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邯鄲市人防辦(民防辦)主要職責:負責人民防空法律法規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擬定全市人民防空工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擬訂全市人民防空事業發展規劃,編制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計畫。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組織編制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規劃;負責人民防空工程(含結合地面建築修建的戰時可用於防空的地下室)建設計畫批定下發、圖紙審批及易地建設費的徵收和技術、質量的管理;指導監督人民防空工程維護與使用管理工作;參與城市地下空間規劃和開發利用工作;組織指導利用人民防空工程和疏散地域(基地)建設防災應急避難場所工作;監督檢查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建設中落實人民防空要求工作。負責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設。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建設規劃及保障方案並組織實施;協調利用軍隊和地方通信網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工作。 殷長春為邯鄲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主任。

基本信息

現任領導

主任:白雪松

主要職責

邯鄲市人防辦(民防辦)主要職責:

(一)負責人民防空法律法規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擬定全市人民防空工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擬訂全市人民防空事業發展規劃,編制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計畫。

(二)審核城市總體規劃中貫徹落實人民防空有關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設規劃情況;組織城市重要經濟目標應急行動預案的編制和檢查督導落實;依法對城市和重要經濟目標的人民防空建設進行指導和監督檢查。

(三)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組織編制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規劃;負責人民防空工程(含結合地面建築修建的戰時可用於防空的地下室)建設計畫批定下發、圖紙審批及易地建設費的徵收和技術、質量的管理;指導監督人民防空工程維護與使用管理工作;參與城市地下空間規劃和開發利用工作;組織指導利用人民防空工程和疏散地域(基地)建設防災應急避難場所工作;監督檢查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建設中落實人民防空要求工作。

(四)負責人民防空組織指揮工作。負責修訂完善市級防空襲預案及各種保障計畫,指導各縣(市、區)制定防空襲預案和各種保障計畫並督導落實;擬訂防空防災演習計畫(方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制定人民防空專業隊伍(民眾防空防災組織)訓練計畫並督導落實;指導各縣(市、區)搞好疏散地域(基地)建設。

(五)負責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設。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建設規劃及保障方案並組織實施;協調利用軍隊和地方通信網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工作;對人民防空指揮通信專網、空情接收網和警報網建設實施技術和質量管理,督促保障人民防空通信暢通;實施人民防空無線電管理;組織實施防空警報試鳴,落實利用防空警報發放災情警報機制;建設人民防空信息系統和信息資料庫,為防空防災提供保障。

(六)組織開展防空防災宣傳教育。制定人民防空宣傳教育規劃,會同有關部門開發防空防災宣傳教育,普及防空防災知識,提高民眾防護技能。

(七)負責人民防空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編制人民防空經費與預決算並監督檢查其使用情況;承擔人民防空國有資產的清理、產權登記等管理工作。

(八)組織人民防空幹部教育培訓,制定人民防空幹部教育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

(九)組織人民防空科學技術研究,交流及成果套用。

(十)戰時組織指揮城鄉民眾開展防空襲鬥爭。組織指揮民眾進行疏散掩蔽,發放空襲警報,實施燈火管制,消除空襲後果,配合城市防衛、要地防空作戰,協助有關部門組織恢復生產、生活秩序。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軍分區和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承辦市人大代表建議、市政協委員提案事宜。

內設機構

一、秘書處主要職責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機關會議組織、文電處理、重要文稿起草、秘書事務、保密、信息和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行政管理、人防系統正規化建設及有限目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電子政務、戰備值班;負責政策調研製定和後勤服務保障工作。戰時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市人民防空指揮所的生活、物資保障和服務工作。

二、工程處主要職責

負責全市人防工程(不含結合地面建築修建的戰時可用於防空的地下室)建設計畫的批定下發、圖紙審批;負責人民防空技術、質量、竣工驗收、工程資料整理歸檔工作;參與城市地下空間的規劃和開發利用管理;負責新建人防工程建設管理;指導監督人防工程的維護與使用管理工作;組織編制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規劃和開發利用計畫;組織指導人民防空工程開發和利用人民防空工程建設防災避難場所工作;戰時負責組織人民防空工程平戰轉換計畫的落實,對遭空襲破壞的人民防空工程進行搶險搶修;審核城市總體規劃中貫徹落實人民防空有關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設規劃情況;負責人民防空工程防護設備定點生產企業資質審核工作;負責擬訂全市人民防空政策檔案和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負責規範性檔案初審和上報備案工作,負責人民防空法律法規的組織實施和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承辦人民防空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起草有關人民防空行動條例並監督實施。

三、指揮通信處主要職責

組織、指導修訂完善各級防空襲預案及各種保障計畫;組織指導人民防空疏散地域(基地)建設和利用疏散基地開設防災避難場所工作;指導城市和重要經濟目標防護工作;組織指導人民防空專業隊伍(民眾防空防災組織)整組、訓練和應急救援;組織實施防空警報試鳴和利用防空警報發放災情警報;參加人民防空指揮所建設前期準備竣工驗收工作;負責人民防空通信警報系統計畫、技術和質量管理;組織開展人民防空信息化系統和防空防災資料庫建設;協調利用軍隊和地方通信網保障人民防空通信暢通;組織利用人民防空通信資源保障防災救援行動;指導人防通信站的業務建設;戰時負責人民防空指揮所的開設和指揮、通信保障;組織協調全市發放空襲警報、實施燈火管制、人口疏散掩蔽和空襲後果消除等工作;組織指導全市人民防空防災宣傳教育和防護技能訓練工作;擬訂防空防災宣傳教育工作計畫;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和《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及其他人防法規、政策的組織實施;戰時負責組織協調臨戰人民防空戰備教育及防空襲鬥爭宣傳、動員工作。

四、財務處主要職責

編制人民防空經費預決算,並負責對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人民防空國有資產管理;負責組織人民防空建設項目內部審計;負責對人民防空系統財務、物資管理的工作指導和業務培訓;負責人防工程建設效益調查、建議工作;參與經濟契約簽定,並監督實施;負責機關行政經費使用管理和對下級人民防空部門財務工作的指導與監督管理;戰時負責編報人民防空襲經費、物資計畫,統一掌握戰損情況,協調實施人民防空經費、物資保障。

五、工程處主要職責

負責人民防空工程(含結合地面建築修建的戰時可用於防空的地下室)建設審批工作;負責防空地下室竣工驗收認可工作;負責在危及人防工程安全範圍內埋設管道、修建地面工程審批及人防工程改造、拆除審批和人防通信、警報設施拆除、遷移批准工作;負責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和拆除人防工程補償費;負責承辦本部門授權的行政許可及相關的服務事項。

六、機關總支主要職責

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人事、勞動工資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組織人民防空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組織協調防空襲鬥爭中傷員救護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