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衍華

郭衍華

郭衍華(1916—1946),嵩縣車村三城人。1957年,河南省人民政府民政廳行文追認郭衍華為革命烈士。

郭衍華(1916—1946),嵩縣車村三城人。
民國22年(1933)就學於孫店簡師,聰明、勤奮、品學兼優。翌年,經楊欣齋(中共地下黨員)教師介紹參加讀書會。閱讀《共產黨宣言》、《真理之城》、《石炭王》以及文學作品《子夜》等進步書籍,相繼在校內外開展破除封建迷信,關心國事,擁護共產黨等宣傳活動。民國26年(1937)夏,簡師畢業,歷任汝川高小教員、國民黨伊陽縣(今汝陽縣)縣訓所訓育股長。民國32年(1943)衍華被政警隊逮捕囚嵩縣監獄。郭身受酷刑,面對敵人利誘,志如鋼鐵。並冒死向獄外透出信息,令戰友、學友轉移隱蔽……。後,轉押葉縣第一戰區長官部勞動營。在獄中他不斷質問當局:為什麼忘記“國家興亡,匹夫有責”的名訓?為什麼摧殘愛國青年,阻礙他們的抗日行為?並多次正面要求釋放無辜。民國33年(1944)豫西失陷,衍華等政治犯被轉押湖北谷城陳誠管轄的勞動營。中途至老河口,乘吃飯之機逃跑歸嵩。後,經合峪(今屬欒川縣)段海三(中共地下黨員)介紹到白河政治處工作。衍華乃以國民黨白河政治處組長的合法身份活動,暗中為人民的解放事業組織民眾和籌備物資。初期,白河保長李金山曾交給手槍和子彈,視若友人。後李生戒心,收走武器,並於當年秘報上峰,突然逮捕了衍華。押經合峪時,經其兄托人說合,取保獲釋。而後隱蔽活動於南山小葦園一帶。
民國34年(1945),由陝北派遣的河南軍區王樹聲司令員率部進駐嵩縣。在車村設嵩縣抗日民主政府,衍華被任為孫店區副區長,按照當時抗日民族統一戰線政策開展工作。不久軍區部隊作戰略轉移,衍華受命留當地堅持地下鬥爭。
是年夏末,他毅然拋別成婚3日的妻子,繼續從事黨的秘密活動。6月某日在白河英子園火紙廠,他第三次遭縣國民兵團逮捕,囚禁於流亡到盧氏的國民黨河南省政府,再次備受酷刑,堅貞不屈,被國民黨殘酷的活埋在盧氏縣機場邊三官廟後。
1957年,河南省人民政府民政廳行文追認郭衍華為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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