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歷任隧道局一處二隊、四隊技術主管,一處副總工程師,一處副處長、處長,隧道局副局長兼西康鐵路指揮部指揮長,中鐵隧道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中鐵隧道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副董事長,中鐵隧道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正廳級)等職務(從2003年3月起擔任集團公司主要領導職位)。
成就榮譽
郭大煥本人曾先後主持參加了西康鐵路秦嶺隧道等20多項國家重點工程的施工生產及技術管理,其中秦嶺Ⅰ線隧道於2003年獲中國建築工程魯班獎和中國土木工程詹天佑大獎,秦嶺特長鐵路隧道修建技術於2004年獲國家科技進步一等獎,有關方面評價其“為國家建設做出了突出的貢獻”。
並在2009年被授予洛陽市第七批優秀專家。
人物事件
涉嫌受賄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指派,河南省人民檢察院直接查辦中隧集團原董事長郭大煥、原總經理張繼奎受賄案,受賄案等。
郭大煥似與鐵道部窩案中“中鐵貨櫃運輸集團原董事長羅金保案”有所涉及。
2005年5月,中鐵隧道局在石太專線重點控制工程Z5標段施工期間因違規施工被責令整改,為避免進一步懲罰,時任中鐵隧道局總經理的郭大煥送給羅金保10萬美元 。
一審審理
2014年11月18日,中鐵隧道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郭大煥(正廳級)受賄、貪污一案,在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庭審一直持續到21時30分,法庭宣布將擇期宣判。
庭審於18日上午9時30分開始,被告人郭大煥出庭受審。檢察機關指控,2005年至2013年,被告人郭大煥利用其擔任中鐵隧道集團總經理、董事長的職務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總計人民幣828.61萬元、美元5000元、歐元1000元,為他人謀取利益;
2012年,被告人郭大煥在其擔任中鐵隧道集團董事長期間,侵吞公共財物總計5萬元人民幣。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郭大煥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受賄罪、貪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法庭就起訴書指控的事實進行了法庭調查,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郭大煥的辯護律師出庭為被告人進行了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