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學院圖書館

邯鄲學院圖書館

邯鄲學院圖書館的前身是1945年晉冀魯豫邊區中學圖書館,1951年改為河北省立邯鄲師範學校圖書館,1982年10月該校經國務院批准為邯鄲師範高等專科學校後定名為邯鄲師專圖書館,2004年4月經國務院批准邯鄲學院升格為本科院校,圖書館更名為邯鄲學院圖書館。 本館是一個多學科的綜合性圖書館,圖書收藏種類較為齊全,學科內容比較系統、均衡,可以滿足學子的求知需求圖書館現有文獻總量199.1萬冊,其中紙質圖書80.1萬冊,電子圖書119萬冊。現刊1341種,報紙65種,各種學科工具書2萬冊。為實現該校“建本科、創名校”的發展目標和師生的求知需求,在院領導的支持下,我館將加大採購力度,使圖書館藏書規模、現代化服務手段、信息獲取渠道在短時間內邁上一個新台階。同學們將擁有更大的選擇空間,有更多、更新的知識可供攝取。

組織機構

圖書館設有:圖書館辦公室、信息技術部、圖書館采編部、圖書館流通部、圖書館閱覽部,現擁有社會科學圖書、文學圖書、自然科學圖書、樣本、現刊、過刊等8個書庫。

師資力量

圖書館館舍面積1.39萬平方米,閱覽座位2760個,館舍整體成“鑰匙”狀分布,意喻著圖書館是開啟學子們智慧的“金鑰匙”。圖書館現有職工44人,其中具有副高以上職稱18人,中級職稱13人。初級職稱2人,碩士10人,本科學歷18人,大學專科學歷15人,形成了較好的為教學科研服務的職工隊伍。

辦管宗旨

圖書館經過幾十年的歷史積澱,已具有一定的實力,堅持“立足邯鄲、服務社會、建設本科、創辦名校”的辦學方針,以服務教學科研為中心,以資源建設為龍頭,以科學管理和改革創新為動力,構建適應學院教學科研和學科發展需求的文獻資源保障體系和信息服務體系,建設一個充滿和諧和活力的特色圖書館。面對資訊時代的挑戰,立足本位,全力為邯鄲學院的日常教學和科研課題提供信息文獻後盾和技術支持;開拓進取,積極參與全國和區域範圍內的交流與合作,形成圖書資源和信息網路,力爭為邯鄲的區域文化和區域經濟作出卓有成效的貢獻。圖書館全體職工將以學院升本為契機,以嶄新的姿態、真誠熱情的服務,為學子們提供全方位的服務。

我館制定了一系列較為完備的圖書館管理制度,實行借閱一體化,開架式管理的服務方式。與此同步,積極進行圖書館現代化建設,1999年實現機檢,拉開了我館現代化、自動化、整合型圖書館建設的序幕。隨著校園網的建設,該校數字圖書館投入使用,在該校任何一台計算機都可以閱讀到電子圖書和各類學術期刊。同時,電子閱覽大廳有微機200餘台,可為讀者提供最新的學術科研信息,享受音頻、視頻帶來的雙重衝擊,完成自己探求知識的新體驗。

