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中共邯鄲市委教育工委、邯鄲市教育局合署辦公,一個機構兩塊牌子。 行政處室19個:辦公室、組乾處、人事處、財務處、發展規劃處、普教處、大中專處、職成處、思政體衛處、勤工儉學處、法規安全處、市政府教育督導室、語委辦、團工委、婦委會、機關黨委、紀工委、監察室、老乾處。
直屬事業處室(全額財政撥款單位)11個:考試院、教科所、電教館、儀器站、機關後勤服務中心、衛生保健所、基金會、綜改辦、職教研、成教研、勤儉辦。
直屬各類學校47所。其中:
高校3所:邯鄲學院、邯鄲職業技術學院、邯鄲電大。
中師3所:邯鄲學院大名分校、邯鄲學院武安分校、邯鄲學院曲周分校。
普通中學22所:邯鄲市二十五中、一中、二中、三中、四中、六中、七中、十中、十一中、十二中、十七中、二十三中、二十四中、、二十七中、二十八中、二十九中、三十中、三十一中、三十二中、荀子中學、鋼苑中學、復興中學、廣泰中學、漢光中學。
職業中學6所:一職中、二職中、職業工業中專、十八中、四職中、二十六中。
國小7所:邯鄲市實驗國小(叢台區)
黎明國小(叢台區) 曙光國小(叢台區)
和平國小(叢台區)
展覽國小(叢台區)
外國語國小(叢台區)
和平東國小(叢台區)
幼稚園3所:市一幼、市二幼、市三幼。
特教學校1所:市特教學校。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規,制定地方性教育政策和規章制度,運用法律手段管理各級各類學校教育工作。
(二)統籌安排全市各類教育的長遠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合理調整學校布局,在省、市規定的審批許可權內審批公辦、民辦各類學校的設定。
(三)負責全市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社會力量辦學的巨觀指導和綜合管理,協調各縣(市)區和有關部門的教育工作;代表市政府對下級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以及學校工作狀況及辦學水平進行督導、檢查和評估。代表市政府管理全市語言文字工作。
(四)負責全市教育體制、辦學體制、學校管理體制、城市教育綜合改革的統籌規劃和指導,逐步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教育體制與運行機制。
(五)負責省、市撥付教育經費的管理和劃撥,監督檢查教育經費的籌集、管理和使用以及教師工資的統一發放工作;對全市中國小教育教學設備建設提供指導和服務;負責全市改善辦學條件的統籌規劃和教育經費預、決算的審核;負責全市各類教育基本情況的統計和分析;指導學校搞好勤工儉學工作。
(六)指導各類學校的德育、智育、體育、美育、勞動教育、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指導學校開展教育教學研究;統籌規劃、協調指導遠程教育和教育信息化工作。
(七)協助省、市有關部門搞好所屬大中專院校校級領導幹部的考核、考察;負責直屬中國小、幼稚園和局機關中層幹部的考核、考察和任免;協同省高校工委、市委做好各大中專院校黨的組織建設和學生思想政治工作。
(八)依法管理並統籌規劃全市教師隊伍建設工作;按照許可權範圍負責中國小校長培訓和中國小幼兒教師的繼續教育工作;擬定全市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政策,組織實施全市師範類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主管全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主管全市教育系統校務公開工作。
(九)負責直屬單位幹部、教師、職工的工資待遇、調配、獎懲、考核等手續的審批備案工作;在市職改部門的巨觀指導下,負責全市各級各類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
(十)負責直屬學校黨群工作、思想政治工作、普法教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老幹部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系統老幹部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普通大中專院校招生考試、自學考試、成人招生考試、高中會考工作;負責全市高中段和市內國中、高中階段招生考試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承辦市人大、市政協建議、提案事宜。
領導分工
1、市教工委書記、教育局局長趙浩軍同志,主持市教工委、教育局全面工作。
2、市教工委副書記、教育局副局長張振琦同志,協助趙浩軍同志抓好全面工作,並分管辦公室、組乾處、機關黨委、機關後勤服務中心、思政體衛處、衛生保健所,負責機關行政、黨務、工會、組織、宣傳、統戰、德育、美育、國防教育、體育衛生、中國小生衛生保健、計畫生育、穩定、信訪等工作。
3、市教工委委員、考試院院長吳憲民同志,分管教育考試院、大中專處,負責教育考試院全面工作、高校管理、師資培養培訓、高校後勤社會化改革和610工作。
