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違章行為
稅收違章行為包括:
①違反稅務管理基本規定,如納稅人未按規定辦理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等。
②偷稅,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帳簿、記帳憑證,或者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
③逃稅,納稅人逃避追繳欠稅。
④騙稅,納稅人騙取國家出口退稅。
⑤抗稅,納稅人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稅款。
違章處理的措施
對違章行為的處理措施,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分別採取以下方式進行處理:批評教育、強行扣款、徵收滯納金、處以稅務罰款、追究刑事責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