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調整
(一)劃出職能
將市政府機關後勤保障等工作劃出。由新組建的市政府辦公室下屬事業單位機關後勤服務中心承擔劃出職能。
(二)劃入職能
根據《中共都江堰市委、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 都江堰市機構改革方案>有關問題的意見》都委發[2001]46 號檔案規定,將市信訪辦公室、政府法制局、外事辦公室、目標管理督查辦公室、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職能劃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掛市經濟體制改革辦公室和市政府法制辦公室牌子。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都江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
(一)都江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會務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二)都江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
(三)都江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研究市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工業區請示市政府的問題,提出審核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四)都江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根據市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對市政府部門間出現的爭議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五)都江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工業區對市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及市政府領導同志有關指示的執行落實情況並跟蹤調研,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六)都江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處理需由市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
(七)都江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全市的信息收集和處理,根據市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八)都江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處理民眾來信,接待民眾來訪,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同志報告來信來訪中提出的重要建議和反映的重要問題,辦理市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有關信訪事項。
(九)都江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市政府法制工作,審查、論證、協調、修改市政府規範性檔案,對各鄉鎮政府和市級各部門的政府法制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十)都江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市政府外事接待工作,處理我市與友好城市( 國內外)日常工作,處理我市各種外事及重要活動的接待任務。
(十一)都江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指導全市經濟體制改革工作,制定全市經濟體制改革規劃,起草全市有關經濟體制改革政策,審核有關改革方案。
(十二)都江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承辦市政府協調、管理市政府機關後勤服務中心和駐外辦事處(北辦、廣辦、海口辦)工作。
(十三)都江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同志報告重要情況,協助處理各部門和各鄉鎮、工業區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十四)都江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做好行政事務工作,為市政府領導同志服務。
(十五)都江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國家無線電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和規章的貫徹落實,搞好本行政區域內的無線電管理工作。
(十六)都江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全市信息化的規劃、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辦公自動化工作。
(十七)都江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都江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設7個職能科室和機關黨委(總支、支部)。
(一)都江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綜合科
負責協助組織、協調市政府辦公室機關日常工作。負責處理各鄉鎮、各部門、各單位來電、來文。負責辦公室各類檔案、文稿的列印、收發和管理。負責市長辦公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市政府全體會議、市政府黨組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印鑑管理。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都江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秘書科
負責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有關檔案和文稿的起草、修改、審核。負責市長辦公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市政府全體會議、市政府黨組會議的秘書工作。負責市長、副市長的秘書工作。辦理各鄉鎮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的請示報告並協調有關工作。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都江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政策調研科
負責全市的信息收集和處理,為市政府領導及各鄉鎮、各部門搞好信息服務。負責向省政府辦公廳、成都市政府辦公廳報送信息。負責各鄉鎮和市政府各部門、基層信息點信息工作的業務指導。負責市政府辦公室有關內部刊物的編髮。圍繞政府工作的重點、熱點、難點進行調查研究,對政府系統調研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都江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督辦科
負責上級和本級政府下達的重要檔案和《政府工作報告》部署的工作任務的督辦。負責市長辦公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現場辦公會和其它重要會議議定事項的督辦。負責對人大代表建議批評意見和政協委員提案的組織辦理工作。負責參與處置突發事件。負責處理市政府領導指示和交辦的其他事項。負責對年初下達的市政府辦公室工作目標進行分解、落實到各科室,並對實施過程進行督查。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都江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行政科
負責市政府辦公室和直屬事業單位的人事、財務、勞資、機構編制及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承辦市政府辦公室機關黨委的日常工作。承辦市政府協調、管理市政府機關後勤服務中心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外事接待科(對外掛市外事辦牌子)
負責全市的外事工作,做好與各友好城市的聯繫及有關工作。負責接待上級領導、各區(市)縣領導。完成上級接待部門及市政府領導、市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接待任務。負責聯繫駐外辦事處(北辦、廣辦、海口辦)的工作。參與我市重大會議及重要活動的接待。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市外辦主任由一名副秘書長兼任。
(七)都江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信訪接待室(市長接待室)
代表市政府接待各類上訪民眾和處置越級上訪事件。辦理中央、省、成都市轉來的各類信訪信件、批示件等。指導、協助各部門各鄉鎮查處信訪案件。針對突出的社會矛盾,開展專項社會調查,為市政府處理有關問題提供建議。匯同有關職能部門做好我市的社會穩定工作。負責受理市長公開電話、編輯有關市長公開電話信息。負責市長接待室的有關接待工作。
(八)都江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信息化管理辦公室(與無委辦合署辦公)
負責全市信息化的規劃、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辦公自動化工作。負責國家無線電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和規章的貫徹落實,搞好本行政區域內的無線電管理工作。按要求及時辦理有關電台的申報和報檢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都江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行政編制為56名( 擬定科室配備人員數附後),其中包括市政府秘書長1名、副秘書長5名, 市政府法制辦公室主任1名(由市政府副秘書長兼任)、副主任1名,市外事辦公室主任1名(由市政府副秘書長兼任), 市無委辦主任1 名(由市政府分管秘書長兼任)、副主任1名,科級中層幹部17名。
市紀委派駐紀檢組和監察機構的設定及人員編制,另行核定。
機關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4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