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敏性皮膚炎

概述:

過敏性皮膚炎是眼瞼皮膚病中的一種。它分為接觸性皮炎、眼瞼濕疹兩種。
(一)接觸性皮炎
接觸性皮炎(contactdermatitis)是指眼瞼皮膚接觸外界某種物質後,主要在接觸部位發生炎症反應,引起本病的物質主要是化學性物質。根據發病機制可分為變態反應性接觸性皮炎及刺激性接觸性皮炎(能造成直接損傷,任何人接觸均可發病,如強酸、強鹼等,不屬過敏範疇故不贅述,可參看眼外傷中化學燒傷部分)。
變態反應性接觸性皮炎是由於接觸變態反應原後引起第Ⅳ型變態反應(遲發變態反應),致敏原多為小分子化學物質,本身多無刺激性,作用於皮膚後,對少數具有特異性過敏體質的人引起發病,一般初次接觸並不立即發病,而需要數小時或數日、或更長時間的潛伏期,或反覆接觸後才發生皮炎。
【致敏原】
常為化工原料、染料、化妝品、洗滌劑,藥品如碘、汞、磺胺類、地卡因、普魯卡因、抗生素、阿托品、毛果芸香鹼或配製藥品的輔型劑等。此外,染髮劑、烏髮劑中的對苯二胺是較常見的致敏原。
【症狀】
(1)發病前有接觸化學物質的歷史。自覺眼瞼或眼瞼附近的皮膚有劇烈的癢感、燒熱感,全身症狀不多。染髮液或洗髮水引起的皮炎伴有頭皮劇癢(又稱染髮性皮炎)。
(2)發病急。輕時眼瞼皮疹為紅斑、稍水腫、或有粟粒大小密集的紅色丘疹。重者紅斑腫脹、密集丘疹、水泡、甚至大泡、糜爛、滲出,臨床上病變單一。
(3)一般皮膚的炎症反應僅限於接觸部位、境界清楚,但可由於搔抓或滲液流出,帶到其他部位,而引起該處的炎症反應。
(4)發病有一定的潛伏期,多於1~2周可愈,治癒後再接觸再發病。
【治療】
(1)局部用藥:紅斑可用爐甘石洗劑(注意勿進入眼內),水泡、滲液用4%硼酸水冷濕敷,如有繼發感染可用0.05%呋喃西林液冷濕敷,塗以1%氫化可的松霜、0.25%~0.5%地塞美松霜或1%去炎松霜,每日2~3次。滲液可塗40%氧化鋅油。
(2)全身用藥:口服抗組織胺藥如撲爾敏4mg,每日三次,或去氯羥嗪25mg,每日三次,為防止藥物嗜睡、睏倦等可用特非那丁60mg,每日2次,息斯敏10mg,每日1次,或仙特敏10mg,每日1次。
(3)激素類藥物:病情嚴重者可酌情用強地松30~40mg/d,炎症控制後在2周內撤完。
(4)病情嚴重也可靜脈注入10%葡萄糖酸鈣10ml,每日1次,或5%葡萄糖內加入維生素C2~Sg,每日靜丿點1次。
(5)有繼發感染可全身用抗生素。
(6)不能確診變態反應原者,可於皮炎痊癒後作皮膚斑貼試驗尋找致敏原,避免再次接觸。
(二)眼瞼濕疹
濕疹(eczema)是一種常見的與過敏有關的皮膚病,發病原因比較複雜,致敏原往往不易查清。眼瞼濕疹可單獨發病,也可是面部或全身濕疹的一部分。
【症狀】
(1)自覺瘙癢劇烈。嬰幼兒可以是身體他處有濕疹,同時眼瞼有濕疹,有時夜間難以入睡、哭鬧、煩躁,常搔抓。
(2)皮疹以潮紅的丘疹及小水泡為主,嚴重時滲出結痂。限局性皮疹境界不清楚,皮疹不斷向外擴展,周圍有散在丘疹水泡。治癒後有反覆發作及慢性化的傾向。
(3)慢性淚囊炎或結膜炎分泌物的刺激引起的皮炎為暗紅色或棕紅色斑、融合增厚呈苔蘚樣改變,表面有脫屑、抓痕及血痂,表現為濕疹的慢性期改變。分泌物中酶為致敏因素。
【鑑別診斷】
變態反應性接觸性皮炎應與急性濕疹相鑑別。前者病變多限局於接觸部位,皮疹單一形態,境界清楚,病程是急性經過。去除接觸性病因後易治癒或自愈。再接觸致敏原再發。
【治療】
(1)局部用藥與接觸性皮炎相同。如有慢性淚囊炎及結膜炎應及時治療。
(2)全身用藥:抗組織胺藥同接觸性皮炎。影響睡眠可給鎮靜、止癢藥如非那根(氯丙嗪)、安太樂25~50mg睡前服,或口服安定。
(3)嚴重者可靜脈給10%葡萄糖酸鈣10ml加維生素C0.5g,每日一次。一般不主張用激素類藥物。合併感染可用抗生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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