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書解釋
部首(bùshǒu)●現代漢語詞典:名.具有字形歸類作用的偏旁,是字書中各部的首字。漢語辭書常常根據漢字形體偏旁進行檢索,形成部首檢字法。
●漢語大詞典:字典、詞典根據漢字形體偏旁所分的門類。
●重編國語辭典:字典、詞典按照字形結構,取形體偏旁相同者,分部排列,作為查字的依據,所分的部類,亦稱為“部首”。如人、口、言、金、馬等。
●辭海:給同一偏旁的漢字所立的類目。有兩種性質不同的部首:一種是文字學原則的部首,它嚴格依照六書體系,只有同一意符的字才可隸屬同一部首。另一種是檢字法原則的部首,它按字形結構,取其相同部位,作為查字依據,分部排列,其相同部位稱部首。如“甥”、“舅”二字,《說文解字》根據六書體系,都歸男部;《康熙字典》則依檢字法原則,以“甥”入生部,“舅”入臼部。
歷史溯源
部首的誕生
部首是字典、詞典為了給漢字分類而確定的字類標目,是從分析字型的結構中產生的。部首是具有字型歸類作用的偏旁,是字書中各部的首字。有兩種性質不同的部首:一種是造字法(文字學)原則的部首,它嚴格依照六書體系,只有同一意符的字才可隸屬同一部首。另一種是檢字法原則的部首,它按字形結構,取其相同部位,作為查字依據,分部排列,其相同部位稱部首。如“甥”,“舅”二字,《說文解字》根據六書體系,都歸“男”部;《康熙字典》則依檢字法原則,以“甥”入“生”部,“舅”入“臼”部。
部首為東漢著名的經學家、文字學家許慎所首創。
部首最早出現在許慎編寫的《說文解字》中,早期的部首都是以造字法(文字學)為原則的部首,它嚴格依照六書體系,只有同一意符的字才可隸屬同一部首,這種部首始見於《說文解字》,其後《字林》、《玉篇》、《類篇》等皆因循此體例。
這種部首的創設,目的在於分析漢字的結構、探究其理性,故而部首字的選擇也大抵以單獨成字為準。
部首是將漢字里共通可見的相同偏旁,作為分類漢字的基準。所有漢字勢必分類在某個部首中。部首的概念由東漢許慎所著之《說文解字》(成書於公元100年)所創,從此字書使用部首作為漢字的檢字方式成為一般的習慣。第一個採用部首作為漢字分類的辭書是《說文解字》。《說文解字》將小篆的漢字分類在540個部首里,並將這些漢字的造字原理歸類成“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注、假借”等六書的原理加以說明。
《說文》部首的排序以“據形系聯”為原則,相鄰部首之間形體上總有相同或相似之處。其部內字的排序貫徹了“共理相貫”的原則,義類相同的字排在一起;不同義類的字按照其義類之間的邏輯關係分先後。
許慎編寫《說文解字》時,根據漢字的形義關係排列漢字。他把含有相同表意成分的字排列在一起,並把這種排字方法叫做“分別部居”。他在《說文解字》中把形旁相同的字歸在一起,稱為部,每部把共同所從的形旁字列在開頭,這個字就稱為部首,所以部首本身也是獨立的漢字。可見,部首也是偏旁,是用來作為排列和檢索漢字依據的特殊“偏旁”。如木、杜、李等字都屬木部,木就是部首。
《說文解字》的部首分類最大原則是部首必須對此漢字之結構有所意義,因此,“殺”與“放”等形聲字也被訂定成部首。另外,“一”到“十”的數字、“甲”到“癸”的天干、“子”到“亥”的地支都被選擇作為部首。雖然部首排列法強調部首應與文字有所關聯,但又受到陰陽五行理念的影響,以“一”部開始,並以地支末尾的“亥”部結束,故作為分類方式,並不容易查詢到自己想要查的文字。
