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都市禪堂是由禪文化愛好者在共同的興趣、愛好、志向和責任感的基礎上自願組成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公益組織,是連線都市與嵩山少林寺、以及社會大眾與高僧大德居士之間的橋樑。
以禪、武、醫、藝為代表的少林文化是佛教世間文化,是儒釋道文化融會貫通的結晶,它服務社會、啟迪人生,以出世的智慧做普度眾生的事業。
為了給具有佛教信仰和熱愛少林文化的社會各界人士提供一個學習、交流和提升智慧的平台,為了讓少林寺傳統的禪堂修行方式走進都市,服務於廣大民眾,服務於社會和諧進步,上永下信大和尚慈悲發心,於2013年在鄭州都市區中開闢一方“淨土”,創建“都市禪堂”,依託少林寺的僧資和影響,將禪法深植於城市,深植於民間,深植於生活,希望未來在更多城市遍地開花結果,讓禪生活、禪智慧給民眾帶來幸福和快樂。
創辦“都市禪堂”是少林寺繼“少林問禪·機鋒辨禪”之後,針對社會大眾所設立的傳播少林正法,弘揚傳統文化的又一平台。都市禪堂從修習禪定入手,通過深入淺出的開示和引導,倡導真修實證,以達淨化身心之功;舉辦各類文化交流活動,增進大眾聽經聞法的機緣,藉此培植善因、增長智慧;以少林禪醫養生功法強健大眾身體;以公益慈善福利社會。通過在都市禪堂修習解決當下現實社會、人生中的種種困惑和煩惱,從禪智慧中汲取營養,感悟人生真諦,超越自我,引導大眾走向人生、事業的大自在。
大事記
2013年2月9日,為踐行“人間佛教”思想,上永下信大和尚提出了“都市禪堂”的概念,並籌劃在都市區中搭建都市禪堂弘法平台等相關事宜。
2013年3月10日,少林寺都市禪堂禪坐交流會圓滿舉行。延宗法師和居士們第一次在都市禪堂這個道場結緣,大家無不歡喜,並對都市禪堂的發展寄予厚望。
2013年3月24日下午,河南少林寺都市禪堂第三次禪坐共修交流會在鄭州舉行,此次共修會由少林寺禪堂的延竤法師擔任主講,來自鄭州當地的34位居士參加了共修會。大家或打坐參禪,或聆聽開示,或彼此交流心得體會,現場氣氛熱烈、祥和。
2013年5月11日下午,都市禪堂走進“茂名大講堂”主題講座《禪悟與人生》,在廣東省茂名市圖書館隆重舉行。都市禪堂禪修指導老師延勇法師對少林禪文化的獨特見解,吸引了來自社會各界的700多位禪文化愛好者前來聆聽。
2013年5月23日下午三點,少林寺都市禪堂內專家、學者30餘人共聚一堂,就都市禪堂的發展策略及如何在當前時代背景下弘揚傳統文化,分享了各自的看法。與會者有教授學者、企業家、公益組織負責人等,他們都對都市禪堂的發展提出了各自中肯的建議。
2013年6月8日,都市禪堂《少林八段錦》精品公益課程如期開班,近30名同修在延字法師的帶領下,認真學習了少林養生八段錦前四段。通過學習,同修都表示身心獲益良多。
2013年6月30日上午九時,河南嵩山少林寺都市禪堂舉行首次讀經活動,三十餘位善信聞訊參加。在陳付旺居士的帶領下,大家齊聲讀誦《十善業道經》。之後,大家一起分享感悟、心得,整個道場清淨莊嚴,法喜充滿。
2013年7月14日上午,都市禪堂隆重舉行讀經會啟動暨灑淨祈福儀式,有近五十位同修隨喜參加。祈福灑淨儀式由少林寺延偵法師和延宗法師主法,如法如律,如律如儀。與會的社會各界人士就讀經會的未來發展寄予了厚望,並祝願讀經會越辦越好。
2013年8月17日下午,來自社會各界的居士代表、學者、教授,以及禪文化愛好者百餘人齊聚少林寺經堂,參加2013年少林問禪之都市禪堂“禪文化”研討會。永信方丈就都市禪堂宗旨、發展方向、課程設定、師資培養等方面作了開示,與會各界人士就都市禪堂的核心定位、護法團隊的建設,以及禪文化如何更好地走進人們的生活等方面,獻言獻策。
