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空間結構理論

都市空間結構理論

套用古典人文區位學觀點研究都市內部空間結構的觀點和學說。20 世紀 20年代,美國社會學家R.E.帕克、E.W.伯吉斯等人認為,都市是一種生態秩序,支配都市社區的基本過程是競爭和共生。如同生物體一樣,人類社會中人與人之間的相互依存和相互制約的關係決定著都市的空間結構。伯吉斯首先提出了“同心圈理論”。隨後美國學者C.H.霍伊特、C.哈里斯等人相繼提出了“扇形理論”和“多核心理論”。這三種理論統稱為都市空間結構理論。

都市空間結構理論

正文

 
同心圈理論 伯吉斯用古典人文區位學的理論和方法對芝加哥城的調查資料進行了統計分析,於20世紀20年代創立了同心圈理論。他認為,都市空間的擴展是競爭的結果,都市的發展呈放射狀,由中心到邊緣循一環一環的同心圈擴展。他把都市劃分成5個環狀的區域:①第一環稱中心商業區。中心商業區位於整個都市布局的中心,四通八達,扼全市之要津,土地寸土寸金,只有那些獲利較多,用地節省的職能機構如銀行、百貨商店、劇院等在這裡立足。②中心商業區的外圍為第二環,稱為過渡區。貧民窟、倉庫、工廠、住宅、舞廳、妓院和賭場等都集中在這裡,其居民往往是少數民族、新移民、流浪漢、娼妓和其他下層社會貧民。過渡區經常在變化,區內的建築經常被拆除,讓位給中心商業區。當居住在該區的移民的社會經濟地位提高以後,亦隨時遷出這一區域,由新來的移民替代。③第三環是工人住宅區。與過渡區相比,這裡的建築差不多都是家庭式住宅,設備條件比過渡區要好一些。居民以低收入的工人和移民子女為主。④第四環是高級住宅區。白領工人、職員和小商人多住在這裡。區域內有高級公寓,有單家獨戶的住房。⑤最外一環即第五環超出都市邊界以外,稱為往返區。社會的中、上階層居民的郊區住宅座落在這裡。住在這裡的人大多數使用通勤票,他們在市中心工作,上下班往返於兩地。(見圖)
都市空間結構理論都市空間結構理論
伯吉斯通過這個“理想的模型”對芝加哥城的發展過程進行了首次分析,他在《城市發展:一項研究計畫的導言》一文中指出,“不論芝加哥或是任何其他大都市,實際上都不會完全符合這一理想模式”。因為都市的發展除了經濟因素外,還有其他社會因素的影響。自然的或人為的障礙,以前土地利用的情況,都市規劃中的政治干預,盛行的運輸形式等等,這樣一些變數都會引起同心圈區域的變形。
扇形理論 20世紀30年代,美國社會學家霍伊特提出了這一理論。他認為,都市的發展不是循同心圈的路線,而是由市中心沿著交通路線發展,呈放射狀的扇形模式。其空間結構如下:①中心商業區;②輕工業和批發業區;③低收入的住宅區,相當於過渡區或工人住宅區;④普通住宅區,是中產階級居住的地方;⑤高級住宅區,是富有者居住的地方。(見圖)
霍伊特研究都市發展時,蒐集了大量地價和房租資料,提出了一種模型:高租和低租的居住區在都市占有不同位置,但並不一定按同心圈的方式排列。最高租金的地方是第五區,此外是屬於低租或較低租的區域。他據此提出了幾個假設:①高租金地區多循建設完善的交通路線發展;②高租金住宅區擴張的地區通常沒有地形或人為的障礙,向高地或河邊發展;③高租金地區的發展通常向著精英居住的社區推進;④高租金出租公寓通常出現於商業區附近;⑤高租金地區的位置連線著中等租金地區。與同心圈理論相比,這種理論的特點是能夠比較靈活地解釋都市的空間結構。
多核心理論 美國社會學家哈里斯和E.L.厄爾曼將都市的空間結構概括為:①中心商業區;②輕工業和批發業區;③社會下層居民住宅區;④中層階級住宅區;⑤上層階級住宅區;⑥重工業區;⑦外緣商業區;⑧郊區住宅區;⑨工業郊區;⑩通勤區。他們指出,中心區往往不是一個圓圈形;不但一個都市的商業核心是多個的,而且其功能也是多個核心的。這種都市空間結構多核心的形成有 4種因素:①有些活動需要特殊的設施或資源;②同樣的活動往往聚集在同一地方;③引起相互衝突的不同性質的活動不宜聚集在同一地方;④有些活動在金錢上無力與某些活動於同一地方爭地盤,只能選擇都市邊際處進行活動。這幾種因素相互作用的結果,促使相互協調的職能機構向不同的中心點集結,不相協調的職能機構在空間上彼此隔離,由此出現了同一都市的商業多核心、工業多核心、住宅多核心等現象。
上述三種都市空間結構理論代表了都市生態學的古典模式。這些理論都以相同的活動為基礎,並得出了一個共同的結論,即住宅等區域的不同主要決定於土地的價值。這三種理論有兩個共同的弱點:一是在強調經濟因素對都市空間結構的影響時,忽視了社會文化因素的影響;二是在討論不同活動,尤其是對立活動的隔離性時,有絕對化的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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