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權
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實行一級執法主體,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為本市城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的主體,依據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函[2004]224號批覆規定,結合邵陽市實際情況,具體行使下列行政處罰權。
(一)行使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強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衛生標準的違法律築物或者設施。
(二)行使城市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在城市管理區內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進行建設的行政處罰權,在行政處罰前由市規劃局負責技術鑑定。
(三)行使城市園林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四)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五)行使環境保護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在市區未經環保部門許可經營、作業產生超標噪音的行政處罰權:在城區向水體傾倒廢棄物的行政處罰權;在城市人口集中區因焚燒、運輸和經營餐飲等行為而產生有毒,有害氣體或煙塵的行政處罰權。
(六)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無照商販,以及有照但不按執照規定場地經營而進行店外經營、店外作業的商販的行政處罰權;行使對自產蔬菜和農副產品未進入政府指定地點銷售的行政處罰權;行使對違規設定戶外廣告行為以及對影響市容的破損、殘缺廣告的所有者或經營者的行政處罰權。
(七)行使城市公安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亂停亂放車輛、當路擺攤設點、堆物及占道作業等侵占城市道路和公共場地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城區內違反菸花爆竹管理規定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在城區違法違規養犬、算命等影響治安和城市管理秩序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城市管理職能
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現時行使以下城市管理職能:
(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規;擬訂市政府加強對城市管理方面的規範性檔案;負責全市城市管理的統一規劃、協調和督促檢查、考核考評以及行政複議工作。
(二)負責市區市容環境衛生綜合協調、監督管理、檢查考核;負責城市環境綜合整治管理;負責城區環衛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計畫、協調、實施和維護管理。
(三)負責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渣土、戶外廣告場地、城區燈化美化及城市廣場、遊園等公共場地的管理。
(四)負責市城市管理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以及專項資金的計畫、編制和管理。
(五)負責市城市管理系統幹部人事、組織建設、機構編制、宣傳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直屬機構
三區城管局
設立大祥、雙清、北塔三區城市管理工作行政執法局,均為正科級,實行“兩塊牌子,一套人員”。實行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和區人民政府雙重領導,日常工作由區人民政府負責管理、調度,業務工作受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的領導和監督。各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的班子成員由區人民政府提名、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考察任免,其行政執法人員的輪崗、培訓等事項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負責。
邵陽市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管理所
負責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管理行政許可。
邵陽市城區戶外廣告場地管理所
鈾城市戶外廣告設定、管理行政許可審批。
城管支隊
1、負責及時協調處理各區城市管理工作行政執法的重大問題,查辦重大案件,督查城市三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的文明執法、依法行政等情況。
2、負責主要街道、重點路段及周邊市面上容環境衛生、交通秩序的協管和督查。
3、負責城區大型休閒廣場、遊園等公共場地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
4、負責“12319”服務熱線的管理。
5、完成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交辦的其它任務。
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支隊內設執勤大隊、機動大隊。
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事務和文秘、保密、信息、信訪、檔案、協調、督辦、外事接待、後勤服務、計畫生育等工作服承辦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
法制科
負責組織起草全市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方面的規範性檔案;負責以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名義頒布的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備案;負責重大違法案件的依法調查和實施處罰;負責市區城管執法人員執法資格的管理工作。承辦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行政訴訟、應訴案件。
督察科
負責城管行政執法工作的檢查指導、監督和業務培訓工作;負責受理城管行政執法方面的民眾來信來訪、舉報投訴和查處工作;負責市區市容、環衛、城管行政執法工作的考核考評工作。
市容管理科
負責道路占用、挖掘、燈化美化管理和局系統的安全生產工作。
環境衛生管理科
負責環境衛生渣土管理、垃圾處理、環衛基礎設施、建設維護項目的組織實施。
財務裝備科
負責局系統的財務、審計、統計和國有資產、城管裝備的管理;負責市區城管行政執法、環衛、燈飾經費的計畫編制、核撥、使用及監督管理;負責機關的財務管理工作。
政工科
負責局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組織建設、幹部人事、機構編制、教育培訓、勞動工資、社會保障、老齡老乾、內部保衛、綜治穩定等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人員編制在局機關行政編制總額內單列。監察室與政工科合署辦公。
工作亮點
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城區面積的不斷擴大,新型城市化的不斷深化,人民民眾對城市管理工作的要求也越來越高,雙清城管從實際出發,堅持開拓創新、與時俱進的指導思想,狠抓城市管理工作,亮點紛呈。
一、 隊伍建設有新舉措。
政治學習制度化。實行每周五下午學習制度,學習法律法規、國家政策和城市管理業務知識,不斷提高隊員的理論政策水平和執法能力;並將具體案例搬上講台,對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如何辦案、如何填寫執法文書、如何製作案卷等進行深入淺出的分析和討論,切實提高了執法人員的辦案能力,高質量的案卷明顯增多。
制度建設完善化。進一步完善了內部規章制度,對《儀容風紀規定》、《車輛管理制度》、《財務會審制度》和《督查考核制度》等進行了修改和完善,主要是通過法律來規範人,通過制度來管理人。
督查考核經常化。成立督查領導小組,定期和不定期地對各主要路段進行督查考核,並採取了一周一通報、一月一講評的方式,對表現好的人員每月進行獎勵,對表現差的則進行通報批評,使各執法人員提高了工作責任性,路段的管理效果逐步好轉。
行風監督創新化。2008年,我局在市、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中招聘了12名行政執法義務監督員,對執法人員的儀容風紀、依法行政、文明執法等情況進行監督,並及時提出指導和建議,規範了執法人員的行為,最佳化了經濟環境,使執法人員能夠保持良好的執法形象,依法行政和文明執法的意識增強。在全區最佳化經濟測評中名列前茅。
部門管理目標化。每年年初,通過局黨委會來確定全年的工作目標或指導思想,並對各部門進行目標管理,與部門負責人簽訂目標管理責任書,實行定目標、定職責、定人員、定獎罰的四定原則進行管理。這樣即能夠提高各部門的積極性,又利於全局的管理,確保全局能較好的完成全年工作任務。
案件辦理規範化。執法人員在基層處理事情時主觀性、隨意性較大,當事人經常反映處罰不公。為了進一步規範行政處罰行為,我局設立行政處罰中心,實行管理、執法、處罰相分離的方式,對一般案件進行嚴格的審理,確保案件不出現錯誤,提高案件處理的準確性和合理性。
通過一系列措施,執法人員的整體形象得到較大的改善, 基本上建成了一支“政治強、業務精、執法嚴、作風硬、效率高”的高素質執法隊伍。
二、重點工作有新起色。
管好嚴管街。將邵陽大道、東風路、邵水東路、五一南路、寶慶東路至建設南路口設為嚴管街,實行路段責任制,對責任領導、責任中隊、責任人進行明確,嚴格按市政府的市容考評標準管理到位,以“只規範不收錢,少罰款多取締,出店經營要管死”的原則進行管理,並實行中晚班制和周末值班制,加強錯時管理,確保市容不反彈,打造了雙清區路段新亮點。
聘千人執法
在邵陽市城管局,辦公室工作人員表示,全市總共招聘了1000名監督員,從2012年8月1日開始上崗,每個區各分配了幾百名,分別由每個社區的街道辦事處統一管理。法制科一名姓陳的工作人員表示,市容監督員開具罰單,這是一種執法委託關係,監督員本身沒有執法權,邵陽市城管局將執法權委託給監督員,讓他們代替城管進行執法。對方同時確認了80%返還一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