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解
五霸雖駕言於德禮。總只政刑。帝王雖亦似用政刑。無非德禮。蓋德禮。從格物誠意中來。孟子所謂集義所生。政刑。徒賢智安排出來。孟子所謂義襲而取也。
參考注釋
道:方法、手段之義(古本或作“導”。引導、誘導之意。《集注》:“道,猶引導,謂先之也。”)
以:憑籍、用、使用之義。
政:政令、政權力、法制之強權機制之義(《孔注》:“法教也。”《集注》:“法制政令。”指各種法令、政令等統治措施。)
(道之以政:句形當為:以政道之,意即,僅憑強權機制的方法進行國家機器及其他單位團體的管理等等。)
齊:整治。
刑:刑罰、對人生部分或全部的自由權利度進行控制等手段之義。
免:隱藏、隱蔽、苟免、暫時避免之義。
禮:禮義,禮法,禮儀,涵德法雙彰之義。
恥:慚愧之心,羞恥之心,恥辱之心。
格者:格除、格鬥、杜絕、修正之義。
參考譯文
夫子說:“如果以強權手段的行政權力、政策法令來管理一個國家(或者企事業團體),使其子民(員工)隨順,以壓服的方式採用強硬的刑罰來約束,使之達到所謂的“安分守己”,只不過是讓人隱藏了一顆不知羞恥的心。暫時不表現出違規違法的現象,表面上一派平和。假如,以禮仁之德法雙彰的方法、行為來感化人民隨德存仁,以禮義之法度引導人們提起相應的禮仁之心,類齊比肩,那么人人都會做到,勇於知恥,且能在日常生活中隨時格除自己的不良習慣和醜惡心理進而長期保持不變。”
參考解讀
政刑之於民,蔽恥而藏,久後轉劇;德禮愛之,受之,有恥且格,民民親親,和樂也者。
春秋五霸是指齊桓公、宋襄公、晉文公、 秦穆公和楚莊王。(另一種說法是齊桓公,晉文公,楚莊王,吳王闔閭(hé lǚ),越王勾踐。此說見之於王褒的《四子講德文》。)在這段時間時有一個共通的東西,那就是以強硬的方式解決一切,所以在短短的二百九十多年間,烽四起,戰火連天。司馬遷說:“春秋之中,“弒君三十六,亡國五十二,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勝數”。各大大小小的執政之人,普遍的方法就是刑罰,多數都假借德禮之名號,拉大旗作虛皮,霸主們大多能做到,德政並行,禮刑雙用,故而人們總是隨著自己的妄想實施,不能克制自己的醜惡嘴臉,盡現於世間之中,不正是民免而無恥的最好表達么?
如果是這樣的結果,這不是人類社會本該有的現象和國家企事業的運行機制的應該面貌,那就應當有可以調和的方式存在,那就是夫子說的德,德從自心深處牢廁所固之,那么以德治理管理,處理一切國家企事業等等事務關係,就離不開德禮之基礎。以仁德禮義為本來處理一切,把博大的仁愛之心注照於人世間,就能一步一步的感化自己身邊所有的人,遠離羞恥之行為,人們知恥了,就能主動格除自己的不良行為,因此,從自己做起,從身邊做起就顯得非常重要和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一切惡的誕生,均來自於人們的心不知恥,故夫子說:“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自己若不知恥,如何能影響到身邊的人呢?自己都不能做好自己該做的事,行好自己的行,養好自己的心,存好自己的德,如何能所好的德行傳遞給自己的子女,乃至其他周界?大家向一個方向前進,克己復禮,天下焉能不太平?
自有法儒之爭及其他之爭,均來自於只強調一邊,不強調另一邊的結果造成的,這是因為在生活現實中,存自己高於別人的心,故夫子說“夷狄之有君,不如諸夏之亡”。本章一個整體,說的就是一件事的兩個方面,當以什麼方面突出時,便以什麼為重點,但不能忘了另外的作為輔助手段,但其中,無論哪種方式進行人類社會活動,都不能離開道德這個基礎,若離開了這個基礎,獨立以法來治理國家或企事業團體機構,必然的結果就是法不治眾,最終導致法不可信,法的權力太大,人人都會私心的妄動之下,去不擇手段的取得這個權力,這便會形成社會難以治癒病變。法應當建立在德的基礎上,一個執政人員如果無德,他怎么會考慮百姓的利益呢?因此夫子說:“舉直錯諸枉,則(百度)民服,舉本錯諸直,則(百度)民不服。”
一個社會區域內,如果是枉者占上風,那么,直者必不得張顯,反之亦然。
全社會的不孝父母之風大顯,即是枉錯諸直的結果。不得不讓人深思,不得不讓人從心底思考回歸人倫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