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70年12月,解放軍89352部隊司令部戰士、打字員、文書;
1976年05月,信宜縣委宣傳部幹部;
1978年03月,華南師範大學中文系中文專業學習;
1982年01月,華南師範大學助教、講師(其間:1983.09至1984.07在北京大學進修);
1986年12月,廣東省紀委正科級幹部、副處級紀檢員、正處級紀檢員;
1994年11月,廣東省紀委政策法規研究室正處級副主任;
1997年04月,潮州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
1999年05月,潮州市委副書記、市紀委書記;
2002年03月,汕頭市委副書記、市紀委書記;
2006年10月——2017年7月汕頭市委副書記。
廣東省八、九次黨代會代表,省紀委委員,七、八、九屆市委委員。
人物事件
涉嫌違紀
2017年7月,據廣東省紀委訊息:汕頭市委原副書記鄧大榮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審查。
依法逮捕
2017年12月25日,廣東省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對廣東汕頭市委原副書記鄧大榮(正廳級)決定逮捕,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開除黨籍
2018年1月9日,據廣東省紀委訊息:經廣東省委批准,省紀委對汕頭市委原副書記鄧大榮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鄧大榮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違規謀取人事利益;嚴重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禮品,搞錢色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鄧大榮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動搖,宗旨意識淡漠,組織紀律鬆弛,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違法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鄧大榮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