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簡介
遼寧省本溪市明山區人民法院成立於1959年6月,前身是本溪市立新區人民法院,全區總面積408.1平方公里,人口47餘萬。本溪市明山區人民法院審判綜合樓於2013年11月落成使用,坐落於本溪市明山區育龍路198-1棟。全院有在編人員84人,其中本科學歷72人,碩士9人,本科以上人員占總人數的96.4%。有法官47人,預備法官11人,其他綜合部門及書記員共有26人,法院隊伍呈現出知識化、年輕化、專業化的特點。
機構設定
明山區人民法院現設有政治處、監察室、研究室、審判管理辦公室、司法技術室、法警大隊、辦公室、刑事庭、少年法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審監庭、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執行局、執行一庭、執行二庭等18個內設機構,兩個派出機構即臥龍人民法庭、高台子人民法庭。一個事業單位,即本溪市明山區人民法院機關事務管理服務中心。
法院建設
建院55年間,明山區人民法院緊緊圍繞黨和國家的工作大局,忠實地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審判職責,“公正司法、一心為民”,抓班子帶隊伍,抓管理求實效,抓監督保廉正,為轄區的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做出了突出貢獻。一分耕耘一分收穫。明山區人民法院先後被市政府授予“先進集體”;被市政法委授予“人民滿意政法單位”和“檔案工作先進集體”;被省法院和省婦聯聯合授予“維權先進單位”;被省政法委授予全省“嚴打”先進單位;多次被省政法委授予“人民滿意政法單位”;被省法院授予“十佳法院” ;被中央政法委授予遼寧省唯一一家全國“嚴打”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相關工作先後被人民法院報、遼寧電視台、遼寧法制報、《當代審判》雜誌、本溪電視台、本溪日報等多家媒體予以報導。最高人民法院領導和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大、省政協及本溪市委的主要領導先後到明山區人民法院調研視察工作,並給予高度評價。
所獲榮譽
近兩年來,明山區人民法院有2人榮立個人三等功;1人榮獲全省法院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先進個人稱號,立案一庭榮獲市法院的排頭兵單位稱號,刑事庭榮獲本溪市青年文明號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