規章制度

借閱規定

(一)凡本院教職工、學生均可成為本館正式讀者,憑本館發放的借書證借閱圖書及有關可借閱的文獻資料,借書證只限本人使用,不可代借代還。
(二) 本館圖書實行開架和半開架借閱,借書時無論教職工學生均需本人按規定程式辦理借閱手續,還書時交工作人員註銷。
(三) 讀者個人書籍、提包、易燃品不得帶入書庫。書庫內嚴禁吸菸,還書時由工作人員辦理手續,不經工作人員許可不得進入書庫。
(四) 讀者借書時持本人借書證借閱。閉架書庫先由讀者填寫索書條,再由工作人員代為取書,開架書庫以借書證換取代書板,入庫選書時必須使用代書板,不準隨意亂插亂放,所借圖書由工作人員辦理手續。
(五) 入庫讀者離開書庫時交回代書板,並以此換回借書證,損壞代書板者,罰款5元。
(六) 辦理借書手續前,讀者應仔細檢查書中是否有撕頁、勾畫、污損之處,如有,務必向工作人員聲明,由工作人員註明,否則還書時一經發現上述情況,概由借閱人賠償。
(七) 借閱冊數與期限:教師與專業技術人員每人10冊、工人5冊、在校生7冊,借閱期限教職工兩個月,學生45天。同時可續借一次,續借期限為30天。逾期不還者,每冊每天罰款0.1元。
(八) 圖書館對借出的圖書如急需時,有權通知讀者限期歸還。不按期歸還者,以超期論處。
(九) 外出學習的教職工應在學習前辦理還書手續,如確因學習所需,應由主管部門出示證明,經館長簽字後可延期。因病休或住院治療不能按期還書者應委託他人予以代還。如還書期限正值放假期間,借閱時間可順延。
(十) 讀者需愛護圖書,保護圖書整潔,不可劃線,圈點批註。一經發現,除批評教育外,視情節輕重酌情處理。借出的圖書如有損壞、遺失,應按書刊賠償制度的有關規定處理。
(十一) 館藏圖書中,字典、詞典、手冊、年鑑、百科全書等檢索工具類文獻,僅供室內查閱。
(十二) 教職工調離學院和學生畢業,需要將所借圖書資料全部歸還,否則不予辦理離院手續。

遺失、損壞賠償

圖書館圖書系國家財產,讀者應自覺愛護,如有遺失/污損(包括勾畫、塗抹、批註、圈點、弄髒、裁剪、撕頁等),按下列辦法處罰。

一、丟失書刊的賠償

1、可用同種同樣版本的新書抵償。

2、一般社科圖書按原價的2倍賠償。88年(含88年)以前出版的圖書按原價的4倍賠償。

3、一般自然科學圖書按原價的3倍賠償。88年(含88年)以前出版的圖書按原價的5倍賠償。

4、工具書、絕版書按原價的5倍賠償。88年(含88年)以前出版的圖書按原價的8倍賠償。

5、丟失多卷書中之一或幾冊者,按全套書總價的2倍賠償,未丟失的其它個卷冊仍歸圖書館所有。

6、單本期刊按年價的兩倍賠償,合訂本期刊按年價的5倍賠償。

7、特種文獻、科技資料按原價的5倍賠償。

8、在賠款後一個月內找到丟失的書刊時,可持原書刊及賠償收據到圖書館辦理退款手續,但需交手續費2元(含超期費)。

9、讀者丟失圖書應該在原定還書期限內辦理賠償手續,否則出交付賠款外,還將按超期予以罰款。

二、污損圖書的賠償

1、一般污損(如勾畫、圈點、批註、塗抹等)根據程度確定相應的罰款,一般在10%-100%。

2、 污損嚴重或已影響內容,安丟失論處,罰款後的圖書仍舊歸圖書館所有。

三、盜竊書刊的處罰

對盜竊書刊者、撕書者,除建議學校給予紀律處分外,還將令其寫出書面檢查,在圖書館內通報批評,並處以所偷圖書原價的10倍(88年以前,含88年的圖書按原價的20倍)罰款,同時停止其借書權力6個月。

開館時間

場所 閱覽座位(個) 地點
開放時間
文學借閱室 84 南樓二層東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45 下午:14:30-17:30
社會科學借閱室一 66 南樓二層西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45 下午:14:30-17:30
自然科學借閱室 192 北樓二層東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45 下午:14:30-17:30
社會科學借閱室二 84 南樓三層東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45 下午:14:30-17:30
文獻檢索室 80 南樓三層西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45 下午:14:30-17:30
外文閱覽室 36 南樓四層西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45 下午:14:30-17:30
現刊閱覽室 312 南樓四層東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45 下午:14:30-17:30 晚上17:30-21:00周六、周日:上午9:00-下午17:00
過刊閱覽室 24 東三樓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45 下午:14:30-17:30 晚上17:30-21:00周六、周日:上午9:00-下午17:00
電子閱覽大廳 396 一樓,南北樓之間 周一至周日:上午8:00-晚上22:00

註:每周四上午不開館(全館政治、業務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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