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差旅腐敗
“差旅
2014年之前的差旅費管理制度弊端
第一,差旅費報銷的標準太低,與賓館、招待所的較高實際收費標準嚴重脫節。第二,差旅費支出出現了嚴重的倒掛或向下屬機關單位和企業轉移的現象。因標準太低,按照現行住宿費報銷標準出差住不起起碼的招待所,按照現行的一伙食補貼標準,吃不起起碼的早中晚餐。於是出現了上級人員出差其費用由下級或企業買單的嚴重現象。即住房費出差人員只支付報銷標準內的部分,超過部分由下級單位支付,用餐費一律由下級接待單位支付。有的領導出差則帶企業老闆一起走,負責除報銷標準以外的一切費用開支。
第三,差旅費倒掛或轉移引發一系列嚴重問題:一是扭曲了財政預算關係,單位的實際差旅費支出與帳面支出嚴重不相符。出現了上級向下級,向行政事業單位的企業轉嫁差旅費的嚴重局面。二是助長了公費旅遊。由於存在關

第四,差旅費倒掛和轉移等導致各種會議和辦班泛濫。由於各類會議和辦班都實行費用由參會人員自理制度,因而失去了對會議和學習班舉辦單位在經費方面的制約。開會或辦班,只要擬一個計畫,下一個能通知,花少量的預付經費就可以進行,有的還可以盈利。這對舉辦單位來說是一個很容易的事情,所以會議泛濫。
期待新規拔除差旅腐敗“毒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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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非旅遊景點不去、非豪華套間不住,到頻頻赴世界各地“越洋出差”,差旅費報銷成了揮霍公帑的一個活門,借差旅之名坐頭等艙住高級套房,大行奢華享樂之實。財政部發布《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要求嚴控出差人數、出差天數、差旅支出規模等,還嚴禁沒有“乾貨”的差旅活動,嚴禁變相旅遊,嚴禁借交流調研之名異地“考察”。規定之細、措辭之嚴給黨員幹部敲響了警鐘,以制度的剛性約束徹底拔除差旅腐敗這顆“毒瘤”。
精確的“吃住行”限制堵住了規模“漏洞”。從坐何種等級的交通工具、到住什麼樣的旅館、用餐標準如何都按照職位級別給出了明確規定。而且規定司局級幹部只能住標間乘經濟艙。如此嚴格的差旅“紅線”讓黨員幹部的差旅越來越普通化、標準化、精細化,不能再隨心所欲地打著公幹幌子“享受生活”。
明確的審批追責截斷了腐敗的“後路”。從審批到報銷,不論在哪一個環節違反了差旅費新規,都會受到嚴懲。那些試圖在上級政策下“暗度陳倉”的後路被此項禁令“截斷”,無論變相違規的花樣有多少,都逃不過廣大人民民眾的眼睛,躲不過黨紀國法的嚴懲。
“差旅費新規到底是嚴控還是一紙空文?”網友的擔憂反映了老百姓的心聲,老百姓已經看多了規定,也見多了“頂風作案”的官員。如此“精細化”的規定更需要廣泛的監督,以及執法必嚴的查處。紀檢部門如何利用好這把尺,嚴格規範申報制度、嚴肅處理違紀行為才是老百姓最關心的問題。
人民網評:以制度遏止“差旅上的腐敗”
用錢受約束、花錢受監督,這是法治邏輯下公務支出的底線規則。差旅費新規當然不是臨時起意,而是以制度約束公款花錢的常態作為。差旅

一句話,新規強調的差旅費支出規則就是“既要嚴控支出、也要標準合宜”。
從標準到審批,從追責到懲處,差旅費新規改變了舊標準大而無當、監管闕如的“程式BUG”,劍指“差旅上的腐敗”,得民心、順民意,詳略得當,凸顯“嚴”字訣,強調源頭治理的效力,既將這種“白色腐敗”遏止在花錢的每個程式之上,更將治理效果與法治進程結合起來,有威懾力,有執行力。
當然,規定是死的,執行是活的。如何防止“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嚴禁對新規打折消解,關鍵還得看自上而下的真抓實幹,還得看差旅支出能否真正晾曬在公共監督的陽光下。埋單的有警覺,亂掏錢的才會有痛感,財政才不至於成為差旅支出中的冤大頭。從這個意義上說,差旅費新規能否兌現制度初衷,還需要配套執行與監督制度無縫對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