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書是“邏輯學叢書”之一種,是一本專門介紹邏輯思維四大規律及其相互關係的小冊子。全書共分八部分,第一,二部分概述什麼是邏輯及思維的本質。作者指出,邏輯是研究正確思維規律和形式的一門科學。思維是客觀現實在人的頭腦中的反映,其本質是入的頭腦對客觀事物的一種本質、間接的認識活動。因此,思維的規律與它所表現的形式亦即是客觀物質世界的規律和形式在人的頭腦中的反映。亦即客觀物質世界的存在、發展、變化有其規律和形式,這就是客觀事物的邏輯,反映到人的頭腦中就形成了邏輯思維的規律和形式。第三部分,概說邏輯思維規律的本質,認為有三個;(1)它是正確思維的基本規律,它是正確思維表現的有規定的,前後一貫不矛盾的、不模稜兩可的,有充分根據的特性。這些特性就是正確思維的規律性——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充足理由律。(2)它是客觀事物本身的規律的特性在人的思維上的反映。是人的實踐多次重複的結果在人的思維中形成固定下來的。(3)它具有相對的獨立性的特點,不等同於客觀世界本身的規律。第四到八節依次介紹了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充足理由律及它們的內在聯繫。同一律的基本內容是:我們思維認識的對象在同一時間、同一關係和同一地點下要保持它本身的同一。也即,思維對象同一和表示同一思維對象的概念同一。用公式表示:甲是甲。它的客觀基礎是客觀事物本身絕對變化發展中顯現出來的相對穩定的規律的特性。矛盾律的基本內容是;我們思維認識過程中,在同一時間、同一關係下,不能既肯定某一事物是什麼,同時又否定某一事物是什麼。用公式表示:“甲不是非甲”,或“甲不能既是乙又不是乙”。它以否定的形式表示同一律的內容。它的客觀基礎是客觀事物本身的相互聯繫中的可分的規律的特性。排中律的基本內容是:我們對於同一對象在同一時間、同一關係下所作的肯定或是否定的判斷之間,不容許有第三種論斷存在。用公式表示為:甲是乙,或者不是乙。它的客觀基礎是任一特定事物本身的內在規定性與外在區別性兩方面特性的統一。充足理由律的基本內容是:正確思維要求我們對於任何對象的肯定或否定都要有充分的理由和根據。用公式表示為:所以有甲是因為有乙。它的客觀基礎是客觀事物本身的因果規律性。邏輯思維四大規律是有機聯繫的統一整體。每一規律的特性都是在其規律性的整體中,在其相互的聯繫中表現出來。
出版信息
河北人民出版社1960年3月第1版,2.7萬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