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履歷
1982年7月由江西政法幹部學校畢業,分配到臨川縣人民檢察院工作(期間,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於1986年9月獲江西大學法律系畢業證書);1989年8月通過一推雙考考入中共臨川縣委組織部工作;
1991年9月任副科級組織員(期間,參加中央黨校函授學院經濟管理專業學習,於1994年9月獲本科畢業證書);
1994年2月先後調任臨川市東館鄉、羅針鎮黨委副書記、鄉(鎮)長;
1996年6月任臨川市湖南鄉黨委書記;
2001年1月調任黎川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2002年9月就讀江西財經大學法律系研究生);
2006年5月調任黎川縣委常委;
2006年6月調任臨川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分管社會穩定、安全生產、信訪工作;
2011年7月調任金谿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獲得榮譽
1998年1月被撫州地委評為優秀鄉鎮黨委書記;1998、1999、2000年均被臨川市(區)委評為優秀黨委書記或優秀黨務工作者;
1998年2月被省委組織部、省委農村基層建設辦公室授予1995年—1997年度農村基層組織工作先進工作者;
2000年12月再次評為全省1998年—2000年度優秀鄉(鎮)黨委書記;
黎川縣人民法院連續五年被評為全市基層法院先進單位,2005、2006年均被評為全省十個優秀法院之一;
2007年被市委、市政府評為先進工作者;
2008年被評為全市信訪工作先進個人;
2009被省委辦、省政府辦評為全省信訪工作先進個人;
2010年被評為全國“五·五”普法先進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