鄄城縣政府辦

負責組織協調、督促檢查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 負責全縣政府系統辦公自動化建設和套用工作。 負責行政事務工作,為縣政府領導服務。 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協助縣政府領導審核或組織起草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各類文電,承辦國務院、省政府辦公廳及市政府辦公室、上級部門來文來電。

(二)負責縣政府會議的準備和會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三)承辦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請示縣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審批。

(四)根據縣政府領導的指示,對縣政府部門間出現的爭議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決定。

(五)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對縣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及縣政府領導有關指示的執行落實情況並跟蹤調研,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報告。

(六)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處理需由縣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

(七)負責收集、整理、分析、報送重要信息;根據縣政府領導的指示,組織有關調查研究工作,及時反饋情況,提出建議。

(八)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和縣政府領導政務活動的組織安排、縣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籌備工作,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協助處理各部門和各鄉鎮向縣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負責有關重大接待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政府辦公室設定6個職能股室。

(一)值班室(掛縣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牌子)

負責縣政府應急管理和值班工作;負責縣政府及辦公室領導的有關服務工作;對需要縣政府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進行協調聯絡;組織安排縣政府及縣政府辦公室召開的各種會議,並搞好會務服務;負責縣政府及政府辦公室的印鑑管理工作;負責與縣委辦公室、縣人大辦公室、縣政協辦公室的有關工作聯繫;協助主任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縣政府機關辦公區、生活區的安全保衛工作;參與突發事件和應急事項的協調處理;負責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負責可能發生、即將發生的突發公共事件的監測、報告工作。建立突發公共事件預測預警網路體系,對常規監測信息和突發事件徵兆動態進行收集、匯總和分析,及時獲取預警性信息並做出預警、處警。保持與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相鄰各縣區應急管理辦公室及縣內各應急機構的聯繫、對突發事件後期處置做好事件調查、總結備案,負責完成縣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信息股

負責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重要信息及國內外重要經濟動態的收集、整理、報送工作;指導全縣政府系統政務信息網路建設;負責編輯《政務信息》《昨日要情》等。

(三)電子政務股

負責全縣政府系統及縣政府辦公室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推進縣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化建設和辦公自動化建設工作;負責政府網站建設;負責上級政府、部門來文來電的分閱和組織辦理;負責檔案保管、機要與保密、檔案資料等工作;承擔縣電子政務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四)人事股

負責辦公室機關和管理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及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政治學習及宣傳教育工作。

(五)計生股

負責政府口有關單位的計畫生育工作。

(六)行政股

負責辦公室的財務工作;負責辦公物品的購置與管理;負責辦公室車輛的保障和調配工作;做好政府機關的房產維修和管理工作;負責縣政府和辦公室內外來賓的接待工作。

縣政府綜合調研室

綜合全縣經濟發展的重要情況,組織起草《政府工作報告》和縣政府領導講話等綜合性文稿;負責綜合重要政務工作情況和縣政府辦公室工作情況。研究分析國內外經濟形勢和周邊縣區經濟社會發展動態,提出政策建議;組織開展調查研究,及時總結推廣典型經驗。負責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文電審核、送簽和制發;負責縣長辦公會紀要整理工作;負責全縣政府系統公文處理工作的業務指導。負責涉及全縣政府工作輿情的收集、整理,起草縣政府新聞發布文稿;負責縣政府會議決定事項的新聞宣傳工作。承辦縣委、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工作。縣政府綜合調研室內設綜合股、調研股、文秘股、宣傳股四個股室。

縣政府督查辦公室

負責縣政府重大決策和會議決定事項、重要檔案、領導批示件的督辦工作和重大問題的跟蹤督辦和協調處理;承擔市政府交辦的督查事項;組織、協調、督促檢查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編印《政務督查》《縣長公開電話周報》;受理民眾通過電話、縣長信箱、網站、傳真等途徑反映的事項,進行登記、分類、答覆、轉辦、反饋等工作;負責縣領導同志批辦事項和重大問題的跟蹤督辦和協調處理。縣政府督查室內設政務督查股、兩案辦理股、縣長公開電話受理中心三個股室。

