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郝鐵民(1921~1990),原名允慶。山東微山縣房莊人。
出生於書香門第。1935年考入沛縣中學,1936年冬輟學。因受其父愛國思想的影響, 1937年10月,赴徐州參加第五戰區抗日學生軍團,在大別山受軍事訓練9個月。1938年6月, 被分配到蘇中地區工作。是年冬,調魯南特區,被派往家鄉開展抗日工作。1939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先後任沛滕邊縣二區青救會主任、區委書記等職。1941至1948年,先後任中共曹縣縣委宣傳部長、社會部長兼公安局長,菏澤城防司令兼政委,中共單縣縣委副書記,保定市公安局預審科長等職。建國後,於1951至1955年4月,先後任中共保定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秘書長等職。1955年5月,任市委常委兼副市長。1958年3月,任市委副書記兼市長。1960年,受到錯誤批判,被定為“階級異己分子”,撤銷職務,降級使用。1979年5月, 中共河北省委為其平反昭雪,並決定為其恢復名譽、恢復職務,補償損失。是年, 調中共邯鄲市委任副書記,兼管公安、司法工作。1984年離休,1990年7月17日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