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80年09月-1983年07月,巴彥淖爾盟農機校農機專業學習
1983年07月-1990年11月,巴彥淖爾盟臨河市曙光鄉幹部
1990年11月-1993年02月,巴彥淖爾盟臨河市曙光鄉政府副鄉長
1993年02月-1995年08月,巴彥淖爾盟臨河市曙光鄉黨委副書記
1995年08月-1998年11月,巴彥淖爾盟臨河市曙光鄉黨委副書記、鄉長、書記(期間1995年1月-1997年1月遼寧刊大經營專業學習,1996年9月-1998年7月河套大學金融專業學習)
1998年11月-2003年11月,巴彥淖爾盟杭錦後旗政府副旗長(期間1999年9月-12月內蒙古黨校工商管理專業學習,2002年10月-11月南京公務員培訓班學習)
2003年11月-2004年07月,巴彥淖爾盟杭錦後旗旗委副書記(期間2004年3月-7月內蒙古黨校中青班學習)
2004年08月-2005年01月,巴彥淖爾市臨河區委副書記、政府代區長
2005年02月-2008年05月,巴彥淖爾市臨河區委副書記、政府區長(期間2004年9月-2006年9月內蒙古黨校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2008年05月-2011年09月,巴彥淖爾市烏拉特中旗旗委書記
2011年09月-2013年12月,內蒙古河套灌區管理總局黨委書記、巴彥淖爾市河套水務集團公司董事長
2013年12月-2017年10月,巴彥淖爾市副市長、內蒙古河套灌區管理總局局長
2017年10月-2017年11月,內蒙古河套灌區管理總局局長
人物事件
2017年11月16日,內蒙古自治區通報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移交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問責情況。
2016年7月14日至8月14日,中央第一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內蒙古自治區進行了環境保護督察,並於11月8日將督察發現的17類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移交內蒙古自治區,要求依法依規進行調查處理。自治區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堅決貫徹執行中央環保督察組反饋意見,以鐵的決心、鐵的作風、鐵的措施抓好整改落實,依紀、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成立以自治區黨委書記李紀恆為組長,自治區黨委副書記、自治區主席布小林為第一副組長的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案件查辦組,由自治區紀委、監察廳牽頭,先後成立17個核查組、15個審查組和11個審理組,全面開展初步核查,嚴格進行立案審查,依紀依法進行審理,經自治區黨委、政府研究決定,對124名相關責任人嚴肅問責,其中涉及廳級幹部27人、處級幹部65人、科級幹部29人、其他幹部3人;給予黨政紀處分92人、誡勉21人、通報9人、免職2人。
內蒙古烏梁素海實業發展有限公司未經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在烏梁素海濕地水禽自然保護區(自治區級)西海岸開挖魚塘5000畝,內蒙古河套灌區管理總局、烏拉特前旗環保局未按規定進行有效監督,對違規開工建設行為未予以制止。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給予巴彥淖爾市副市長、內蒙古河套灌區管理總局局長邱進寶記大過處分並免去內蒙古河套灌區管理總局局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