4、市教工委委員、教育局副局長趙小丁同志,分管普教處、發展規劃處、電教館和農村標準化學校建設辦公室,負責基礎教育管理(包括民辦中國小管理)、教育發展規劃、教育基本建設、電化教育、發展高中教育和農村中國小布局調整攻堅戰、農村中國小標準化學校建設工作。
5、市教工委委員、教育局副局長劉書學同志,分管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職教研、成教研、儀器站,負責職業教育(包括普通中專、職業中專、民辦中專的管理和有關職業技術類學校培訓方面的各項工作)、成人教育(包括成人中專)、職業教育教學研究、成人教育教學研究、實驗教學等工作。
6、市教工委委員、教育局副局長李瑄同志(女),分管教科所、語委辦、婦委會,負責教育科研、語言文字和婦聯工作。
7、市教工委委員、教育局副局長王繼國同志,分管財務處、法規安全處、老乾處、勤工儉學處、勞動服務公司、校辦工業公司、校舍維修所、木工廠、培訓中心。負責財務、老乾、校辦企業、勤工儉學、校舍維修、培訓中心工作。
8、市教工委委員、教育局副局長張長春同志,分管法規安全處、綜改辦、教育基金會、成教中心。負責綜合治理、安全、衛生、教育法制、城市教育綜合改革、社會力量辦學、教育基金會、貧困學生救助和成教中心工作。
9、市教工委委員、教育紀工委書記韓軍同志,分管紀工委、監察室、審計室。負責紀律檢查、監察、審計、黨風廉政建設等工作。
10、市教育局助理調研員王建軍同志,分管人事處、教育國際交流服務中心,負責人事、師範類畢業生分配、校務公開、外事和對外開放、招商引資等工作。
11、市教育局助理調研員王小生同志,分管教育團工委,負責團委工作。
12、市政府教育督導室副縣級督學賈向榮同志,分管教育督導室,負責教育督導工作。
機構設定
辦公室
負責協調機關政務、對外接待、有關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檔案運轉和管理;負責局長辦公會和綜合性工作會議有關事項;負責文秘、信息、信訪、檔案、新聞宣傳、機關後勤、車輛、保密、調研、有限目標考核、計畫生育、保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教育志編寫等工作;辦事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教育改革與發展重大問題的調查與研究。
組織幹部處
協助省、市有關部門對大中專院校校級領導幹部的考核、考察、並對班子調整提出建議;負責直屬中國小、幼稚園等單位領導班子和局機關中層幹部的任免、政治理論教育及組織工作、宣傳工作、統戰工作;負責直屬單位黨員教育、黨員管理和發展黨員工作。
人事處
掛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就業辦公室牌子。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編制、人事、勞動工資、考核、獎懲、教師錄用、人員調配、復轉軍人安置等工作;負責全市中國小校長和教育行政幹部培訓工作;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與分配製度改革;負責全市師範類在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校務公開工作。
財務處
負責擬定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教育經費編制及學校布局調整設定計畫;負責全市教育基本情況統計、分析;負責直屬單位教育事業費的劃撥、財務監督和預算、決算的審核、統計匯總;負責全市改善辦學條件、教學設備配備、各類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負責直屬單位財會隊伍建設、培訓、職稱考試、會計核算、會計監督的管理和指導;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會計核算、會計監督、會計報表等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各縣(市)區教師工資發放工作。
發展規劃處
負責直屬大中專院校、市區內中國小校的基建計畫、統計工作;負責管理教育系統基本建設投資和預決算的審核;擬定中央、省和市下達的教育基建專款投資計畫;承辦國內外對教育基建方面捐款、贈款和項目實施的有關工作;負責組織市屬大中專院校及市區中國小校、縣(市)區重點中學、職業學校教育基建項目、方案和初步設計審核。
普教處
擬定全市基礎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綜合管理全市基礎教育體制、結構、教育教學改革;指導推進九年義務教育的實施;負責普通中國小教育管理、中招資格審查、普通中學學籍管理、市轄區普通中學招生工作;負責中國小勞技、勞動、科普、幼教、科教以及民族教育工作;組織實施素質教育;負責全市高中會考、中考政策指導。
大中專處
負責研究擬定全市中國小教師培訓的政策、法規、計畫、方法等;負責全市中國小教師學歷教育工作的計畫、招生、學籍管理、考試及發證工作;負責全市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工作的計畫、教學、培訓、考試工作;負責教師進修學校的教學指導和標準化建設工作;負責市屬及駐邯大中專院校的穩定工作;負責市屬大中專院校的發展規劃、布局調整、學校管理和政治思想工作;負責市屬普通中專學校的學籍管理及畢業證驗印、發放工作;負責全市教師資格認證工作。