部首的發展
自許慎創立以意符編排文字的方法以後,這種以造字法的原則作為部首分類的方法千百年來一直為編纂字書的人所採用。後世許多字書模仿《說文解字》,以部首來分類漢字。如《字林》(共540部首)、《玉篇》(共542部首)、《類篇》(共544部首)等皆因循此體例。這些字書採用的字型已經是楷書,內容也不是解說文字的來源,而是說明字義為主。但使用的部首幾乎與《說文解字》相同,不易檢索的缺點仍在。也正因為按部首分類編的字典、詞典在查閱上有許多不便,所以,隨著音韻學的興起,六朝以後,字書就多以韻部的形式出現了。這種方法以四聲分類,同韻字再分成若干小類,每一韻當中同音字歸在一起,並按聲母順序排列的分類方法。這種編排對熟悉音韻的人來說,檢索是很方便的。所以,這種分類方法風行一時,先後出現了《切韻》、《唐韻》、《廣韻》、《集韻》等著名韻書,此外宋代有人出版了改以韻目順序排列的《說文解字》。這樣分類有助於填詩、檢字方便。
唐宋以來,不少字書對部首進行過歸併簡省,至唐時的《開元文字音義》漢字部首才由540個上下大大簡化為320個,這是歷史上第一次對《說文》部首的改良。
以檢字法原則的部首劃分法在唐朝時逐漸萌芽,檢字法原則的部首是按字形結構,取其相同部位,作為查字依據,分部排列,以其相同部位為部首。此種部首濫觴於唐代的《五經文字》(160部首)及《九經字樣》(76部首)等,發展於遼代的僧侶行均之《龍龕手鑒》(242部首)、明都俞《類纂古文字考》(314部首)等,成熟於明代梅膺祚的《字彙》(214部首),後遂大行。
金代王太的《類玉篇海》首創筆畫檢字法,部內之字按除部首外的筆畫多少排列,大大提高了檢字效率。明代周家棟《洪武正韻彙編》在此基礎上,將部首也按筆畫多少編排,從而確立了部首和部內字皆按筆畫數編排的方法。明代梅膺祚的《字彙》吸收了前人的有益經驗並加以改進,214部完全按筆畫多少為序,又按子、醜、寅、卯等十二支分為十二集。對於疑難字,《字彙》在卷首列檢字表,按筆畫多少將疑難字一一列出,註明屬何部,對部首檢字加以補充。至此,以筆畫為核心的檢字法正式形成,後來的大型字書都採用這種方法。
隨著漢文字的改革,簡便實用已成為部首檢字法演變發展的主要傾向。在《康熙字典》基礎上對部首檢字法做出進一步改良的是《新華字典》。首先,它精簡了部首數目:裁削《康熙字典》58部,增列了19個簡化部首(其中有四部不能以單字簡化的另立部)。其次,部首形體完全廢止《康熙字典》保留的篆形部首。而以楷書規範字為對象。徹底破除了“從義歸部”的原則,不考慮字義,完全依據字形定部。從而形成了一個眉目清晰、精練實用且能反映漢字形體演變新階段的部首體系。
現代漢語字典、詞典採用檢字法原則的部首劃分法,按照漢字字形結構,取形體偏旁相同者為一部,各部首字和部內字一概以筆畫多少排序,筆畫數相同者又依次以橫(一)、豎(丨)、撇(丿)、點(丶)、折(乛)為序。如《漢語大字典》(200部首)、《現代漢語詞典》(189部首)、《新華字典》(189部首)等皆採用此體例。檢字法原則的部首較之造字法原則的部首,更便於檢字。
現行部首
分類
