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忠翠

1991年調入遼寧省清原滿族自治縣司法局,後任辦公室主任。 2009年上調撫順市中級人民法院,現任刑事審判第二庭審判員。 2011年,邱忠翠先後當選中共撫順市第十一次代表大會代表和中共遼寧省第十一次代表大會代表。

基本信息

個人簡介

邱忠翠,女,1966年1月2日生人,漢族,遼寧省本溪市人,大學文化,中共黨員。1986年參加工作,在遼寧省清原滿族自治縣中心國小任教師。1991年調入遼寧省清原滿族自治縣司法局,後任辦公室主任。1995年轉到撫順市新撫區人民法院,先後任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審判員和少年案件審判庭副庭長,從事刑事、民事審判工作,主要長期擔負少年案件審理任務。2009年上調撫順市中級人民法院,現任刑事審判第二庭審判員。在13年的少年刑事審判工作中,邱忠翠以法官的威嚴、女性特有的愛心和母親般的情懷,喚醒了一個個失足少年的良知,使無數個誤入歧途的孩子們重新走上新岸。她獨立或參與審理少年犯罪案件200餘件300餘人,結案率100%,判決正確率100%,無一更審改判。經她審理判處緩刑的50名少年犯,考上大學2人,考上重點高中和普通高中16人,其餘32人參加了工作,至今無一人重新犯罪。

個人榮譽

她先後榮獲“全國優秀法官”、“全國優秀女法官”、“遼寧省法官十傑”、 遼寧省“雷鋒獎章”、“遼寧省人民滿意政法幹警”、“撫順市學雷鋒標兵”、“雷鋒式政法幹警”、“撫順市百姓雷鋒”、“全國模範法官”等稱號,兩次榮立個人二等功。2007年12月,邱忠翠當選為撫順市新撫區第十六屆人大代表。2011年,邱忠翠先後當選中共撫順市第十一次代表大會代表和中共遼寧省第十一次代表大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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