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縣六屆人民政府第7次常務會議暨第6次縣長辦公會議紀要

2008年3月26日,縣長江朝倫在縣政府七樓2號會議室主持自治縣六屆人民政府第7次常務會議暨第6次縣長辦公會議。現紀要如下: 議題一:通報2008年全縣人才計畫有關情況
會議原則同意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2008年全縣人才計畫的建議》,按程式組織實施。
會議明確:1.2008年全縣機關事業單位新增用人計畫100名,其中引進特殊緊缺人才20名、鄉鎮事業單位(含中國小)公開招考80名,人員分解計畫按縣編委會議定方案執行。
2.由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根據用人單位需求,於2008年7月31日前落實特殊緊缺人才引進計畫,並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於2008年8月中旬組織鄉(鎮)事業單位(含中國小)招考,確保完成全縣人才引進和招聘計畫任務。
議題二:通報縣交警大隊聘用協勤人員有關事宜
會議原則同意縣交警大隊聘用20名交警執法協勤人員,充實道路交通安全執法檢查隊伍,確保縣內主要交通幹線全勤監管。
議題三:通報煤礦新礦建設有關事宜
會議明確:1.由副縣長樊建明牽頭,縣鄉企、安監、國土等部門具體負責,按照省、市關於煤礦復產時間要求,督促浣溪、西村、肖家等3對煤礦業主加快整改進度,確保儘快復產驗收並恢復生產;加強與上級主管部門溝通協調,加快煤礦新礦建設相關手續辦理進度,確保4月底前全面啟動煤礦新礦建設。
2.由常務副縣長熊祖模、副縣長樊建明牽頭,縣國土、鄉企、電力等部門具體負責,協調解決煤礦新礦建設征地及其補償、企業融資和“雙迴路”建設等問題,確保煤礦新礦建設順利推進。
議題四:研究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方案及收費站啟用有關事宜
會議明確:1.由副縣長樊建明牽頭,縣交通局具體負責,按照“縣鄉分級負擔,強化績效管理”原則,認真制定《全縣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方案》,進一步明確縣、鄉兩級和有關部門職責,確保公路養護工作正常推進。
2.由縣交通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按照《契約法》有關規定,對縣公路管理所53名道班農民協定工和新增公路養護人員根據公路養護工作需要,實行契約制規範管理。
3.由縣財政局負責,預算安排80萬元資金用於農村公路養護工作,並根據全縣財力狀況適時調整預算,努力增加養護資金投入。
4.同意啟用上壩、巴漁公路臨時收費站,收費價格按上級批覆檔案執行,並按照相關規定對縣內車輛辦理月票收費業務。
5.由縣採購中心負責,縣監察局參加,根據公路收費站收費及檢查系統相關技術要求,邀請相關設備及軟體廠商到縣參加競爭性談判,並選擇符合技術要求且價格相對較低的廠商提供設備、軟體安裝和服務。
6.由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商縣財政局,按照《契約法》有關規定擬定上壩和巴漁收費站人員聘用方案,報縣政府審定實施。
議題五:研究縣教儀廠改制工作有關事宜
會議原則同意縣教育局《縣教學儀器廠改革建議方案》,進一步修改完善報縣政府審定實施。
會議明確:由副縣長李開相牽頭,召集縣教育局、編委辦、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人會議,按照相關政策研究制定縣教學儀器廠改制人員分流方案。
議題六:研究縣民族醫院資源整合及運營有關事宜
會議原則同意縣衛生局《關於道真自治縣民族醫院有關問題的請示》,進一步修改完善向縣人大報告、並徵求縣政協意見後提交縣委常委研究決定。
議題七:研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薪休假制度有關事宜
會議明確:1.嚴格執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縣內除學校外的所有機關事業單位原則上必須安排幹部職工輪流休假。因工作需要不安排工作人員休年休假的,其報酬由所在單位自行承擔;單位未安排工作人員休年休假而導致糾紛或行政賠償的,由該單位負責處理並承擔相關責任。
2.由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商縣財政局,認真制定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薪年休假方案,報縣政府審定實施。
3.全縣各機關事業單位務必於4月20日前制定本單位工作人員年休假方案,報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匯總備案後報縣政府審批,5月初啟動休假制度。
議題八:研究兌現法官、檢察官津貼政策有關事宜
會議同意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法院實行法官審判津貼檢察院實行檢察官檢察津貼的請示》,嚴格按照上級人事、財政部門有關規定兌現全縣法官、檢察官津貼,其時間從2007年7月1日起執行,並按標準補發前9個月津貼。
議題九:研究尹珍大道建設稅收征繳有關事宜
會議明確:1.由縣地稅局負責,按照2002年縣政府與高原交通建築有限公司簽訂的《投資建設高原大道開發協定》規定,依法將該公司作為原高原大道建設納稅主體,對其依法徵稅,並由縣財政對該公司給予等額稅收款項的獎勵。同時加大對該公司其他欠稅的清繳力度,依法維護稅收秩序。
2.由縣財政局、地稅局負責,嚴格按照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完善該公司繳稅相關手續,且該筆稅款不列入地稅部門稅收收入計畫。
議題十:研究全縣飲水安全工程配套資金有關事宜
會議明確:由常務副縣長熊祖模、副縣長李德蓉牽頭,縣財政局、農辦、水利局具體負責,結合年度財政預算情況,制定全縣農村飲水安全項目勘測設計、審計及病險水庫治理匹配資金調度計畫,努力推動農村飲水安全和病險水庫治理項目順利實施。
議題十一:研究人事處分有關事宜
會議原則同意縣監察局《關於給予宋緒倫行政開除處分的請示》(縣監呈字〔2007〕9號)和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韓建霞等四位同志未參加2007年離崗培訓有關事宜的請示》(道人勞社〔2007〕122號),按程式辦理相關手續。
出席人員
熊祖模樊建明李開相李德蓉 何鍵 李文翥雷後良
列席人員
周再新幹家治 杜寶輝王 強 韓友生 李華羅科勇孟正莊 楊孝勇 姚躍 陳永才
袁東征廖元省鄭國平張雙權 江叢林 劉世超王清學潘代勤 李海波 駱科強 霍文生
梅登會 周學智周永強 鄭周旭 黃 松 陳唐劍李開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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