦法》的修改方案,決定是否通過;
(十二)審議秘書處工作報告,決定是否通過;
(十三)決定聘任、解聘商會各級顧問和名譽會長、名譽副會長、特邀常務副會長;
(十四)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十五)本章程規定的或根據情況需要理事會表決的其他義務。理事會會議的召開和決定的做出,均應遵循少數服從多數的民主決策機制和公開透明的工作原則。
第六條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出席才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七條理事會每年舉行二次會議。
第八條本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政治素質好,熱心桑梓,富有奉獻精神;
(二)在鄧州同鄉中有較大影響;
(三)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四)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九條本會設會長一名,副會長若干名,秘書長一名,副秘書長若干名,具體人數由理事會根據需要決定。首屆會長由籌備組在發起人中推薦,主持全會工作;首屆副會長、秘書長、法律顧問等,由會長根據籌備組的意見和具體情況推薦,經理事會表決通過。
第十條本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每屆任職三年,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任職的,需經會員代表大會或理事會表決通過。
第十一條本會的會長為本會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會員大會、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
(二)負責主持起草本會工作計畫和決議草案,代表理事會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
(三)檢查會員大會、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四)代表本會召集主持會議。副會長協助會長工作,設常務副會長;會長缺席時,由常務副會長代理會長工作。
第十二條本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方面開展工作;
(三)協助會長、常務副會長處理其他工作。副秘書長協助秘書長工作,秘書長缺席時,由會長在副秘書長中推選代秘書長。
第十三條本會設榮譽會長、名譽會長和顧問,由理事會提名通過聘請。
第十四條會員代表大會每年舉行年會一次,可邀請其他有聲望人士參加。
第四章資產的管理與使用
第一條本會經費來源:
(一)會員會費;
(二)集體和個人捐贈;
(三)政府捐贈;
(四)在核准的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第二條費用的支出
(一)通訊錄印刷、網站建設及維護等。
(二)捐助老鄉在當地的暫時困難生活。
(三)費用使用情況定期在同鄉網上公布,接受監督。
(四)資助家鄉貧困地區、受災地區、困難學生等和支援家鄉經濟建設。
(五)每次活動費用實行AA制。
第三條同鄉會經費取之於民,用之於民,同鄉會經費屬於同鄉會全體會員所有。
第四條同鄉會經費堅持賬務公開原則,經費使用請全體會員審查監督。
第五條同鄉會的財產、經費,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調撥。實行民主理財,一支筆審批的制度,即所有開支發票均需經本人簽名,理事會同意,會長審簽,方可在財務人員處辦理報帳手續。否則,財務人員可拒絕進行財務報帳。如有違紀行為,同鄉會將採用一切手段責令其退還,並公之於眾。如有違法行為,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一條本章程經會員大會通過後實施。
第二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本會理事會。
鄧州同鄉會第一屆大會總結報告
第一項:大會總結。
鄧州同鄉會以“公益服務、團結互助、資源共享、同謀發展”作為同鄉會的建會宗旨;為加強全國範圍內鄧州學子及鄧州籍政商等人士的團結友愛、合作交流及發展而成立。
第一屆同鄉會是由老鄉聶文發起,經過同鄉會部分老鄉的積極努力;2014年1月29日上午在鄧州賓館成功召開。報名參會人員130多人,實際參會人員80多人。參會人員由在鄧州、鄭州、武漢、北京、四川、廣東、杭州、上海等分會工作學習的部分群成員參加;會務組榮幸邀請到鄧州市教育局局長和民政局局長參會(教育局劉局長發表重要講話)。參會老鄉全部簽到登記,鄧州同鄉會第一屆大會會員通訊錄整理完成後,以紙質形式發到每一個會員手中;聚會照片已傳至鄧州同鄉會群空間,老鄉們可以到群分享下載。
