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定義
發、變電站有很多電器設備,因此發、變電所防雷的重要性比線路的重要性大。如果說35KV線路不需要採取避雷線的防雷措施,那么對於35KV的變電站卻需要避雷針、避雷線和避雷器三者俱全發、變電站如果不裝避雷針,則在一般地區幾十年會落雷一次,如果裝了避雷針或避雷線,運行經驗證明,則幾百年才會遭受一次雷擊。但是,變電站更頻繁的是遭受從線路上傳過來的雷電波。例如110KV的線路,一般使用7片瓷絕緣子,它的絕緣水平只能耐受700KV的衝擊電壓,當線路上的雷電波電壓高於700KV時,就會對絕緣子造成閃絡,於是就有700KV的衝擊波傳到變電站來,又由於經濟上的原因,電器設備的絕緣水平通常低於線路的絕緣水平,例如110KV的變壓器只能耐受480KV衝擊電壓,現在傳來的雷電波有700KV,變壓器必壞無疑,所以發、變電站中所有的電力設備均應當受到避雷器的保護。但光靠避雷器也是不行的,由於受到氧化鋅材料和製造水平的限制,氧化鋅閥片一般只能通過20KA以下的雷電流,絕大多數的氧化鋅閥片只能通過5KA的雷電流,而我們知道,在我國,60%以上的雷電流越過20KA,80%以上的雷超過10KA,所以人們必須還要想其它辦法來把襲入線路的雷電流限制在20KA或10KA甚至5KA以下,然後再讓這些過濾下來的雷電流通過避雷器,這個電流就是避雷器的標稱放電電流。按照我國標準規定:避雷器的標稱放電電流按不同的電壓等級分別為20、10、5、3、1KA五級,即氧化鋅閥片在這個電流下可以可靠地工作而本身不會損壞。為何叫標稱,是因為通過其它的防雷措施,實際流過避雷器的雷電流要小於上述數值。例如110KV的氧化鋅避雷器,流過避雷器的雷電流僅為4KA左右,而相應的避雷器的標稱放電電流為10K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