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論
《道路交通事故鑑定法理實務研究》:作者從事事故鑑定技術研究工作20餘年,處理與鑑定實務案件5萬餘起,曾受法院或公務機關委託現場勘驗3000餘次,曾作為鑑定人而出席法庭作證接受詰問650餘次。曾受邀為台灣“司法院”、“法務部”、各地區法院、“檢察署”、“警政署”、“保險司”及各級學校、各大運輸公司、各大產業單位舉辦講座。
為了加強交通安全教育,曾於《中國時報》開設交通診所專欄。並先後在我國台灣地區中國廣播公司、警察廣播電台、桃園廣播電台、環宇廣播電台、台巾廣播電台等交通安全時段接受現場叩應,以解決用路人事故糾紛與安全倡導。
為了增進服務水平,擴人服務範圍,白2004年起投入人力、物力開設人車路信息網(繁、簡兩版),日前已完成專家系統資料庫建設,並開放網路教學,成效頗佳。
內容簡介
在人類社會產生制定法以前依據習慣法解決糾紛的時代,最為發達的就是侵權行為法,只不過那時尚沒有現在這樣的法律分類,並沒有侵權行為法這樣一個類別。侵權行為法是法律發達後形成的一個法律分類。為什麼侵權行為法自古就有呢?
首先這是因為自古就有侵權行為,但有侵權行為不一定就有侵權行為法。以強力傷害他人身體、侵占他人財物的行為自古就有,被害方如果有比侵權方還要強大的力量,可以自行了斷,反擊對方,或傷其身體甚至性命,奪回財物。
在此種情形中,侵權行為法是沒有用的。侵權行為法的另外一個條件是被侵權的人不是通過強力,而是希望按照一定的習慣程式得到救濟。這就要求人類告別蠻荒時代,在社會中發展出解決糾紛的程式與制度可以為受害人提供救濟。這裡就出現了侵權行為法的第三個前提,就是出現了強大的社會權威,它的決定有強制性。它或是一個組織,或是一個個人。這樣的社會權威是凌駕於社會之上的。
圖書目錄
第一章 緒論
一、概說
二、現況檢討
三、交通法規解釋彙編啟示
第二章 道路交通事故鑑定法理運用現況分析
一、概說
二、道路交通事故法理基礎
(一)法理基本要項
(二)法理基礎分析
三、道路交通事故的界定
(一)交通事故之含義
(二)過錯與意外之分析
(三)交通事故類別
(四)交通事故與理賠
四、道路交通駕駛行為法理探討
(一)“讓”與“停讓”之法理
(二)應注意並能注意而未注意之法理
(三)行近、行經、行至之法理
五、小結
第三章 汽車交通事故鑑定法理運用基礎
一、概說
二、處理交通事故應有之法律概念
(一)立法精神
(二)法律概念與位階
(三)事故處理有關法律之概念
(四)事故蒐證與刑事蒐證之分際
(五)剎車痕與剎車系統之蒐證
(六)事故處理法律程式
三、事故肇因分析、法理思維程式之立體觀
(一)蒐證、舉證、認證之思考邏輯
(二)立體觀之述說
(三)人、車、路、時、空、力、長、寬、高之運用
(四)確立因果關係概念
(五)路權優先通行順序思維之建立
四、司法與鑑定者之法理思維
(一)司法與鑑定之分際
(二)司法庭訊程式(互動詰問)
(三)違規、肇因與肇責之思維
五、預見、反應、採取安全措施的法理分析內涵
六、小結
第四章 道路交通事故鑑定法理運用實證分析
一、概說
二、轉彎車與直行車之爭議
(一)肇因分析問題研究
(二)理賠問題探討
三、無號誌路口事故之爭議
(一)道路優先通行順序之建立
(二)肇事責任認定標準
四、迴轉車事故之爭議
(一)迴轉車事故之形態
(二)肇責區分方式
五、紅燈停、綠燈行之爭議
(一)號誌設計
(二)如何認定闖紅燈的現象
(三)司法如何認定闖紅燈
六、少線車道應讓多線車道先行之爭議
(一)讓與被讓之認定時機
(二)如何確認己方是讓或是被讓
(三)改進之道
七、單一事故之爭議
(一)單一事故的認定
(二)單一事故的影響
八、結語
第五章 事故鑑定方法實務研究
一、概說
二、蒐證、舉證、認證之肇事鑑定法理思維運用
(一)蒐證、舉證、認證之肇事鑑定法理思維
(二)三度五維思維因素分析表
三、鑑定思維與方法基本認識
(一)確認誰是注意方、誰是禮讓方
(二)事故發生撞擊前1—2秒必有一方未注意或未禮讓
(三)確定道路通行權遵循優先順序
(四)標誌、標線基本認識圖例
四、事故鑑定實務研究
(一)事故鑑定分析方法研究
(二)運用各種鑑定方法作案例實務分析
(三)跡證分析法研討
(四)現場會勘研討
(五)會勘實務
(六)重大司法案件肇事鑑定案例分析
第六章 結論
一、結論
(一)在事故現場處理方面
(二)有關事故肇事因素鑑定工作者方面
(三)在司法審判方面
二、建議
(一)統一法律思想與觀念
(二)加強教育與訓練
(三)精進專業技術
(四)建立法理之立體思維
附錄一揭開車禍神秘面紗的人
附錄二破解事故之謎的人
附錄三張漢威先生專訪
附錄四車禍處理六大步驟
附錄五防止車險詐保實務
附錄六鑑定制度改進意見
附錄七江蘇省高郵市事故分析
附錄八海峽兩岸汽車強制責任險與第三責任險之分析比較
附錄九汽車行駛距離及反應距離一覽表
附錄十現行機動車輛一般長度、寬度、高度一覽表
參考文獻
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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