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鄧中華,郴電國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曾當選“湖南省勞動模範”,榮膺“全國五一勞動獎章”,2003年更當選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1958年9月出生,中共黨員,大學學歷,高級政工師,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曾任臨武縣楚江鄉鄉長、黨委書記,武水鄉黨委書記,臨武縣農村部長、黨組書記、縣長助理,郴州市電力公司總經理兼黨委書記。2004年3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長,兼任聯合國國際小水電郴州基地主任。
工作經歷
郴州市電力公司總經理(1997-)湘南學院客座教授
中國攝影家協會會員
聯合國國際小水電郴州基地主任
郴州市電力公司董事長(2004-3-)
郴州市電力公司黨委總經理|書記
臨武縣農村黨組書記|縣長助理
臨武縣農村部長
武水鄉黨委書記
臨武縣楚江鄉黨委書記
臨武縣楚江鄉鄉長
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
受賄錄
2001年至2006年,鄧中華先後四次收受張吉平人民幣16萬元。作為回報,鄧中華通過其情婦朱慶華,向張吉平泄露工程設計圖紙,向評審打招呼,為安平建築公司和譚代文承接到了郴電國際總造價5000多萬元的工程項目。
此外,2003年至2004年底,鄧中華幫助湖南省電力工程總承包公司項目經理姚利林承接農網改造工程項目,由此先後五次收受姚利林人民幣69900元;2004年春節至2006年春節前,鄧中華為劉明入股郴州郴電科技有限公司及產品銷售等方面提供幫助,先後收受18萬餘元財物;2004年至2006年春節,長沙市遠方投資諮詢有限公司總經理周丁元,為郴電國際股權收購及建設工程,送給了鄧中華55萬元。
一些會計師事務所也參與到行賄中來。檢方指控:鄧先後收受湖南湘資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何慶成19.5萬元,收受湖南天職孜信會計師事務所隆玉糧10萬元,收受廣西國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項目經理胡文晟8萬元。
法庭庭審現場,對給李大倫行賄8萬美元的事實,鄧中華供認不諱。
情婦劫
在鄧中華的人生軌跡中,有一個人始終浮現其中---鄧的情婦、郴電國際31歲的副總經理朱慶華。
1997年,40歲的鄧中華調任郴州市電力公司總經理,認識了22歲的辦公室打字員朱慶華。朱經常向初來乍到的鄧吐露一些單位的內部情況,很快取得了鄧的好感和信任,而外表成熟英俊、大權在握的鄧中華也頗讓朱心動。
鄧中華經常帶著朱參加一些應酬活動,一來二往,兩人的關係迅速升溫。
“在將近10年的時間裡,我從未拒絕過這段半公開化的‘地下情’。”鄧中華事發後在接受調查時坦陳。
2002年11月,已由一名普通的打字員被直接提升為辦公室主任、人事行政部經理的朱慶華,又坐上了總經理助理這一席位。其間,朱並未終止與男友、安仁縣建築老闆譚代文之間的聯繫,她巧妙地周旋在兩個男人之間。
郴電國際即將上市之時,朱和譚代文開始利用鄧中華手裡的權力承攬許多建築工程和電力建設工程。檢方查明,2001至2005年間,譚代文先後送給鄧中華7萬美元、17萬元人民幣。譚代文組建了郴州市某公司,自任總經理。而實際上,朱慶華擁有這家公司60%的股份。
案發後查明,譚代文和朱慶華送給鄧中華的現金高達115萬元,這還不包括相機、勞力士手錶、家具、新居裝修等財物。
財產動作
在被捕之前,鄧中華曾有過一番財產轉移運作。
2006年6月,鄧中華個人名義向譚代文補寫了一張落款時間為2004年12月某日的欠條,金額6萬美元,試圖以此規避收受6萬美元的事實。一個月後,這張欠條被撕毀重寫,借款法人變成了鄧中華任主任的國際小水電郴州基地。
為了隱瞞送李大倫8萬美元的事實。2006年6月至7月,鄧中華召集譚代文、朱慶華等人,以國際小水電郴州基地的名義,向譚代文寫借條,並將借款時間改成給李大倫行賄的2004年12月,試圖造成“由公司送李大倫的8萬美元的假象”。
同時,鄧中華開始轉移贓款,他先是將120萬元轉移到姐姐鄧某那裡,後來轉移到妹妹處。不久,他得知妹妹將其中的90萬元買“地下六合彩”輸掉了。另外,他將60多萬元轉移到其二哥處,後來,鄧中華準備退贓,鄧的二哥卻說他用這些錢進行投資了。
鄧中華覺得親人們太不“靠譜”,再一次求助於朱慶華和譚代文。
2006年8月2日,鄧中華開著公司配備的寶馬750轎車至長沙,將20萬元現款交給了等候在此的朱慶華,朱用假身份證將錢存入了銀行。當晚,鄧、朱二人訂立了詳細的攻守同盟。回到郴州後,鄧中華又讓譚代文在郴州市工商銀行開了一個保險柜,將剩下的存摺、3塊手錶、金銀首飾等放了進去,鄧做好了最壞的打算:萬一被查出有經濟問題,就假稱受賄財物已退給了譚代文。
2006年8月22日,譚代文被抓,鄧擔心事情敗露,又讓妻子張淑英和朱慶華將財物轉移至長沙一個新開的銀行保險箱。
落馬被捕
鄧中華作好了一切準備工作,期望在當時還未落馬的紀委書記曾錦春的庇護下,將一切隱瞞過去。然而,隨著9月19日曾的落馬,鄧中華的全部希望都破滅了。
因涉嫌受賄罪、行賄罪,鄧中華於2007年1月26日被警方拘留,隨後被逮捕。
2008年3月12日,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內。原郴電國際董事長鄧中華等到了人生的第一份判決書:鄧犯受賄罪、行賄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8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