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寧市法制辦公室

(十一)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 (十二)牽頭負責全市行政調解的指導、督促和協調工作。 (十五)組織、協調、指導和督促創建法治政府示範活動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依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監督指導,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設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推進依法行政的具體措施和工作建議。
(二)擬訂市政府年度規範性檔案制定計畫,經市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並督促指導。
(三)負責起草或組織起草重要的規範性檔案草案,審查、協調、修改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報送市政府審議的規範性檔案草案,並向市政府常務會作規範性檔案草案審核說明,組織、承辦上級傳送市政府徵求意見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草案,並匯總上報修改意見。
(四)協調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實施過程中的矛盾和衝突,負責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實施中的指導。
(五)承辦縣(區)政府和市政府部門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負責市政府規範性檔案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會報送備案工作,負責市政府規範性檔案、重大決策、重要行政措施發布前的合法性審查。
(六)監督、指導全市規範性檔案審查及清理工作,組織清理市政府規範性檔案,並對其中與新公布的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規定相牴觸的檔案,提出修改或廢止的意見,依照規定編輯規範性檔案彙編和部門執法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規範性檔案目錄。
(七)負責清理市政府有關部門的檔案,組織清理行政審批事項。
(八)依法開展 行政執法監督工作,對行政執法部門(或單位)的具體行政行為實施日常監督檢查,監督糾正本級政府工作部門和下級政府作出的違法或不當的行政行為,負責全市使用四川省行政執法證件、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證件的頒發、審驗和管理工作,負責對市政府各部門、縣(區)政府法制工作人員和市政府各執法部門(單位)的行政 執法人員的培訓工作。
(九)研究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強制、行政審批、行政收費、行政執行、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行政調解等方面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向市政府提出改進工作、完善制度的建議,擬訂有關配套的檔案和答覆意見。
(十)指導、監督全市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承辦向市政府申請的行政複議、行政賠償案件,代理市政府行政應訴案件、民事案件、行政賠償案件,並按規定向省政府法制辦上報全市政府法制工作、行政複議案件、應訴案件等報表。
(十一)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
(十二)牽頭負責全市行政調解的指導、督促和協調工作。
(十三)負責組織實施市政府行政行為聽證事項,對縣(區)政府和市政府部門聽證行為進行指導、監督。
(十四)按照省法制辦和省政府目標辦的要求,負責組織實施我市全面推進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行政複議責任制工作和對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工作部門進行目標考核。
(十五)組織、協調、指導和督促創建法治政府示範活動工作。
(十六)負責政府法制理論與實踐的研究和交流,組織本系統幹部培訓、開展政府法制宣傳、諮詢工作。
(十七)指導協調全市仲裁業務工作。
(十八)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遂寧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內設3個機構:
(一)綜合科(二)行政複議科(三)行政執法監督科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遂寧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數1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3名。
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1名。
地址:環島商務中心321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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