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陽市煤炭局

2、分工: 3、分工: 3、分工:

邵陽市煤炭局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綜治辦):
1、職責:⑴協調和組織局機關辦公以及值班、文秘、接待工作;⑵組織起草重要報告及綜合性檔案;⑶負責檔案審核、收發、處理工作;⑷負責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工作;⑸負責行業住房制度改革和新聞、信訪、調研、保密、檔案、編志、機關保衛、行政事務管理工作以及與科室有關的穩定工作;⑹負責小車的安全行車和保養維護。(7)綜治工作。
2、 定員:8人。
3、 分工:
陳東紅:辦公室主任——主持辦公室全面工作。
譚新國:綜治辦主任——負責綜治工作。具體負責機關大院的安全保衛、物業管理、文明衛生以及安培中心金源大廈二樓西、專署原辦公樓層等的房屋管理工作。
龍新華:副主任科員、小車司機——湘EA2621小車安全行駛和保養,其他內務工作。
陶莉萍:副主任科員——具體負責檔案整理、機要保密;負責局機關財務報帳員工作;負責醫療、養老保險資金、住房基金管理;承辦辦公用品的採購、保管、發放,其他內務工作。
芳荃:打字員——負責各種檔案、材料的列印、傳真收發、煤炭信息網站建設以及其他內務工作。
陳立江:維簡費管理辦副主任(主任科員)——主持維簡辦全面工作。負責機關行政事務管理;負責協調組織局機關辦公、值班、文秘、對外聯絡工作以及檔案審核、調研、新聞、信訪、編志、局行政會議記錄、報刊雜誌、信件收發以及其他內務工作。
劉睿亮:維簡費管理辦副主任科員——負責湘E05695小車的安全行駛和保養。
肖茂林:(借調)——負責湘E07278小車的安全行駛和保養。
二、行業管理科:
1、 職責:⑴貫徹執行煤炭行業發展政策和生產技術政策,並結合實際制訂相關的實施辦法和標準;⑵負責生產協調、資源管理、儲量管理、礦區總體規劃、國家投資或貸款項目的前期管理以及礦井接替的巨觀調控、指導;⑶負責組織煤礦生產能力核定、礦井安全質量標準化、煤礦新技術、工藝、新材料、新裝備推廣套用等工作;負責礦井基建項目的立項初審,技改、硐(鑽)探的設計審批、建設管理和工程質量監督;⑷負責煤炭生產協調的日常工作;⑸負責牽頭組織審查、核發煤礦生產許可證;⑹負責組織煤礦整頓關閉工作;⑺指導協調鄉鎮煤礦的扶持、改造和非法煤礦反彈的監督管理;⑻組織研究全市煤炭工業發展戰略,編制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以及年度計畫;⑼負責全市煤炭工業數據統計和信息發布;⑽協助培訓工作。⑾配合安全監管工作。(12)落實本科室職能職責範圍內的行政執法責任制度,依法進行煤炭行政執法。
2、定員:4人
3、分工:
羅端榮:科長——負責行管科全面工作。
馬新國:副科長(正科級)——協助科長開展工作。
蘇子才:副科長——協助科長開展工作
何玲玲:維簡費管理辦主任科員——負責全市煤炭工業數據統計和信息發布工作以及科室內務工作。
三、安全監察科:
1、職責:⑴對全市煤礦安全進行日常性的監督檢查,對煤礦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作出現場處理或實施行政處罰;⑵監督煤礦企業事故隱患的整改並組織複查;⑶負責組織煤礦安全專項整治;⑷協調全市煤炭行業重大傷亡事故的搶救工作,督促發生事故煤礦進行整改,參與煤礦事故調查處理;⑸負責煤礦安措項目的設計審批、建設管理和工程質量監督;⑹負責協調煤礦開展“一通三防”工作;⑺負責組織特殊工種、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等煤礦安全生產技術培訓工作;⑻配合行業管理工作。(9)負責安全監管特派員定員管理、考核、檢查工作;(10)負責礦長資格證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資格證相關工作;(11)負責煤礦瓦斯專項治理、瓦斯等級鑑定、煤層自然發火鑒定等工作;(12)落實本科室職能職責範圍內的行政執法責任制度,依法進行煤炭行政執法。
1、定員:3人。
2、分工:
黃 鑫:科長——負責安監科全面工作。
莫軍橋:正科級——協助“一通三防”工作和安全救護技術管理;參加安全事故調查分析、安全事故報表。
周小娟:維簡費管理辦主任科員——負責安全科內勤工作及工會出納工作、系統財務報表工作.
四、法規科:
1、職責:⑴審查核發煤炭經營資格許可證;⑵負責《煤炭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條例的貫徹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煤炭執法工作;⑶負責指導全市煤炭行業的法制普及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⑷負責煤炭生產經營秩序整頓的日常工作和供銷協調服務;⑸規範和調控煤炭市場,歸口管理和協調煤炭鐵路運輸計畫;⑹負責煤炭準銷準運證的管理及其源頭執法管理;⑺負責直屬企業勞動工資、用工計畫的巨觀管理以及企業下崗職工、工資報表、解困資金等工作管理;⑻負責招商引資,企業改制等市委、市政府安排的中心工作(9)負責本科室職能職責相關的信訪穩定工作。
2、定員:1人。
3、分工:
龍新民:科長——負責法規科全面工作。
五、政工科:
1、 職責:⑴協助上級組織部門做好或負責直屬單位領導班子的考核、管理和日常黨務工作,加強黨的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⑵負責全市煤炭企業人才培養培訓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考評和相關工作,協助安全培訓工作;⑶貫徹落實有關煤炭企業人事管理的方針、政策和規章制度;⑷負責黨員、幹部年度統計報表工作;⑸協助局機關黨支部工作,負責機關作風建設;⑹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工資審核、人事組織和離退休人員的有關管理工作;⑺指導全市煤炭行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女工、計畫生育、青少年教育;(8)負責本科室職能職責相關的信訪、穩定工作。
2、定員:1人。
3、分工:
潘麗麗:政工科科長——負責政工科全面工作。
六、紀檢會(監察室):
1、 職責:⑴檢查、監督黨和國家各項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制度、決議的貫徹執行;⑵負責市直單位黨員幹部廉政、勤政教育工作;⑶協助上級紀檢(監察)部門或負責管理、檢查、處理市直單位領導幹部的重大違紀、違法案件;⑷負責受理市直單位黨員、幹部的申述;⑸協助本局有關科室對重大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⑹指導、協助市直企事業單位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7)負責本科室職能職責相關的信訪穩定工作。
2、 定員:1人。
3、分工:
伍文偉:監察室主任——負責監察室全面工作。兼法規科原分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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