大會氣氛十分活躍,現場掌聲不斷,老鄉們積極交流溝通。同鄉會部分理事成員發表講話。武漢廣宇建設有限公司總經理聶文老鄉就同鄉會今後的發展方向和定位做向大家做了介紹;同時也發出倡議:希望老鄉們積極參與到今後同鄉會的建設中,為同鄉會的發展獻計獻策。相信今後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們這個平台會越做越好,影響力越來越大;為了家鄉的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也祝願在外的老鄉學習和事業都更上一層樓。我們的大會舉辦的非常成功,不僅要感謝老鄉們的積極參與還要感謝部分老鄉的熱情贊助。我們同鄉會也會積極宣傳老鄉的產品和服務。所有參會人員都做了信息登記,第一屆同鄉會參會人員通訊錄另作附表,閒暇之餘老鄉們互相幫助,多多溝通交流。2014年會員會費在大會現場部分已經交過,沒有交的老鄉可以交給當地同鄉會秘書處或者打到我們同鄉會的財務部公開賬戶上。
鄧州同鄉會會費繳納標準及使用管理辦法
《鄧州同鄉會會費繳納標準及使用管理辦法》
為了充分發揮鄧州同鄉會在全國各地的影響力和凝聚力,更好地為廣大鄧州同鄉們服務,特制訂本辦法。
一、會費收繳依據
經全國鄧州同鄉會倡議,決定成立鄧州同鄉會義工團體組織,依據本會宗旨精神和章程相關內容制訂,本著同鄉會對全體會員公益服務的原則,會費收費標準由會員代表大會決議通過。
二、會費使用範圍
按照專款專用的原則,同鄉會會費主要用於為會員提供服務和按照《鄧州同鄉會章程》組織開展各項交流活動,保證鄧州同鄉會工作正常運行的日常開支。費用的支出主要:
(一)通訊錄印刷、網站建設及維護等。
(二)捐助老鄉在當地的暫時困難生活。
(三)費用使用情況定期在同鄉網上公布,接受監督。
(四)資助家鄉貧困地區、受災地區、困難學生等和支援家鄉經濟建設。
(五)每次組織活動經費等。
三、會員義務
凡自願申請,經審核同意加入鄧州同鄉會的會員,應根據章程規定享受權利和履行義務,並從獲得會員資格之日起,每年應按時按會費標準繳納會費。
四、會費標準:
會員大會理事會
會長:500元理事長:500元
顧問:300元副理事長:400元
副會長:400元常務理事:300元
秘書長:400元理事:200元
部長:300元
副秘書長:300元
副部長:200元
會員:100元
按會員性質及在同鄉會工作中承擔的責任和發揮的作用,採用差別會費的辦法。會費可逐年繳納,也可一次繳納多年。
一個會員同時擔任多項職務時,根據該會員在同鄉會中擔任的最高職務,按相應會費繳納標準繳納會費。
五、會費收繳時間及辦法
會員於每年的9月30日前,通過電匯、郵匯、支票等形式,將會費直接交至同鄉會當地秘書處;由各地秘書處統一報同鄉會財務部。新會員於批准之日起1個月內繳納會費。財務部收到會費後應及時通知會員本人並公開公布。會員因特殊情況可書面申請緩繳或減免會費,一年無故不繳納會費,視為自動退出。鄧州在讀學子可免收會費。
六、會費管理
同鄉會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建立並嚴格執行會費財務會計管理制度。會費由同鄉會財務部門負責收取和管理,並按照國家財務制度進行專項管理,定期審計,按期向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報告會費收支情況,並接受有關部門的年度檢查和主管部門的監督。
七、本辦法自鄧州同鄉會第一屆會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執行,解釋權歸鄧州同鄉會財務部。
致全國鄧州同鄉會全體會員的一封信
各位老鄉,家鄉的領導們大家好:
鄧州同鄉會經過近一個月的籌備,在聶文等老鄉的發起和組織下,全國各地中心城市積極回響,所有在外學子及政商軍界人士也積極參與和支持,看到了我們同鄉會是一個很好的自發團體組織,是一個以鄧州籍高素質團體為主發起的一個純公益性質的社會團體。我們的宗旨很好啊,公益服務,團結互助,資源共享,同謀發展。在此,我們在外的老鄉們感同身受,我們很多鄧州人在外許多年,好多也已經安家在工作的所在地,回家的機會也少,但我們有一顆愛家,護家,根系家鄉的情結,我們的生命和血脈是與家鄉息息相關的。這個同鄉會的發起和組建,標誌著我們鄧州人呢,不管是在外上學,工作,務工等人員,我們今後有了目標和方向,我們每個同鄉會成員都將積極的參與到這項為家鄉奉獻的偉大事業中,為家鄉的經濟建設和父老鄉親多做公益服務及貢獻力量。在此,我代表在武漢的鄧州人,給各位老鄉和家鄉的領導們拜個年,雖然不能親臨會議現場,但我們會在遠方聽到我們同鄉會全國第一屆大會成立的號角聲,我們同鄉會今天成立了,今後也希望家鄉的政府領導多多支持和幫助我們同鄉會的工作。我作為武漢的老鄉代表,轉達了李明,郭傑強,楊全林,孔心亮,李好,葛建召等一大批在武漢的老鄉對家鄉父老鄉親們的問候,希望我們鄧州同鄉會繼續努力,更多的為家鄉鄉親奉獻服務,謝謝!
湖北省政府事務局李國平處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