通行之214部首,是源於明朝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時由梅膺祚所編纂之《字彙》。《字彙》吸收了前人的有益經驗並加以改進,214部完全按筆畫多少為序,又按子、醜、寅、卯等十二支分為十二集。對於疑難字,《字彙》在卷首列檢字表,按筆畫多少將疑難字一一列出,註明屬何部,對部首檢字加以補充。至此,以筆畫為核心的檢字法正式形成,後來的大型字書都採用這種方法。《字彙》大膽整並以往字書中經常可見的過少文字的部首,這本字典的誕生使部首檢字變得容易了許多。
在這裡稍為舉例《字彙》所整並的部首。《說文解字》中的“男部”只有“男、甥、舅”3個字,而《字彙》大膽廢掉“男部”,將“男”歸到“力部”、“甥”歸到“生部”、“舅”歸到“臼部”里。“甥”與“舅”都是形聲字,“生”“臼”是音符、“男”則是意符。形聲字以部首分類時,通則應該採用意符部分作為部首,就理論而言《說文解字》的“男”部才是合理的分類,但《字彙》捨棄了這種為了遵守原則而制定的只有3個字的部首,結果使得檢字更為容易了。
《說文解字》的部首是以造字法(文字學)為原則的部首,而《字彙》的部首則是一檢字法的原則而劃分的。造字法原則的部首旨在揭示漢字結構的理性,檢字法原則的部首重在檢字快捷,兩者各有利弊,但無優劣之分。
之後的《康熙字典》承襲《字彙》的214部首,《康熙字典》亦成為近代字典之標準。至今大部分字典所採用的部首多符合《康熙字典》的214部首。(但有些字典中,會有少數部首沒有任何常有字而遭刪除或進行歸併簡省。故約200~214個部首。)這214個部首,在同筆畫部首的排列順序,並沒有一定的原則。但如2畫的“人”“兒”“入”“八”部、3畫的“土”“士”部、“夂”“夊”部、4畫的“日”“曰”部等,外型相似的部首有排列在一起的傾向。另外,像4畫的“牙”“牛”“犬”部,意義類似的部首也就近排列。
現代漢語字典、詞典採用檢字法原則的部首劃分法。我國現行的漢字部首主要有214部(《辭源》正文排列採用)、250部(《辭海》正文排列採用)、189部(《新華字典》《現代漢語詞典》部首檢字表採用)、201部(《漢字統一部首表》(草案),一些字典、詞典的部首檢字表採用)、200部(《漢語大詞典》《漢語大字典》正文排列採用)這幾種部首的立部和使用,有著各自的學術理據和歷史背景,在社會上都很有影響。我們看到,《漢字統一部首表》(草案)發布後,新出版的辭書已經陸續採用了201部,體現出規範化的趨向。當然,目前也不必強求一律,《漢字統一部首表》(草案)修訂稿中就明確說明:各種類型的辭書可以變通處理。
《康熙字典》原則上使用文字的意符作為分類,例如:讀、計、詩、訂、訓、話、誓、變、誾。這九個漢字都歸屬“言部”。
部首原則上是表示一組文字的共通意義,部首所在的位置並不一定。例如“鳥部”有“鴃”“鳩”“鳧”“鶯”等字,無論在哪個位置都無礙其分類在“鳥部”內。
90%的漢字是形聲字,形聲字是由表示意義的“形符”與表示發音的“聲符”組成的。形聲字多使用意符為部首,有助於容易判斷部首的部分。例如,“教”字的“孝”是聲符、“攵”是形符,所以歸在“攵(攴)部”。“牧”字的“攵”是聲符、“牛”是形符,所以歸在“牛部”。“閥”字的“伐”是聲符、“門”是形符,所以歸在“門部”。但“聞”字的“門”是聲符、“耳”是形符,所以歸在“耳部”。
然而,會意字則是完全由“形符”所組成,所以難以判斷何者為部首。例如,“相”是木與目構成的會意字,雖然歸在“木部”“目部”均可,但康熙字典、說文解字都將他歸在“目部”里,增加了不少檢字難度。