2013年9月17日上午十一時,都市禪堂總部選址、落定的簽約儀式在鄭州市東區禪家園舉行。都市禪堂總部禪堂選址鄭東新區東風路與創業路交叉口向西500米東洲置業大樓西配樓四樓,由河南東洲置業董事長劉海洲先生髮心供養400平米房屋使用權供都市禪堂弘法之用,並由河南昭潤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劉越先生全資供養裝修費用。
2013年10月14日至15日都市禪堂在鄭州舉行了為期兩天的針對普通大眾的禪修普法活動,少林寺禪堂班首修圓法師對眾多禪修愛好者不吝開示,通過對少林寺傳統禪堂內調養身體方法的講解,以及對歷代祖師留下的禪堂規矩的示範,帶領大眾認識傳統禪堂所保留下來的寶貴文化遺產,落實都市禪堂的禪坐實修理念。
2013年11月26日,都市禪堂為給大眾提供親近三寶、培植善根福德和隨緣布施的機緣,組織鄭州的隨緣會居士代表前往少林寺,向眾多專事參禪的禪和子表達自己的供養之發心和菩提之發心。
2013年12月12日,都市禪堂鄭州市鄭東新區禪堂本部進入施工建設階段,預計到2014年3月底完工。
2014年1月18日下午2時,都市禪堂召開“2014年甲午迎春座談會”,少林寺方丈永信法師出席座談會並慈悲開示。少林寺禪堂延竤法師,少林寺下院洞林寺住持延若法師,少林寺下院月山寺住持恆湛法師,都市禪堂學修指導委員會籌備會代表,都市禪堂各學修小組負責人代表,以及護法居士歡聚一堂。
2014年9月20日少林寺建“都市禪堂” 釋永信攜僧眾揭牌 。
章程
(草案)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名稱:中國嵩山少林寺都市禪堂,簡稱“都市禪堂”
第二條 都市禪堂為中國嵩山少林寺下屬部門,以釋永信方丈為導師,成立“都市禪堂管理委員會”,下設弘法服務部等相關機構具體負責日常事務。
第三條 宗旨:
以文化交流結緣大眾;以禪修實證滋養身心;
以禪武禪醫養生健體;以公益慈善服務社會。
第四條 都市禪堂以文化認同為基礎,以佛教信仰為支撐,將傳統修心養性的方法融為一爐,將禪法溶於生活,以身心為道場,是城市大眾共同參與,共同享用的方便法門,具體任務:
1、給禪文化愛好者提供打坐參禪的場所,倡導實修,淨化人心,完善人格。
2、有次第、有計畫地開展各類文化講座,包括講經說法、儒釋道傳統文化主題講座,引導大眾聽經聞法,正信正行,提升覺悟,傳播道德。
3、發揮少林禪武醫文化優勢,通過功夫和禪醫來強身健體,讓更多的民眾得到實實在在的好處。
4、慈善救助,勸人向善,傳遞慈悲,發揮宗教慈善服務社會的功能。都市禪堂深植於都市人群之中,既是信眾之家,也是信眾參與公益慈善的組織者、服務者,廣大信眾通過都市禪堂,直接參與社會服務活動,讓更多需要幫助的人得到社會的救助。
第二章 會員
第五條 本堂採取“入堂登記制”。都市禪堂是大眾共修的平台,需要大眾的發心護持。都市禪堂發揚禪宗叢林精神,努力團結一切志同道合的人士,凝聚集體的智慧,共同推動大眾身心的和諧和人生的解脫。凡是對禪學、禪宗等傳統國學文化具有濃厚興趣,積極參加都市禪堂共修活動,並願意身體力行的民眾和社會組織,均可申請入堂。
第六條 會員包括個人會員和單位會員。
第七條 會員權利:
(一)參加本堂活動,對本堂有建言獻策、監督、批評的權利;
(二)按照會員的發心和在都市禪堂所起的作用,有獲取、享用本堂所提供的資源權利;
(三)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八條 會員義務:
(一)遵守本堂章程,主動承擔宗旨上的責任和義務;
(二)維護本堂的團結、樹立良好公眾形象,利益眾生,服務社會;
(三)支持本堂的弘法事務,完成本堂交辦的工作任務;
(四)按規定繳納會費。
第九條 會員如有違法違規,嚴重違背社會道德,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或不遵守本堂章程,可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停止參加都市禪堂活動等處分。
第三章 都市禪堂活動