縣城市建設開發辦公室

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編制房地產開發項目的長遠規劃和年度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對房地產開發項目進行可行性論證。負責編制全縣經濟適用住房計畫及項目審批、監督、管理和協調工作。負責城區主要路段街區的整治工作;負責對具體實施征地、房屋拆遷單位的督查和考核,負責房地產開發經營的監督檢查、整頓,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縣城市建設開發辦公室下設秘書股、綜合開發股兩個股室。

縣政府法制辦公室

(一)調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設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推進依法行政的具體措施和工作意見,承擔縣政府推進依法行政日常工作,負責許可權及依法行政的綜合協調、督促檢查和政策研究。(二)統籌規劃縣政府規範檔案的制定工作;擬定縣政府的依法行政規劃,報經縣政府批准,組織、督促、指導有關部門實施;審查修改各部門代縣政府起草規範性檔案草案,組織起草縣政府重要的規範性檔案,協調部門之間在制定規範性檔案過程中出現的矛盾和爭議;負責鄉鎮政府和縣政府部門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審查其是否同法律法規規章相牴觸以及它們之間是否相互矛盾,根據不同情況提出處理意見;承辦縣政府規範性檔案的解釋工作;負責縣政府規範性檔案實施情況的評估工作;對縣政府規範性檔案進行清理和彙編,對政府部門規範性檔案的彙編進行指導;承擔鄉鎮人民政府和縣政府各部門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工作,承擔縣政府規範性檔案報送備案工作。(三)研究行政訴訟、行政複議、行政賠償、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收費、行政執法等涉及政府共同行為的法律法規規章實施以及行政執法中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向縣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決問題的意見,負責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四)負責對行政執法人員進行法律知識的培訓,負責對行政執法人員、行政處罰聽證主持人和行政複議人員進行資格認證及證件管理,組織或者參與對法律法規規章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行政執法錯案實施責任追究;(五)協調裁決部門在執法過程中出現的矛盾和爭議,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六)辦理縣政府管轄的行政複議事項;受縣政府委託代理行政訴訟和其他訴訟案件,負責縣級行政賠償的有關協調工作;(七)參與推進縣行政審批改革和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工作,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清理和公示工作;(八)開展政府法制理論、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學術交流,承擔縣政府領導集體學法講座和政府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為縣政府領導和各部門提供法律諮詢和法制信息服務。縣政府法制辦公室內設法規股、法制監督股、複議應訴股三個股室。

縣民族宗教事務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掌握全縣民族、宗教情況和動態,協助處理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事宜,努力維護國家統一、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協助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全縣少數民族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扶貧事宜,監督辦理少數民族權益保障事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教育和使用工作,組織全縣民族團結進步活動的開展;依法加強對宗教事務的管理,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護宗教教職人員履行正常的教務活動,保護信教民眾正常的宗教活動,保護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的合法權益,制止和打擊非法宗教活動;指導宗教團體在憲法和法律許可的範圍內按照各教特點開展工作。辦理宗教團體由政府機關協助或協調辦理的各項事務;協助有關部門及時處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發事件和影響社會穩定的問題;推動民族宗教人士進行愛國主義、社會主義、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鞏固和發展同民族宗教界的愛國統一戰線。團結和動員少數民族和信教民眾為我縣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服務;配合有關部門揭露打擊利用宗教進行的違法活動;協助有關部門抵制境外敵對勢力的宗教滲透活動和在民族問題上的分裂活動;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有關民族、宗教方面的對外事務;組織協調民族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協助宗教團體開展正常的對外友好交流活動;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宜。縣民族宗教事務辦公室內設民族股、宗教股兩個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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