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官[湖名]

郎官[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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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漢,郎官屬郎中令(漢武帝改為光祿勛),員額不定,最多時達五千人,有議郎、中郎、侍郎、郎中四等。以守衛門戶,出充車騎為主要職責,亦隨時備帝王顧問差遣。初以任子(因父兄功績得保任授官者)、貲選(以有相當財產得任官資格者)為充任,武帝從董仲舒議,始使郡國每年保薦孝廉為郎中。兩漢郎官常有出任地方長吏的機會,時人視為出仕的重要途徑。東漢以尚書台為政務中樞,分曹(相當於後世的部和司)設尚書郎。郎官遂從侍從官變為各行政部門長官,不再隸屬光祿勛。此外,漢代郎官亦稱山郎。除議郎外,郎官均須執戟宿衛殿門,號為輪流當值,其實非出錢送禮,取得文書,不能出外。時人以山為財用所出,號郎官為“山郎”。故豪富之郎常出遊戲,貧者終年不得休假。後楊惲為中郎將,乃罷山郎之弊。(見《漢書·楊惲傳》及張晏注)

在漢陽城東南。宋 姜夔 《清波引》詞序:“予久客古沔 …… 郎官、大別之幽處,無一日不在心目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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