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材料核算

進口材料核算

進口材料核算外商投資企業外購的存貨中,除國內購進的以外,有一部分是從國外購進的

簡介

進口材料核算外商投資企業外購的存貨中,除國內購進的以外,有一部分是從國外購進的。

特點

由於國外進口價格條件及結算方式與國內採購有所不同,因而其成本構成及帳務處理有不同特點:

1.國際貿易中的價格條件。主要有三種,即離岸價格,到岸價格和成本加運費價格。

(1)離岸價格(F.O.B)。賣方只負責在規定的港口和期限內將貨物裝上買方指定的船隻(或其他運輸工具),並負責支付裝船為止的一切費用價恪。在這種價格條件下,購買方除按購進商品物資的發票價格支付貨款外,需另付從裝運港至目的港的運費和保險費。

(2)到岸價格(C.I.F)。賣方負責將貨物裝上船,並負責支付起運港到達目的港的運費和保險費。買方在目的港收貨物,並負擔除運費及保險費以外的貨物在運輸途中的一切費用和運抵目的港的卸貨等費用。

(3)成本加運費(C.F.R.)。賣方負責將貨物裝上船,並負責支付自起運港至目的港運費的價格條件。由買方自行投保,並支付保險費,其他C.F.R.條件相同。

2.購料核算。核算進口材料,一般採用實際成本。進口材料的採購成本包括國外進價和進門稅金兩部分。其中國外進價通常以到岸價為基礎,對以離岸價成交的進口商品,支付的國外運費和保險費應加入國外進價。

企業專為製造出口商品而進口的材料可免徵進口稅金。對於進口材料一般應單設明細帳進行明細核算,若購買材料所用貨幣與記帳本位幣不一致,除記錄收發存數量和按記帳本位幣計算的單位成本扣金額外,還應註明每批進口材料的外幣單位進價,進價的外幣金額,運雜費外幣金額,運雜費記帳本位幣金額,進口關稅記帳本位幣金額,全部實際成本記帳本位幣金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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