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水利局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水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市水利工作政策,組織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

主要職責

(二)組織制定全市水利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編制全市範圍內的河流、湖泊和流域(區域)綜合規劃及有關專業規劃,並負責監督實施。

(三)統一管理和保護全市水資源;指導全市供水、排水、污水處理工作,負責入河排污口設定並參與水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擬訂全市水中長期供求計畫、水量分配方案並負責監督實施;統一管理全市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證制度和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指導再生水等非傳統水資源開發利用工作。

(四)組織、指導全市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查處涉水違法事件,協調水事、邊界糾紛。

(五)指導全市水利行業財務審計工作;負責有關水利資金的計畫、使用、財務管理及內部審計監督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供水、污水處理價格;配合有關部門提出有關水利管理的價格、收費、稅收、信貸、財務等方面的建議;指導全市水利行業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工作。

(六)組織實施全市水利工程建設、質量監督及運行管理工作;負責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及運行工作;負責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編制、審查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檔案。

(七)指導全市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導節水灌溉、鄉鎮供排水、河道疏浚整治、農村飲水安全等規劃編制、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市水土保持和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工作。

(八)組織指導全市水利科技及信息化工作;指導水利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九)承擔市防汛防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市防汛防旱工作;負責市區防洪排澇等工作。

(十)指導全市各類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指導流域和區域骨幹河道、湖泊、水庫治理與開發,負責市屬水利工程的運行與管理,承擔水利工程移民工作。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調局領導組織機關日常工作,對各科室工作進行綜合協調。負責檔案檔案、政務信息、建議提案、史志信訪、新聞宣傳、保密收發和機關後勤管理、計畫生育等工作,以及重大活動、重要會議的組織、全局性重要檔案的起草工作,負責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建設。

負責局機關及局直屬單位的思想教育、黨建、統戰、老幹部工作;負責全市水利系統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職工管理、教育培訓以及考核、獎懲等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水利行業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和技術工人考核定級工作;指導全市水利行業職工勞動保護、安全生產和職工隊伍建設工作。

(二)規劃基建科

擬訂全市水利發展規劃,組織編制流域(區域)水利綜合規劃和市重點水利工程規劃並監督和組織實施,參與邊界水利規劃協調;負責全市水利投資計畫的綜合平衡;擬定市級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計畫;編制、申報全市水利建設項目的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負責全市水利綜合統計工作;指導和組織實施全市水利基本建設工作;負責全市水利工程的報建、開工及建設工程項目的招標、投標工作;指導和組織實施全市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建設監理和生產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做好重點水利建設項目的驗收工作。

(三)水政水資源科

擬訂全利水利法制建設規劃;指導和組織實施全市節約用水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徵收水資源費;組織擬訂水資源保護規劃、節約用水規劃;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和管理,按水域功能區要求控制水域排污;組織監測境內河湖庫及其他水體水量,審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並組織實施;按照檔案規定,牽頭做好在水利工程管理範圍內設定排污口的審核審批工作;負責邊界水事糾紛的調查了解和協調工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查處重大水事案件,監督和指導全市水行政許可和行政執法工作;承擔本部門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普法宣傳等工作;配合公安和司法機關查處重大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

(四)供排水科

擬定全市水中長期供求計畫、水量分配方案;承擔城市供排水行業監督和管理工作,組織制定實施城市供排水規劃,依法承擔市區供排水設施的相關審批及竣工驗收工作;指導農村飲水安全管理工作;指導水利行業污水處理、再生水利用工作。

(五)農村水利科(水土保持辦公室)

制定全市農村水利發展規劃,擬訂農村水利發展政策;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導節水灌溉、鄉鎮供排水、河道疏浚整治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負責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水土保持和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防治。

(六)工程管理科

負責全市各類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工作;指導灘涂利用、管理和保護工作;指導和組織實施全市境內河、湖、庫和水利工程的安全運行管理以及全市水庫大壩安全監管;擬訂全市重點水利工程歲修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大中型灌區的管理工作。

(七)財務審計科

指導全市水利系統財務會計工作;提出有關水利的價格、收費、信貸、財務等方面的建議;擬訂水利投入機制和籌資政策;負責全市水利資金的計畫、使用、管理和監督;指導、監督全市水利系統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主管局機關及局直屬有關職能單位的財務工作。負責全市水利系統的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各類水利資金使用的審計監督工作。

(八)水庫移民扶持辦公室

指導全市水利工程移民工作;承擔水庫移民安置規劃大綱審批和移民安置規劃審核;指導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區和安置區的基礎設施建設工作;承擔移民拆遷安置補償和移民後期扶持相關規劃的實施、監督。

防汛防旱指揮部辦公室。

其主要職能是:組織、協調全市防汛防旱工作,承辦市防汛防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按照國家、省和徐州市防汛防旱指揮部的指示,對流域性、區域性河道和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汛防旱調度。

另按有關規定設定紀檢監察及工會機構。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