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
自購私車
這是為了不給上級、不給同事增加麻煩。有的人認為開公車很神氣,又占了便宜,其實,開公車最大的損失是自己。很有前途的幹部“因車失足”的例子還少嗎?2002年我開過一年中國民主促進會湖北省委的車,給自己惹了不少麻煩,包括舉報信。我發誓再不開公車。2003年5月我買了北京吉普、2007年12月又買了一汽奔騰,價格不貴,但是很實用,開私車很坦然。我建議,有的公務員既然喜歡開車,就買一輛車好好開。
市內一月1000元
我自己上下班、市內開會公幹,局裡每月補助500元,油價上漲之後改為1000元。在武漢市內,很難區分公事還是私事,有時是“私車私用”,有時是“私車公用”。另外,我自己開車,也最大限度地節約了公共道路的路面。只要我不開,我的車就不會占用路面。
出武漢市實報實銷
如果把車貼算到個人後又不包括長途出差,有可能會減少出差的數量而影響工作。差旅費要算在行政費用之中。實報實銷對我這個有近十年駕齡的“車迷”來說非常適合,既完成了工作,又體驗了自駕游的樂趣。關鍵是減少了司機的差旅費用,從總量上節約了行政成本。我最近想到的哥交車時的辦法,即在出城時,我把車的油箱加滿,此後一直到回城時也把車的油箱加滿,這個出差期間就是公費加的油。
建議雙軌過渡
車改已經進入13個年頭,為什麼失敗的多,成功的少;倒退的多,推進的少,原因是過分追求“一刀切”。要不就是都改,要不就是都不改,其結果可想而知。其實,任何車改方案都會有支持者與反對者,因此應有兩種方案供選擇,逐步過渡。
煩惱
當然,“葉氏車改”也有煩惱,一是外出開會、考察,停車不太方便。有司機開車,你只要在會議場所下車即可,停車是司機的事,而我卻要找地方停車。二是誤解不斷。比如到一個縣去調研,我把車往縣政府大樓門口一停,長得威猛的處長一下車,就被縣長熱情地迎進會議室,我則忙著找地方停車。等我走進辦公樓,門衛客氣地說:“司機同志,請到接待室喝茶、吃西瓜”。我進去喝茶,縣長才發現司機就是副局長。這種事情發生多次。我希望這種誤解隨著車改而消失。
當前,車改既是拉動內需的途徑之一,又是降低行政成本的必由之路。杭州車改已經證明了這一點。建議各省政府出台“車改指導性意見”,確定各地各部門車補的平均水平,以避免車改中出現的“一月6700元車貼”的荒唐事。
改革阻力
不可能一蹴而就
從建設廉潔、高效政府的角度來看,車改是一場勢在必行的改革。車改實際上也是一場“低碳經濟”的改革和試驗。很明顯,車改以後各個機關單位的小車數量都將大大減少,這將有利於節能環保高效。葉氏車改提供了一個很好的思路。
但擺在面前的現實問題是,這場改革來自方方面面的阻力太大,有思想觀念問題上的,也有體制機制方面的。比如官本位,再比如‘陽光財政’制度沒有很好建立。這絕對是一場不可能一蹴而就的改革。可以這么說,哪一天小車不再是一種身份和地位的象徵,而僅僅只是一種代步工具,車改就會水到渠成。
杜絕‘權力尋租’
葉青的做法非常值得稱道,但是‘葉氏車改’主要依靠道德的力量,恐怕很難在全社會範圍內推行。
如何杜絕“權力尋租”,恐怕是目前的車改方案中最難克服的問題。不可否認,不少政府部門都是大權在握,如果車改,公車統一被收上去,像財政、稅務、交通、建設等等實權單位,免不了會有一些相關企業為這樣那樣的利益,去主動“巴結”,承諾提供免費用車。如何解決這個問題呢?難道單純依靠每個公務員的道德約束力就行嗎?完全依靠道德的力量來推動車改顯然不現實,如果這種“權力尋租”行為沒法杜絕,日後就有可能蔓延開來,這無疑是對社會財富的更大浪費。
外界評論
“葉氏車改”值得敬重,也值得鼓勵和推廣,但卻注定無法得到多數官員(既得利益者)的效仿。因為,一份科學、公正且具可行性的車改方案,很難在既得利益階層內部生長。
葉副局長用他的現身說法告訴人們,一年1.2萬元的車補(外加長途的實報實銷)已經能夠滿足正常工作的需要。與此相比,高出這一數字6萬多元的車改方案,在車改補貼金額上確實還有大幅下調的空間。另一方面,這些數字也再次證明,公車腐敗觸目驚心,已到了非解決不可的時刻。
“葉青的做法非常值得稱道,但是‘葉氏車改’主要依靠道德的力量,恐怕很難在全社會範圍內推行。”武漢市礄口區區長胡勤華表示。
“葉青的做法確實很好,但要推廣卻非常難,因為‘葉氏車改’的辦法中沒有任何體制的約束力。”武漢市招商局副局長蘭鴻波表示。
建議措施
正因為公權自律是靠不住的,因而“葉氏車改”雖然值得敬重,也值得鼓勵和推廣,卻很難得到多數官員的效仿。應當承認並且正視,一份科學、公正且具可行性的車改方案,注定很難在既得利益階層內部生長。在遏制公車腐敗上,只能用最大的惡意來揣測改革可能影響到的那部分官員。車改這一中國式難題的破解在於公民權利的參與而不在公權力本身。只有跳出“改革就是權力的自我約束”這道藩籬,不再寄希望於手持公權者的自發自覺,而以更大範圍的公眾參與來完善政府預算制度和審計制度,完善公車使用的各項監督,完善對公車腐敗的外部責任追究,車改才有可能進入法治的軌道。
以葉副局長為例,其個人的“葉氏車改”成本小,見效快,對於有同樣良好品行與操守的官員來說確是現實可行的車改模式。葉副局長的另一個身份:全國人大代表應給予更多關注。若真有心推動具有普遍意義的車改,葉副局長和每一個人大代表珍惜手中的每一次投票權——在政府的預算說不清道不明公車費用或政府預算對公車費用的安排極不合理時,請一票否決之。公車費用何等額度才合理,不妨參照“葉氏車改”的費用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