《康熙字典》的部首限制在214個,為求搜尋的方便,有些部首的歸類與字義無關。例如按照原則,所有象形字都應該自成部首,但這樣會造成很多象形文字的部首隻有這個字。所以像是“甲”“申”“由”這些象形字,全部都歸類到了“田部”。另外,甚至有“亠部”這種原先沒有的文字,專做字形分類用而製造的部首。
部首分類的實際方式並沒有定案,同一個漢字在不同字典里可能分類到不同部首。一般來說,通常正統還是以《康熙字典》為主,但部份字典編輯者,會依造自己的理念加以調整。例如為了易查,調整“化(傳統屬匕部)”“相(傳統屬目部)”的部首,或是調整《康熙字典》的不合理,將“章”“意”從“立部”改歸“音部”者。
簡化
雖然大部分漢字簡化是整個部首一起調整,無礙其部首變化。但也有某些字簡化後部首完全消失。此時勢必進行部首的調整,但調整後的部首多半只是選擇相近字型,徒增檢索難度。如,“發(癶部)”與“發(髟部)”的簡化字作“發”,只好歸為“又部”。“電”本屬“雨部”,但簡化字省去雨字旁,變了“電”,只好歸“田部”。又,以往字書均屬“入部”的“內”字,在中國大陸、日本由於寫法的改變,改從“冂部”。簡化後的文字該歸為哪個部首,在日本並沒有嚴密的標準。現況是每本字書可能都採用不同的方式選擇。
變形
偏旁是部首作為左旁或右旁時的稱呼。“心部”作為左偏旁時,如“情”“性”“憎”,會變形為三劃的“忄”。又稱為“豎心旁”。放在文字下方時,有“志”“慕”兩種外形。但這些變化都不妨礙其歸入“心部”。由於最早將漢字以部首加以分類的《說文解字》還是以小篆為標準字樣的,所以“心”與“忄”是相同形狀。這些“心”“忄”這類字型差異,都出現在小篆轉變為隸書的時候(小篆轉變為隸書是漢字變化最大的時候,稱為“隸變”)。
於是,直到使用楷書,多數字書還是承襲原來的部首分類。故有些部首原先外觀不同,現今都變成酷似。例如“胴”“胸”“胃”的“?”字旁(本作肉【上面不出頭】)酷似四劃的“月部”,但歸在六劃的“肉部”(中華民國教育部的國字標準字型有去區分這兩個部首的寫法,肉部必須寫成提肉旁)。另外,“阜部”、“邑部”作為偏旁時都寫成“阝”,但阜部固定在左,邑部固定在右,通稱“左阜右邑”。
部首檢索
部首檢字法是漢語字典、詞典的檢字方式之一。字典、辭書是每一個學習、研究語言的人都必須利用的工具。但一部字典里收有成千上萬的字,我們怎樣才能找到被查的字所在之處呢?這就要懂得字典排列漢字的方法。目前漢語字典排列漢字的方法主要有3種,分別是部首法、音序法、號碼法。其中最先為人們採用的是部首法。部首排檢法這是字詞典最常用的一種編排方法,大多數的字詞典都採用這種方法排列,如《說文解字》、《康熙字典》、《中華大字典》、舊《辭源》等。部首排檢法歷史悠久,自東漢許慎起一直沿用至今。一般漢語字、詞典部首檢字法的檢索規律如下:
1.獨體字:查自己,不是部首查起筆。
2.形聲字:查形旁(義符)。
3.特殊字:冊查一,半查丨,坐查土,巫查工,兆查兒,夷查大……
部首與偏旁
部首也是偏旁,是用來作為排列和檢索漢字依據的特殊“偏旁”。部首的範圍小於偏旁的範圍,也就是說:部首一定是偏旁,它是具有字形歸類作用的偏旁,但偏旁卻不一定是部首。比如“你”,偏旁有“亻”和“爾”,部首隻有“亻”。除“一”、“丶”外,是偏旁的不一定是部首。部首的概念和偏旁不同,部首是字典中為了給漢字分類而確定的字類標目,是從分析字形結構而產生的。字典中大多數部首是由漢字中具有表意作用的偏旁充當的。偏旁是合體字的結構單位,是由筆畫組成的具有組配漢字功能的構字單位。部首是從套用功能的角度定義的,而偏旁是從造字構形的角度定義的。