第十條 本堂不從事任何以營利為目的的商業活動以及不符本堂宗旨的活動。
(一)定期或不定期舉辦各類共修打坐活動,如周末共修、禪一、禪三、禪七等。
(二)邀請高僧、大德、居士舉行講經交流活動,開設各類主題講座、讀書研討、文化沙龍等,以禪文化指導大眾當下生活,淨化心靈,提升智慧。
(三)創辦讀經會,按其讀經類別分為若干小組,所讀經典含攝儒釋道經典文獻,採取抄經、讀經、研討、交流心得等方法,發掘傳統文化中圓融淨心、做人做事、但願眾生得離苦、不為自己求安樂的博大智慧,提升會員個人人文修養、道德修養、信仰信念。
(四)依託少林寺的僧資,由少林功夫傳承人講授少林禪醫養生健體課程,並教授少林八段錦、五禽戲、易筋洗髓經等傳統養生功法。
(五)學習古德精進求法的精神,取法菩薩廣學多聞與求道證悟的發心,組織行腳,參訪天下大善知識。
(六)積極組織各類社會服務活動,本著“慈悲喜舍,尊重生命”的理念,成立社會慈濟互助小組,廣集大眾的力量和善心,扶危濟困,救助孤苦,服務社會。
第十一條 本堂的主辦單位為中國嵩山少林寺,本堂總部地址設在河南省鄭州市,本堂擬在各地設立辦事機構或弘化分部,也可根據需要依法舉辦邀請省外、境外人員參加的活動和在境外舉辦有關活動。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十二條 本堂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如會員不超過50人,委員大會由全體會員組成;如會員數量達50以上,由長期關心並參與本堂活動或工作、慈悲熱情、入堂半年以上的會員組成。
第十三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四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取網路形式召開。
第十五條 都市禪堂管理委員會是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並設秘書處,作為常設辦事機構,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負責開展日常工作,對都市禪堂管理委員會和會員大會負責。
第十六條 都市禪堂管理委員會下設“學修指導委員會”、“聯誼會”、“會員發展服務部”“健體養生推广部”、“秘書處”等部門,也可將會員編成若干小組,具體視實際情況而定。
第十七條 各部門負責人如會長、副會長、部長、副部長、組長等成員均由會員中產生之,少林寺常住最終任定。
第十八條 秘書處為都市禪堂常設弘法服務機構,負責都市禪堂開展日常工作。秘書處下設辦公室,負責文秘、行政協調、財務、課程研發、會員服務、後勤保障等。
第十九條 都市禪堂擬在各地設立都市禪堂分堂等分支機構或弘化分點。
第二十條 都市禪堂各負責人及主要骨幹應權責分明,恪守職責,廉潔奉公,維護都市禪堂聲譽,提高自身禪學素養,自修利人。
第五章 經費
第二十一條 都市禪堂日常開支及各種弘法事業之經費來源:
(一)中國嵩山少林寺;
(二)會費、僧信二眾之樂捐及會員單位等各界人士和團體的捐贈;
(三)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二條 都市禪堂為非營利性組織,所有善款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活動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都市禪堂財產為都市禪堂集體所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自都市禪堂管理委員會理事會討論認可後生效。
第二十四條 本堂活動終止,須由少林寺常住討論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