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總督任上曾向乾隆皇帝上疏說,陝西榆林邊界居民每年要前往鄂爾多斯(今屬內蒙古自治區河套地區)種地,其耕牛、農具、籽種及日用品,皆要向當地牧民借貸。當秋收時用糧食換得牛羊皮,運到內地變賣,用來償還借貸重息。他建議:在邊民前往鄂爾多斯種地時,視其種地多少,借給官銀支援農民耕作,到秋收後,再讓百姓以糧抵還官銀,既避免這些百姓受借貸重息之苦,又可以充實官府糧倉,得到皇帝批准。
此外,他還建議朝廷撥銀十萬兩,買谷儲存於北部沿邊,以充實軍餉和預防災荒。並請疏浚寧夏渠道,修築黃河長堤等。後歷任兵部侍郎、湖廣總督、漢軍都統、尚書、協辦大學士等職。乾隆二十二年加太子太保,二十六年(1761)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