部首表
簡體部首
以下部首分類以《漢語大字典》為準。1筆
一|丨|丿|丶|乛(乙)
2筆
十|廠|匚|卜(?)|冂|八(丷)|人(亻入)|勹|兒|匕|幾|亠|冫|冖|凵|卩|刀(刂)|力|又|厶|廴
3筆
乾|工|土(士)|艹(艹)|寸|廾|大|
尢(兀尣)|弋|小|口|囗|山|巾|彳|彡|夕|夂|丬(爿)|廣|門(門)|宀|
辶(辵)|彐(彑)|屍|己(已巳)|弓|子|屮|女|飛(飛)|馬(馬)|麼|巛
4筆
王(玉)|無(旡)|韋(韋)|木(朩)|支|
犬(犭)|歹(歺)|車(車)|牙|戈|比|瓦|止|攴(攵)|日(曰)|貝(貝)|水(氵氺)|
見(見)|牛(?)|手(扌)|氣|毛|長(镸長)|片|斤|爪(爫)|父|月|氏|欠|風(風)
|殳|文|方|火(灬)|斗|戶|心(忄)|毋(母)
5筆
示(礻)|甘|石|龍(龍)|業|目|田|罒|皿|生|矢|禾|白|瓜|鳥(鳥)|疒|立|穴|疋|皮|癶|矛
6筆
耒|老(耂)|耳|臣|覀(西)|而|頁(頁)
|至|虍(虎)|蟲|肉|缶|舌|竹|臼|自|血|舟|色|齊(齊)|衣(衤)|羊|米
|聿(肀)|艮|羽|糸(糹糹)
7筆
麥(麥)|走|赤|豆|酉|辰|豕|鹵(鹵)|里|足|邑(阝在右)|身|釆|谷|豸|龜(龜)|角|言(訁)|辛
8筆
青|雨|非|齒(齒)|黽(黽)|隹|阜(阝在左)|金(釒)|魚(魚)|隸
9筆
革|面|韭|骨|香|鬼|食(飠飠)|音|首
10筆
髟|鬲|斗|高
11筆
黃|麻|鹿
12筆
鼎|黑|黍
13筆
鼓|鼠
14筆
鼻
17筆
龠
筆畫數 | 部首 | 音讀 | 部首 | 音讀 | 部首 | 音讀 |
1 | 一 | | | 丨 | ㄍㄨㄣˇguěn | 丶 | ㄓㄨˇzhǔ |
| 丿 | ㄆ|ㄝˇpiě | 乙 | |ˇ | 亅 | ㄐㄩㄝˊjué |
2 | 二 | ㄦˋèr | 亠 | ㄊㄡˊtóu | 人 | ㄖㄣˊrén |
| 兒 | ㄖㄣˊrén | 入 | ㄖㄨˋrù | 八 | ㄅㄚbā |
| 冂 | ㄐㄩㄥjiōng | 冖 | ㄇ|ˋmì | 冫 | ㄅ|ㄥbīng |
| 幾 | ㄐ|jī | 凵 | ㄎㄢˇkǎn | 刀 | ㄉㄠ |
| 力 | ㄌ|ˋ | 勹 | ㄅㄠbāo | 匕 | ㄅ|ˇbǐ |
| 匚 | ㄈㄤfāng | 匸 | ㄒ|ˋxì | 十 | ㄕˊ |
| 卜 | ㄅㄨˇ | 卩 | ㄐ|ㄝˊjié | 廠 | ㄏㄢˇhǎn |
| 厶 | ㄙsī | 又 | |ㄡˋ | | |
3 | 口 | ㄎㄡˇkǒu | 囗 | ㄨㄟˊwéi | 土 | ㄊㄨˇtǔ |
| 士 | ㄕˋ | 夂 | ㄓˇzhǐ | 夊 | ㄙㄨㄟsuī |
| 夕 | ㄒ|ˋ | 大 | ㄉㄚˋ | 女 | ㄋㄩˇ |
| 子 | ㄗˇ | 宀 | ㄇ|ㄢˊmián | 寸 | ㄘㄨㄣˋ |
| 小 | ㄒ|ㄠˇ | 尢 | ㄨㄤwāng | 屍 | ㄕshī |
| 屮 | ㄔㄜˋchè | 山 | ㄕㄢ | 巛 | ㄔㄨㄢchuān |