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
負責全市職業教育、成人教育、職工教育、掃盲教育政策、規劃的擬定和管理;負責全市初等、中等、高等職業教育學校的布局調整、專業設定、學籍管理工作;負責協調有關部門根據本市人才和農業發展要求制定初、中、高級專業技能型人才的具體培養計畫;負責職業技術學校的招生和畢業生推薦工作;負責職業技術學校(班)的開辦、檢查評估;負責全市成人高中、中專學校學籍管理及發證工作。
思想政治與體育衛生處
負責全市中國小德育、法制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美育、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和軍訓工作;負責全市體育衛生工作的管理、評估和指導;指導體育教育教學改革,組織學生參加各類體育競賽;負責全市學校安全和環保工作。
勤工儉學處
研究擬定全市勤工儉學發展規劃和實施辦法;指導、監督校辦產業的生產管理、財務管理、技術管理和安全管理;組織效益審計和廠長(經理)離職審計;研究解決校辦產業發展中的問題,提供市場信息,組織橫向經濟聯合,推動校辦產業、勤工儉學工作的發展;負責市教育貸款的管理、使用、審批、收放和償還工作;負責創建和規劃中國小素質教育基地,發展校園經濟,對學生進行勞動教育。
政策法規處
擬定全市有關教育政策與規章草案;指導教育法律、法規的實施;負責教育系統立法、普法、執法、行政執法監督、行政申訴、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國家賠償的綜合管理工作;牽頭組織辦理重大生涉及綜合性的行政熱源法案件;審核各業務職能機構做出的行政處罰決定;負責辦理機關應受理的行政申訴、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國家賠償案件和對機關提起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的應訴協凋工作;指導、協調教育學術團體。
教育督導室
對全市貫徹教育法律、法規、規章情況進行督導;對本級人民政府的有關行政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職責情況進行督導;對下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教育管理工作和學校的管理水平、教育質量進行督導和評估;對轄區內義務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進行督導評估;對本轄區內中等以下各類教育機構實施素質教育情況進行督導評估;對教育經費的撥付、管理、使用情況和中等以下各類教育機構收費情況進行督導;擬定督導工作計畫和評估方案,並組織實施;對教育工作中帶有全局性、方向性的問題進行調研,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邯鄲市語言文字工作辦公室
擬定全市語言文字政策和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和各級各類學校語言文字套用工作的管理和評估;組織推行《漢語拼音方案》;加強社會用字規範管理,擬定社會用字的管理辦法;指導、推廣和普及國語;負責語言文字的研究和信息工作;負責全市國語水平測試工作。
紀工委、監察室(審計室)
負責教育系統黨風廉政教育工作、行政執法監察工作(重點是招生監察)、糾風工作(重點是治理教育亂收費)。負責指導和檢查全市教育系統的內部審計工作,並對直屬單位實施內部審計。
團工委
負責直屬單位團組織建設、團幹部管理、青年政治思想教育、校園文化建設和學生社會實踐活動;負責直屬單位少先隊工作。
婦委會
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婦女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的黨務工作。
衛生保健所
1、負責全市學生體質健康狀況調查研究和全市學生體檢工作。
2、負責全市學生常見病、多發病和學校傳染病防治工作。
3、負責指導全市學校衛生環境和教學衛生條件改善工作。
4、負責完成全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
教學儀器站
1、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政策,負責制定邯鄲市中國小教育技術裝備與管理工作發展規劃及實施方案。
2、負責全市中國小專用教室的建設與管理工作。
3、指導全市中國小教學儀器設備的管理與使用,提高管理水平,發揮使用效益,為教育教學服務,培養師生動手能力和創新精神。
4、負責組織全市中國小實驗操作考試工作。
教科所
全面提高我市中國小的教育教學質量,承擔本地區教育科學研究和學科教學業務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