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士制度

中國清朝以前歷代統治階級按照一定標準選拔人才的制度。選士制度開始於西周(一說始於春秋)。據古籍記載,當時選士形式有二:①“鄉里選士”,由各鄉里逐級選拔秀士、選士、俊士、造士、進士。最後由司馬把進士之賢者推薦給天子,任官授爵。②“賓興之制”,三年舉行一次,選舉賢能。春秋戰國之際,養士之風起,當時士子進身途徑靠請謁薦舉和諸侯召見。

選士制度

正文

中國清朝以前歷代統治階級按照一定標準選拔人才的制度。選士制度開始於西周(一說始於春秋)。據古籍記載,當時選士形式有二:①“鄉里選士”,由各鄉里逐級選拔秀士、選士、俊士、造士、進士。最後由司馬把進士之賢者推薦給天子,任官授爵。②“賓興之制”,三年舉行一次,選舉賢能。春秋戰國之際,養士之風起,當時士子進身途徑靠請謁薦舉和諸侯召見。漢代選士,一是任子,即靠世襲入仕,二是計吏入官,三是納貲入仕,四是選舉入仕。選舉又分兩類:一叫賢良方正,由公卿郡國選舉,天子予以策試,詔舉無定期。一叫孝廉秀才,由州郡察舉,不經考試。安帝時,才加考試,並有年齡限制。此外,還有童子科的選舉,年齡在12~16歲之間,能“博通經典”的得入選。作為選拔兒童特殊才能的推舉和任用。西漢另有“公府辟舉”法,供官府羅致名士。武帝時建立博士弟子員制度,博士弟子一由太常選補,一由郡國縣道邑保舉,入太學受業經考試後,按高下任官。太學博士的任用經由徵召、薦舉、選試。或以賢良文學、明經諸科入選,也有由他官遷調的。漢代選士制度,流弊很多:一是漢代選士制度以財富為主要條件,他們憑藉自己擁有大量財富,取得入選資格。二是西漢就有以選舉不實而被免官。從光武帝起曾不斷下詔書要求嚴格選舉,甚或提出選舉不實者要治罪。明帝即位之初,下詔書指出:選舉請託權門,官吏貪縱為非,百姓愁怨,情無告訴。此時察舉已有被郡國官吏把持的現象。章帝建初元年下詔書指出:選舉名不符實,茂才、孝廉歲以百數,而授之以政,無所作為,注重門第而不以求賢為務。三是靈帝時,宦官專權,請託相當普遍,他們為培養自己勢力,不得不扶植黨羽,“徒講交遊,不重實學”,甚至“拜門奔競,貨賂囑託”公開盛行。三國時,曹操曾下詔求賢,特重才能,不拘微賤。曹丕當權,立九品官人法作為選拔人才制度。隋以後各王朝設科考試,分科取士,是為科舉制度。從此中國選士制度進入另一階段,直至1905年科舉廢除為止。選士制度對中國歷代教育都有一定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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