| 工 | ㄍㄨㄥ | 己 | ㄐ|ˇ | 巾 | ㄐ|ㄣ |
| 乾 | ㄍㄢgān | 麼 | |ㄠ | 廣 | |ㄢˇyǎn |
| 廴 | |ㄣˇyǐn | 廾 | ㄍㄨㄥˇgōng | 弋 | |ˋ |
| 弓 | ㄍㄨㄥ | 彐 | ㄐ|ˋjì | 彡 | ㄕㄢshān |
| 彳 | ㄔˋchì | | | | |
4 | 心 | ㄒ|ㄣ | 戈 | ㄍㄜ | 戶 | ㄏㄨˋ |
| 手 | ㄕㄡˇ | 支 | ㄓ | 攴 | ㄆㄨpū |
| 文 | ㄨㄣˊ | 斗 | ㄉㄡˇdǒu | 斤 | ㄐ|ㄣ |
| 方 | ㄈㄤ | 無 | ㄨˊ | 日 | ㄖˋ |
| 曰 | ㄩㄝ | 月 | ㄩㄝˋ | 木 | ㄇㄨˋ |
| 欠 | ㄑ|ㄢˋ | 止 | ㄓˇ | 歹 | ㄉㄞˇ |
| 殳 | ㄕㄨ | 毋 | ㄨˊ | 比 | ㄅ|ˇ |
| 毛 | ㄇㄠˊ | 氏 | ㄕˋ | 氣 | ㄑ|ˋ |
| 水 | ㄕㄨㄟˇ | 火 | ㄏㄨㄛˇ | 爪 | ㄓㄠˇ |
| 父 | ㄈㄨˋ | 爻 | |ㄠˊ | 爿 | ㄑ|ㄤˊqiáng |
| 片 | ㄆ|ㄢˋ | 牙 | |ㄚˊ | 牛 | ㄋ|ㄡˊ |
| 犬 | ㄑㄩㄢˇ | | | | |
5 | 玄 | ㄒㄩㄢˊ | 玉 | ㄩˋ | 瓜 | ㄍㄨㄚ |
| 瓦 | ㄨㄚˇ | 甘 | ㄍㄢ | 生 | ㄕㄥ |
| 用 | ㄩㄥˋ | 田 | ㄊ|ㄢˊ | 疋 | ㄕㄨshū |
| 疒 | ㄔㄨㄤˊchuáng | 癶 | ㄅㄛbō | 白 | ㄅㄞˊ |
| 皮 | ㄆ|ˊ | 皿 | ㄇ|ㄣˇ | 目 | ㄇㄨˋ |
| 矛 | ㄇㄠˊ | 矢 | ㄕˇ | 石 | ㄕˊ |
| 示 | ㄕˋ | 禸 | ㄖㄡˊróu | 禾 | ㄏㄜˊ |
| 穴 | ㄒㄩㄝˋ | 立 | ㄌ|ˋ | | |
繁體部首
以下部首分類以《康熙字典》為準,下表中的繁體字已被轉換為簡體字。1畫
一|丨|丶|丿(乀乁)|乙(乛)|亅
2畫
二|亠|人(亻)|兒|入|八|冂|冖|冫|幾|凵|刀(刁刂)|力|勹|匕|匚|十|卜|卩|廠|厶|又
3畫
口|囗|土|士|夂(部分字典可能省去此部首)|夊
|夕|大(夨)|女|子(孑孒孓)|宀|寸|小|尢(尣)|屍|屮|山|巛(巜川)|工|
己(已巳)|巾|乾|麼(鄉)|廣|廴|廾|弋|弓|彐(彑)|彡|彳
4畫
心(忄)|戈|戶|手(扌才)|支|攴(攵)|文
|斗|斤|方|無(旡)|日|曰|月|木(朩)|欠|止|歹(歺)|殳|毋(毌母)|比|毛
|氏|氣|水(氵氺)|火(灬)|爪(爫)|父|爻|爿(丬)|片|牙|牛(牜)|犬(犭)
5畫
玄|玉(王玊)|瓜|瓦|甘|生|用|田|疋|疒|癶|白|皮|皿|目|矛|矢|石|示(礻)|禸|禾|穴|立
6畫
竹|米|糸(糹)|缶|網(罒)|羊|羽|
老(耂)|而|耒|耳|聿(肀)|肉(月)|臣|自|至|臼|舌|舛|舟|艮|色|
艸(艹)|虍|蟲|血|行|衣(衤)|襾(覀西)
7畫
見|角|言(訁)|谷|豆|豕|豸|貝|赤|走(赱)|足|身|車|辛|辰|辵(辶)|邑(阝在右)|酉|釆|里
8畫
金(釒)|長(镸)|門|阜(阝在左)|隸|隹|雨|青(靑)|非
9畫
面|革|韋|韭|音|頁|風|飛|食(飠)|首|香
10畫
馬|骨|高|髟|斗|鬯|鬲|鬼
