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州市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實施方案

各縣(市、區)政府也要成立相應機構,加強對校舍安全工程的組織領導,推進本地區校舍安全工程。 市、縣(市、區)要嚴格加強對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資金的管理,切實做到專款專用。 要設立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資金專戶,實行專戶管理,封閉運行。

達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達州市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

達市府辦〔2009〕47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級相關部門:
現將《達州市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建設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二○○九年八月三日

達州市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實施方案

為了進一步提高我市中國小校防震抗災能力,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生命財產安全,使學校成為抵禦自然災害最安全的地方,結合達州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構建平安校園、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為宗旨,立足全市中國小校建設總體規劃,舉全市之力,集中時間、集中精力、集中資金,全面完成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建設任務,從根本上改善我市中國小辦學條件,建立中國小校舍維修改造長效機制,保障全市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二、目標任務

從2009年開始,用3年時間,對全市中國小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舍進行抗震加固、遷移避險,提高綜合防災能力。按抗震加固、綜合防災的要求,集中重建整體出現險情的D級危房、改造加固局部出現險情的C級校舍,消除安全隱患。使全市中國小校舍建設質量安全性大幅提高,抗震能力明顯增強,辦學條件明顯改善,為辦人民滿意的教育奠定堅實基礎。對今後新建和改擴建的中國小校舍要嚴格按照國家制定的中國小校建設標準建設,確保校舍安全。

三、基本原則

(一)科學規劃,合理布局。各地要結合工程實施,進一步完善中國小布局結構調整規劃。要統籌考慮災後學校恢復重建、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和農村國中校舍改造等專項工程,科學規劃,合理布局,儘快制定校舍安全工程三年總體規劃和具體年度實施方案。要按照“高中向城市集中,國中向城鎮集中、國小向鄉鎮集中、教學點向行政村集中”的原則,加大調整現有教育資源,形成教育的合理結構,促進各級教育的均衡協調發展,提高辦學整體效益。
(二)整體推進,分步實施。在全面摸清全市中國小校舍現狀基礎上,充分考慮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區域特點、教育發展水平等實際情況,制訂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布局調整和校園建設等規劃。在科學規劃的基礎上,根據中國小校舍危房的分布狀況、危險程度和房屋用途等因素,對中國小校舍分年度、分步驟進行維修改造。
(三)分級負責,以縣為主。按照“政府統籌、分層辦學、分級管理”的辦學體制,校舍安全工程的實施責任主體是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對本地區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負總責,要加強組織領導,明確相關職能部門的職責任務,調整財政支出結構,確保對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的資金投入。
(四)堅持標準,確保質量。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建設要嚴格按照國家2008年頒布的《農村普通中國小校建設標準》(建標109—2008)以及《建築法》等規定,科學規劃,精心設計。要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式,堅持先勘察、後設計、再施工的原則,做到“安全、科學、實用、夠用、美觀、方便學生”的原則,確保工程既符合標準又保證質量。

