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縣

古地名,在今天的鄂州市。約公元前2550——前2070年,帝堯時為樊國。公元前1600——前1046年,殷商時為鄂國。公元前879年(西周夷王七年),楚君熊渠伐揚越,至鄂。封中子紅為鄂王,築鄂王城。熊渠卒,熊紅嗣位,仍居鄂;傳六王至熊咢猶居於此,為楚之國都。楚國統治時期為鄂邑。秦王政二十四年(公元前223年),秦滅楚。
鄂邑在秦朝時期屬南郡。公元前221年(秦始皇二十六年),秦置鄂縣,屬南郡。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為鄂縣,仍隸屬南郡。縣的治所在今湖北鄂州市老城區東。鄂縣轄域約包括今天的鄂州、黃石、大冶、鹹寧、嘉魚、蒲圻、崇陽、通山等市縣和武漢市武昌區、江夏區。
漢代,鄂縣屬荊州江夏郡,郡的治所在安陸(今湖北雲夢)。
三國分立時,孫權於魏黃初二年(221年)自公安遷都於鄂縣,取“以武而昌”之義,改鄂縣為武昌,設武昌郡,為都城。西晉太康元年(280年),分武昌縣為武昌、鄂兩縣,鄂縣治所在今大冶市西畈,兩縣隸屬武昌郡,屬江州。隋開皇九年(589年)撤武昌郡,並鄂縣入武昌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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