11畫
魚|鳥|鹵|鹿|麥|麻
12畫
黃|黍|黑|黹
13畫
黽|鼎|鼓|鼠
14畫
鼻|齊
15畫
齒
16畫
龍|龜
17畫
龠
部首俗稱
許多偏旁部首,在生活上溝通的需要有約定成俗的稱呼。一般來說,中文使用者並沒有對所有偏旁部首定義稱呼,日本則對偏旁部首名稱有較完整的體系(但罕見部首的名稱亦不普及)。這些俗稱通常只是表達偏旁部首的外觀,並不一定符合造字原理。1、古代人把左右結構的合體字的左方稱為“偏”,右方稱為“旁”,現在合體字各部位的部件統稱為偏旁。
部首外型為常用字者,直接稱呼“~字旁”,如:魚字旁、羊字旁、食字旁。
單人旁(粵稱單企人、企人邊)“亻”如:他
雙人旁(粵稱雙企人)“彳”如:行
提手旁(粵稱剔手邊)“扌”如:打
提土旁“土”如:地、場、城
豎心旁(粵稱豎心邊)“忄”如:情
立刀旁(粵稱刀字邊)“刂”如:刊
絲字旁或絞絲旁(粵稱繑絲邊)“糹”如:絞
左耳旁(粵稱斧頭邊、戽斗邊、耳仔邊)“阝(阜)”如:隊
右耳旁(粵稱耳仔邊)“阝(邑)”如:鄧
單耳旁(單耳刀兒)“卩”如:印、卻
犬部和爪部犬部也稱反犬旁爪部也稱爪子頭(粵稱狗爪邊)“犭”和“爫”如:狗、采
衣字旁(粵稱衣字邊、禮衣邊)“衤”如:褪
示字旁(粵稱禮字邊、禮衣邊)“礻”如:禮
廴部或建字旁(粵稱撐艇、撐屎艇、艇字邊)“廴”如:建
將字旁“丬(爿)”如:壯、狀、將
廣字旁“廣”如:莊、店、席
三點水兒“氵”如:江、汪、活
2、在上面者、或外包文字上面與左邊者,稱為頭
包字頭“勹”
寶蓋頭“宀”
冖部或禿寶蓋(粵稱冧宮頭)“冖”
竹字頭(粵稱竹花頭)“竹”
草字頭(粵稱草花頭)“艹”
病字頭“疒”
登字頭“癶”
春字頭“”
四字頭“罒”
虎字頭“虍”
3、同時夾著文字上下者稱為框
衣字框“衣”
國字框或大口框“囗”
4、在下面的稱為底
走之底(粵稱撐艇、撐屎艇、艇字邊)“辶”
足字底“足”
5、例外
兩點水(冰字旁)“冫”
三點水“氵”
四點水(四點底)“灬”
私字兒“厶”允、去、矣
弄字底兒“廾”開、弁、異
三撇兒“彡”形、參、須
折文兒“夂”冬、處、夏
三拐兒“巛”甾、邕、巢
也有人將框、底都稱為“旁”,如走之旁。無論如何,偏旁的名稱只為口頭溝通文字方便,並沒有一定正確的名稱。
影響
使用姓名筆畫算命時,許多流派堅持必須將偏旁以部首的筆畫數計算,就是受到了部首的影響。例如“陽”的繁體字不算12筆,而算17筆(計算“阜”字筆畫而不算“阝”的筆畫)。縱然中國大陸使用漢語拼音排列的字典比部首排列風行,台灣的字典仍採用部首排列為主。
部首檢字在不知道文字讀音時,有其不可替代性。例如日本人想要查漢和字典時,幾乎就是不會念該漢字的讀音,讀音檢索的漢和字典會失去其實用性。
另外,部首分類也是使用漢字之文化圈少數的共通點。例如中國大陸的國標碼使用漢語拼音排列、日本的JIS使用漢字日文音讀排序,在制定Unicode時,由於有些漢字為某地特有,在其他地區可能沒有讀音;並為了考慮各方都能接受的排列法,最後選擇了康熙字典214部首作為Unicode中日韓統一表意文字排序的方式。(台灣的大五碼則使用筆畫數為主,部首為輔的順序。但中日韓統一表意文字有漢字併合的問題,很多併合的文字在各地筆畫數不同,故Unicode采部首為主、先繁後簡、筆畫為輔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