四、實施範圍和工作步驟

(一)實施範圍
全市城市和農村、公立和民辦、教育系統和非教育系統的所有中國小。
(二)工作步驟
1.全面普查中國小校舍及上報2009年分年度實施規劃(2009—8年7月1日月31日)。凡是在2008年6月全市校舍安全隱患拉網式排查中已經排查,並形成鑑定報告的校舍,可不再進行排查和鑑定,但是要對校址的安全性進行排查鑑定,並出具安全鑑定報告;對已排查未開成形成鑑定報告的校舍,由市、縣(市、區)政府負責組織排查鑑定,教育、建設部門牽頭,國土、氣象、水利、公安、消防和安監部門配合,組織有資質的專業技術隊伍進行排查鑑定。在排查時要先對校地址的安全性進行鑑定,並出具安全鑑定報告。在校址安全的前提下,再對校舍進行逐棟檢測鑑定,按照抗震設防和有關防災、防火的要求,形成對全市每所學校每幢校舍的安全鑑定報告,建立健全校舍安全檔案和基本信息庫。按統一要求,及時上報有關情況。
2.制訂中國小校舍改造規劃(2009年9月1—9)月30日。在排查鑑定的基礎上,市本級和各縣(市、區)都要按照分級管理的體制,從實際出發,制定本地區的工程總體規劃、年度實施計畫和每棟校舍的項目改造方案。三年總體規劃應根據城鎮化發展和人口流動變化的趨勢,促進學校合理布局和結構最佳化,校舍安全工程和正在實施的其它中國小建設工程項目要納入統一規劃,使兩者有機整合,合理分工,科學安排;凡列入年度實施計畫的,都要做到定目標、定項目、定進度,做好前期準備工作,確保如期完成年度建設任務;每幢校舍項目改造方案,要結合實際情況和專業部門的意見,提出有針對性地加固或防災避險施工方案。在此基礎上,各地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領導小組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本地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整體規劃,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各地8前上報2009年當年實施三年總體規劃30%的分年度實施規劃。月15日
3.分步、分類實施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2009—2011)年10月1日年12月31日。市、縣(市、區)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批准的工程整體規劃和分年度維修加固規劃,有計畫、分年度組織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實施。依據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屋鑑定機構的鑑定結果,對各類中國小校危房實施分類處置。B級危房:儘早維修,消除安全隱患,加強日常監控,保證房屋使用安全。C級危房:立即搶修,消除安全隱患,經驗收合格,方可恢復使用。要指派專人加強監控,防止升級為D級危房。特別是對2001年以前磚混結構、房頂使用預製板建設的校舍要進行重點檢查,採取加固等措施,消除安全隱患。D級危房:對沒有維修價值的校舍,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拆除。暫時不能拆除的不得改作他用,要在危房周邊設定隔離帶和警示標誌,嚴禁師生進入。對存在其他安全隱患的校舍,根據相關建築標準進行改造。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為加強對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工作的領導,市人民政府成立達州市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見附屬檔案)。各縣(市、區)政府也要成立相應機構,加強對校舍安全工程的組織領導,推進本地區校舍安全工程。要選派一批素質高、業務強的幹部專門從事校舍安全工程,確保工程紮實有效開展。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實行以市、縣(市、區)為主的管理體制。
各部門主要職責如下:
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制訂本行政區域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實施方案;負責審核、匯總下級的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實施方案及項目規劃;組織指導工程實施,協調解決工程實施中的相關問題,監督、檢查工程進度和工程質量。
教育部門:會同建設等部門制定危房排查辦法,對本行政區域現有的中國小校舍危房進行全面、徹底的排查、核實,建立詳細的校舍安全工作檔案;會同財政、發展改革、建設等部門制訂本行政區域中國小校舍安全項目規劃,並組織實施;與財政部門協調,按工程進度向施工企業撥付工程款,與有關部門一同參與工程預決算審計。
建設部門:組織、協調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屋鑑定機構,按照國家規定標準對危房進行鑑定並出具危房鑑定報告。
財政部門:負責籌措本級配套資金;開設銀行專戶,加強工程資金管理;協同有關部門按照工程進度撥付工程款。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中涉及到的行政事業性收費一律免予徵收。
發展改革部門:籌措應承擔的資金;對需立項的建設項目履行基本建設審批程式,指導編制工程規劃。
審計部門:負責工程預決算審計。
(二)積極籌措資金。按照國務院要求,工程建設資金安排實行省級統籌,市縣負責,中央財政補助。因此,校舍安全工程建設資金由市、縣(市、區)政府負責籌措,市財政負責市級直屬中國小建設資金的同時,根據工程資金落實情況和實施的情況,對部分縣(區)適當給予“以獎代補”。各縣(市、區)政府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大經費投入,將校舍安全工程所需資金列入財政預算,不留缺口、確保及時到位;除在財政預算內安排校舍安全工程建設資金外,徵收的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基金等要用於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同時,各地在籌措工程建設資金時,不得擠占學校正常運轉經費和其他專專項資金,不得讓學校新增債務。同時,積極鼓勵社會各界捐資捐物支持校舍安全工程。民辦、外資、企(事)業辦中國小校舍安全改造由投資方和本單位負責,當地政府給予指導、支持並實施監管。
市、縣(市、區)要嚴格加強對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資金的管理,切實做到專款專用。要設立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資金專戶,實行專戶管理,封閉運行。各級財政安排資金要及時劃撥到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資金專戶,按工程進度撥付工程款。資金管理要與招投標、政府採購、工程驗收、監督審計等工作結合起來。
(三)加強工程監管。要加強過程管理,確保工程質量。要建立健全資金監管制度,實行分賬核算,專款專用,嚴禁擠占、挪用、剋扣、截留、套取建設資金。要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式,按照國家規定履行報批手續,堅持先勘察、後設計、再施工,堅持工程進度服從工程質量。所有建設項目必須實施全程監理,堅決防止偷工減料、壓低造價造成的質量問題。要嚴格竣工驗收,縣級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牽頭做好工程竣工驗收工作,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項目不得交付使用。工程實施的全過程要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技術標準、實施方案、工程進展和實施結果要向社會公布,使工程建設在陽光下實施。
(四)實行責任追究。加強對工程建設的檢查監督,對工程實施情況組織督查與評估,建立獎懲制度。建立校舍安全工程公示制度,實施方案、技術標準、工程進展、實施結果要向社會全面公布,全過程接受社會監督。建立健全校舍安全工程質量與資金管理責任追究制度,對發生因學校危房倒塌和其他因防範不力造成安全事故,導致師生傷亡的地區,依法追究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的責任。對資金使用情況實行跟蹤和監督,對擠占、挪用、剋扣、截留、套取工程專項資金、違規亂收費或減少本級政府投入以及疏於管理影響工程目標實現的,要依法追究相關負責人責任。
(五)加大輿論宣傳。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建設工作,是一項涉及面大、影響範圍廣的社會工程,需要全社會的參與和支持。全市各級新聞媒體要以各種形式,加強對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建設工作的宣傳,積極營造黨委、政府加強領導、有關部門積極配合、社會廣泛參與的良好氛圍。要大力宣傳各級攻堅克難、以改革創新精神推進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建設的好做法、好經驗,及時報導各級校舍安全工程工作取得的新進展、新成效,廣泛宣傳工作中湧現的典型事例、先進人物和市內外各界愛心人士支持校舍安全工程工作的感人事跡。要及時向社會公布全市工程項目的進展情況、資金來源和使用情況,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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