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補

遺補
拼音:
解釋: 1.唐代拾遺�p補闕同是諫官,因其職掌相同,故並稱之。

出處:唐白居易《大官乏人策》:“丞郎給舍之材,選於御史遺補郎官。”宋田錫《論軍國機要朝廷大體》:“給諫既不敢違上旨,遺補又不敢貢直言。”清錢大昕《十駕齋養新錄·官名地名從省》:“唐人稱拾遺、補闕曰遺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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